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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经营管理》2015,(3)
<正>2014年,吉林省对农民财产性收入情况进行了历时两个多月的专题调研,就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吉林省特点,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基本现状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从调研中了解到,吉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总量呈上升态势,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基本同步。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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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农村经济》2010,(6):15-17
为建立健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率先破除闵行城乡二元结构的总体目标,近年来闵行区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不动产的新途径,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转变集体资产增长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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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调查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财产性增收是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对确保社会安定和民生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美国,普通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高达40%,财产性收入与就业薪金、国家福利一起构成美国普通家庭经济的三大基本支柱。无锡市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虽然近年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但其对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还不甚明显,释放巨大增收潜力还面临很多困难,加快农民财产性增收还有很多迫切工作要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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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城乡居民财产权利平等的必然要求,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然而,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不够完善、农民的房产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资本市场不够健全等原因,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长期面临着基数小、获得渠道狭窄、增速不稳定等问题。土地、房屋及资金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别从这三个角度探讨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径,无疑是抓住了破解难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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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提出,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也需要稳定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基于此,介绍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组成,并研究了农村集体经济下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升方法,其中主要包括保证集体经济稳定发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3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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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农民收入水平低、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投资渠道少、农民整体素质偏低等原因却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低、增速不稳、来源方式单一等问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积极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培养农民投资理财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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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农户而言,其主要财产是土地、住房和村民共有的村级集体资产。但目前农村产权制度很不完善,产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对自己的财产不拥有完整的产权,农村产权市场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资产作为增收动力源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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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农民作为低收入群体的重要一员,多渠道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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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有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继出现,农村经营机制和产业结构都已发生重大变化,增加农民收入出现了新的优势集合点,农民收入增加的渠道又有了新的拓宽。农业地区如何通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是一个重大课题。如何挖掘各种潜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日笔者调查了东台市梁垛镇梁垛村的1092个农户,调查面81.3%,结合该村2011年-2014年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存在问题、增收对策及发展趋势进行探讨。一、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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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呈现出不断增长,绝对量少,在纯收入中的比例微小和来源单一的特点.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缓解城乡收入差距和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有偿转让,畅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等则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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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使农民财产性收入权重日升,一些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仍然无法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甚至只能是农民收入日渐式微的补充,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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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制度改革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土地制度僵化的问题,尤其是农村地区现行农地制度的诸多弊端,使得广大农民无法从土地中获得除农业收入以外的其他财产性收益。如何改革当前的土地制度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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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16,(6)
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川开展了包括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等改革试点。各试点单位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农民参与改革的热情高,确权颁证进展顺利,产权交易体系初步建立,已经可以总结提炼出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共营制、引进旅游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具有普遍意义、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但由于存在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财产权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仍然困难、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仍然单一、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等问题,制约着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加。应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工作是非得失的评判标准,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的良好氛围;破除制度性障碍,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制度保障;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现实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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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农民增收途径逐步由增加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等要素投入转向增加技术和资本等要素投入。农民若要增加资本要素投入无疑需要增加财产性收入,但目前大多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很少,财产性收入增长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这不仅是今后农民持续增收工作的难点,更是推动农村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动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