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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3,(5)
<正> 编辑同志:我父亲于1999年11月向刘某借款1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期限半年。由于经营不当,严重亏损,我父亲气病交加,于去年10月去世。同年11月,刘某要求我代父偿还所借款项,我表示愿意将父亲遗留下来的房产、货物等(经估价为12万元)偿还给刘某,余下部分3万元我无力代父偿还。刘某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因此,刘某在接收到12万元财产后,还要起诉我。请问,我是否还有义务偿还3万元借款? 读者:张军张军读者:"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人们一向这样认为,然而我国法律对此是有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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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瑞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6,(9)
<正>王伟东开了一家小店,店面是向一个二房东租的。房子的大房东是当地的一家物业公司。前几年,王伟东一直都是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今年,因为要办营业执照,工商局让王伟东出示直接与大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执照就不能办理。王伟东决定和大房东签合同。可一了解,麻烦还真多,二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租房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如果要让二房东就此退出,让王伟东直接与大房东签合同。王伟东需支付10万元的租赁权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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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1,(3)
<正> 1999年7月,山东某旅行社下属法人企业——旅行服务中心与居民刘某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服务中心因急需周转资金,向刘某借款3.6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自1999年7月4日至2000年1月3日,利息为20%。并出具收据,写明"今收到刘某现金叁万陆千元整"。借款到期后,服务中心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将服务中心、旅行社一同推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刘某的债权应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个人与企业间的借贷利息可适当高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不超出4倍为限。双方约定的利息20%未超过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4倍,因此应受法律的保护。服务中心在借款期满后未按约支付借款本息。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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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就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一、2012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牛某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飞龙组团其暂住处将一包8克的冰毒以每克32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后刘某将该冰毒用于贩卖。二、同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牛某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飞龙组团其暂住处将一包5克的冰毒以每克32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后刘某将该冰毒用于贩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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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某公司系由刘某、刘某红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刘某、刘某红在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各占50%,刘某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4年5月,第三人应某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某公司在该合同上担保人处加盖了公章,但经办人处签名为陈某。随后,小额贷款公司依约向第三人应某放款100万元。后总感到该笔交易中存在重大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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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6,(1)
<正>面好不怕巷子深小面馆月利数万2005年4月,山西临汾的曹先生打算在当地开一家面馆,为了节省成本,四处考察后最终在一个偏僻地段选定了一个20多平的小店面。听说他要在这里开店,家人都不太同意,“这么偏僻的地方,能有客源吗?”得知他以前是经营铁厂的,入餐饮这行还不到一个月,连房东都好言相劝:“这儿开饭店恐怕不合适,要不你先交一个月房租,试试再说吧。”谁知,曹先生胸有成竹,一下子就交齐了一年的租金。很快,他的“曹师傅特色面馆”开张了,第一个月营业额就达2万元,第二个月又增加数千元,第三个月已突破3万元,日最高营业额2800多元。房东再见到他,不禁竖起大拇指:“曹老板,你真有眼光!”曹先生摆摆手,说:“不是我有眼光,是我的面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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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真的来了。当笔者与中国内陆二线城市的一位经营8个国内知名品牌的代理商沟通时,她已明确地感觉到初冬的寒意消费者信心受挫,购买力下降,店面客流量锐减,店面销售萎缩了一半。代理商抱怨刚过去的十一促销活动投入的广告费用打了水漂,基本没有效果。卖场的店面已经有很多易手转租的。代理商切身感觉到,最有冬天到来的标志性信号是,卖场把走廊原来灯火通明的照明关掉了一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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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成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1997,(10)
<正>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泥瓦工,去年我给本村农民刘某承建一栋房屋。施工中在质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刘某提出后,我已经进行了重修。但是工程结束后,刘某还是以这些质量问题为理由,拒绝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我工钱。请问,我如果向法院起拆,能否要回我的全部工钱? 宁夏平罗县:曹国祥曹国祥同志: 我国《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不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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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1998,(5)
<正> 经营服装生意的刘某,骑摩托车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无法开门营业。刘某遂将其服装店承包给李某经营,并在合同中约定:"刘某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地,李某每月缴给刘某600元。承包期限一年"。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后,责令双方终止承包合同。没收刘某非法收取的承包费1200元,并处罚款200元。《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民事法律地位及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均等同于公民。虽然个体工商户领取了营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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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愚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0,(5)
<正>案情描述被告人李某于2007年3月6日向其好友,本案原告刘某借用土地证、房产证,作为抵押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为30万元,李某向刘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李某向朱某借用房产证、土地证两年用于抵押贷款,两年后朱某有权要求潘某返还。按照两人之间的约定,刘某借给李某自己的房产证,李某使用此房产证与土地证向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期限两年,贷款过程中,刘某协助一同办理了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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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张山在繁华的商业街租了一个上下两层的店面,开了一家家具店。不久后,在一次聚会上,张山坦陈自己的生意还可以,但繁华地段的店面租金让他感到一定的压力,家具店白天开业,下午六七点钟就歇业了,晚上成了空白点没有效益。他对我说:“你的信息广,你能不能帮我想个主意,让我的店面在晚上也能利用?”我们合计了一番,决定把一楼店面稍稍改变一下,一店变成二店开。计划是这样的:首先,将一楼店面摆放的家具减少三分之一到一半,然后,将空出来的地方摆一排木质桌椅,这样,店面的一半空间是新潮的各式家具,一半空间是古朴的木质桌椅。最后利用这一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