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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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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云港市海关特殊监管区现状及发展方向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浩法 《中国外资》2011,(10):16-17
<正>连云港市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7个,其中6个为企业自有的保税仓库或保税物流中心。真正意义上的正在运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只有连云港出口加工区。  相似文献   

2.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贸易便利化,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相似文献   

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对外开放进程中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设立的第四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先导区。内蒙古自治区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量目前虽然不大,但增长速度快,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由于交通、运输、功能问题制约了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加之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搬迁成本高昂使得加工贸易企业迁入出口加工区的愿望比较低,限制了出口加工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地区出口加工区发展,应该正确处理监管、创新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适时实现特殊区域整合转型,实现备案清单数据联网共享,规范区内企业结汇管理,建立保税监管区域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  相似文献   

4.
特殊经济区域是指在我国境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海关封闭管理,并实行区别于境内一般地区的特殊政策的经济区域。我国特殊经济区域根据功能的不同,又分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区等多种特殊经济区域。特殊经济区域依靠政策、区位等优势在地区招商引资、发展对外贸易进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壁垒逐渐减弱,特殊经济区域的政策优势不断弱化,而特殊经济区域外汇政策被动跟随、调整滞后,不系统、不完善等问题日益显现。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同区外政策之间以及特殊经济区域之间政策有何异同,如何更好地整合特殊经济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等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分析。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关于"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在税负公平、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决定,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政策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持续低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开始积极参与国内市场,经营模式逐步向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向转变.  相似文献   

6.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建立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监管区域)。过去的一年,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积极努力和密切配合下,特殊监管区域成功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出回稳向好的发展态势。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逐步回暖。我国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已进入到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纳》2010,(1):46-47
最近,部分地区反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中列名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后以及海关商品编码变更后,适用退税率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8.
《财会学习》2009,(11):10-11
最近,部分地区反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中列名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后以及海关商品编码变更后,适用退税率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9.
《中国税务》2009,(12):35-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最近,部分地区反映Ⅸ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中列名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后以及海关商品编码变更后,适用退税率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0.
2013年6月1日,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在全国实施,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便利化的同时,如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成为重要课题.本文在对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业务类型及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本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核查有效方法,以期切实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1.
产业     
6类特殊监管区域将统一命名11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新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原则上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在基本不突破原规划面积的前提下,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相似文献   

12.
连云港市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7个,其中6个为企业自有的保税仓库或保税物流中心.真正意义上的正在运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只有连云港出口加工区. 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3年7月15日通过国务院八部委联合验收并封关运作.近年来,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不断加大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基础设施配套日臻完善、环境品质得到较大提升,园区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大开发、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相似文献   

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满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外汇管理便利化需求,支持外贸升级转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日前,外汇局先后发布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通知》  相似文献   

14.
王海鹰 《金卡工程》2009,13(6):150-151
在当前加工贸易和国际物流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保税物流中心(A型)作为新兴的保税物流形式实现了货物的全方位进出、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物流成本,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以上海先锋保税物流中心为例,探讨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管理政策优化调整的措施和途径.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08,(3):70-70
财政部18日公告,出台了多项关税政策,提高了含磷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相似文献   

16.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由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组成,成为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园区是指主权国内的自由贸易化区域,具体表现为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小块特定区域,在该区域内实行特殊的税收和监管政策,与目前国内其他保税区相比,自由贸易园区享有更加优惠的政策以及更高的开放程度。本文主要针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新兴的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香港自由港的市场准入制度从企业注册、外商投资以及注册资本三个角度进行具体的比较和分析,研究两者之间差距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和定位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魏柴扉 《时代金融》2014,(7Z):89-89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由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组成,成为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园区是指主权国内的自由贸易化区域,具体表现为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小块特定区域,在该区域内实行特殊的税收和监管政策,与目前国内其他保税区相比,自由贸易园区享有更加优惠的政策以及更高的开放程度。本文主要针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新兴的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香港自由港的市场准入制度从企业注册、外商投资以及注册资本三个角度进行具体的比较和分析,研究两者之间差距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和定位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作为全国首批15家出口加工区试点之一的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于200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北京仅有的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也是国内距离空港口岸最近的出口加工区。园区总体规划面积334.67公顷,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120公顷。按功能划分为:管理服务区、海关监管区、标准化厂房集中区、加工企业生产区。出口加工区是海关实施封闭式管理的特殊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按照国际惯例操作运行,为出口加工型企业提供更为宽松和便利的生产经营环境。  相似文献   

19.
王文清  高崚 《中国税务》2012,(11):37-38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税依据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即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后确定。同时,新政策对原来散见于各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了梳理,并重申了三个问题,一是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不能作为生产企业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应当在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中扣除;二是在海关监管下,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从境外和特殊区域进口的  相似文献   

20.
法规解读     
《财会学习》2008,(3):8-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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