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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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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都应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际上就是企业进行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阶段,也就是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的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其调整的主要方面有:  相似文献   

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常规性基础工作。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包括两方面:一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二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下发汇缴事项通知书,办理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工作,并进行资料汇总、情况分析和工作总结。现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注意的几项政策内容提示如下。  相似文献   

3.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  相似文献   

4.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又要开始了,2006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与往年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同税发[2005]200号)第六条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相似文献   

5.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4,(8):30-31
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3,(9):8-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现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进行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相似文献   

7.
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工作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在以往的汇算清缴检查过程中,一些企业在申报前未按规定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从而被税务机关补罚,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现对发现的值得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解析,望对有关企业做好汇算清缴期间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汇算清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有哪些更新和异同?国家又颁布了哪些最新企业所得税扣除、抵免以及优惠政策?税收法规不断更新调整的当下,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拉开了帷幕,按规定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08,(12):40-40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明年纳税人在进行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使用新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既方便纳税人计算填写.也更加便于税务机关的操作。  相似文献   

10.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相似文献   

11.
李香利  李伟毅 《税收征纳》2009,(4):14-15,18
目前,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企业财务人员开始了紧张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作出了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12.
国税发[2005]200号2005年12月15日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  相似文献   

13.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始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税款结清手续,按照总局提出“转移主体,  相似文献   

14.
魏光怀 《财会学习》2018,(13):177-178
企业年终决算是指企业根据财务信息对会计期间内会计数据进行总结整理得活动,是对企业年度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全面反映与考核评价.企业所得税汇算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最后一个月或季度预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确定本纳税年度应补交或应退税额的税务行为.企业通过年终决算,对收入、成本、费用等损益科目进行确认,并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资产项目账目价值进行合理调整,从而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计算和统计依据.本文从损益类科目、资产类项目两大方面探讨年终决算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影响,并探讨了做好年终决算与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9,(17)
<正>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相似文献   

16.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9):42-43
●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小于实际应纳税额,对补缴的税款是否征收滞纳金?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一、《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  相似文献   

17.
周淼 《涉外税务》2005,(12):76-78
纳税申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机关要及时准确地征收税款,必须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纳税资料(主要是纳税申报表)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掌握和分析税源的变化情况。不仅如此,通过对纳税资料的综合分析还可以及时掌握本地区经济运行的状况,以便及时调整有关税收政策  相似文献   

18.
《企业基础信息表》是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新增的配套报表之一,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填报的《企业基础信息表》能够获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以便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并为税收收入分析、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提供基础信息和数据。《企业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表头、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等。我们对几个重要项目分析如下:一、纳税人申报情况(正常申报、更正申报、补充  相似文献   

19.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10,(11):34-35
近日.某市税务机关在对辖区一家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200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填报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额抵免项目,税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审核。企业财务资料显示,2009年购置可燃气体检测仪价税合计351万元,消防报警机价税合计117万元。  相似文献   

2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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