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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因此,非居民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如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以及提供劳务的场所等;另一类是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通过间接投资取得来源于我国的股息、利息、租金、  相似文献   

2.
《税收征纳》2005,(12):1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在内部处置资产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宿臻 《青海金融》2006,(1):19-20
所谓外资企业,一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二是指外国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此处“避税”的“税”,主要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另外也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一、现状分析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利润增长,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利润也增长,惟有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利润不但没增长,反而下降。国家统计局统计结果显示:200…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05,(6):i004-i005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应以总机构为汇算清缴主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汇总年度内各分支机构在内的各项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可以单独或选择一个中心管理机构作为汇算清缴主体合并申报各营业机构年度内的各项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6.
宋萍 《现代会计》2007,(5):38-41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凡在我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及其他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它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企业间利得的重要手段。从企业所得税制运行的总体情况看,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确实起到了特殊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汇算清缴的主体 汇算清缴的主体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以总机构为汇算清缴的主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汇总年度内各分支机构在内的各项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可以单独或选择一个中心管理机构作为汇算清缴的主体合并申报各营业机构年度内的各项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非居民企业税源是跨境税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包括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也包括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本文针对非居民企业税源的不同类型,分析了其存在的税收风险,并提出应对办法。  相似文献   

9.
对支付软件报酬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对外国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征收所得税.其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的范围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使用费.  相似文献   

10.
顾学锋 《税收征纳》2010,(2):20-21,26
按照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如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以及提供劳务的场所等:另一类是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通过间接投资取得来源于我国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转让财产收益等的企业。两类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和税收管理方式不一.第一类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相似文献   

11.
国税函[2005]970号2005年10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在内部处置资产有关所得税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0,(4):6-6
政策背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3.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比如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从事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及来源于境外但和该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纳税。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税收征管仍然面临一些难题。本文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深度剖析了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税收征管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税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四精”维度对完善我国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税收管理提出了加强登记管理、便利全球办税、深挖以数治税、实现协同管理四方面的建议,以期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14.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综合考虑我国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的实际税负、周边国家的税率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新税率有四档:基准税率25%和三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0%、15%和20%(除直接减免税率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相似文献   

1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源泉扣缴  相似文献   

16.
《草原税务》1994,(9):37-4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现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由于在中国境内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及税收协定所说常设机构(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机构)担任职务,或者由于受雇或履行合同而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确定征税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7.
政策背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8.
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350号),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一是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二是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06,(1):53-53
咨询 我们是一家外国投资机构,今年按有关规定并购中国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使境内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请问收购变更后,该企业是否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费?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0号)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理财》199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第二条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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