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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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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海娥 《光彩》2014,(12):24-25
在尚不严格的监管中,因为与高利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纠缠不清、真假难辨,民间金融从帮手变为了荼毒百姓的恶魔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体现形式,民间借贷的确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中小微企业难以借贷成功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一些相关利好政策也为民间资本放出放宽了一条路子,意图通过政策调控使民资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到位。  相似文献   

2.
正在尚不严格的监管中,因为与高利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纠缠不清、真假难辨,民间金融从帮手变为了荼毒百姓的恶魔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体现形式,民间借贷的确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中小微企业难以借贷成功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一些相关利好政策也为民间资本放出放宽了一条路子,意图通过政策调控使民资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到位。  相似文献   

3.
杜燕 《商》2014,(7):181-181,14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司法实践中的高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较难认定。目前,对于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普遍突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的区别也难以认定。笔者通过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定义、形成该罪的成因以及如何预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对如何防范、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4.
一、利用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5.
华语音  苏若瑜 《商》2012,(9):117+111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是处在国家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之外的一种借贷融资方式。民间借贷由来已久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对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主要资金支持。但民间信贷的飞速发展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本文就民间信贷产生的原因和民间借贷危机的相应对策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民间信贷在我国已有3000年的历史,钱庄、当铺以及私人借贷一直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与正规借贷相比,民间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得民间信贷出现种种问题,集资诈骗、非法信贷比比皆是。  相似文献   

6.
《浙商》2008,(7):23-23
辽宁省营口东华集团非法集资近30亿元,造成数万人被骗。2月初,这起非法集资案主犯汪振东以集资诈骗罪,终审被判处死刑。从2002年4月起,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以“东华生态”“东华酒业”等企业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租养、代养蚂蚁的方式非法集资。  相似文献   

7.
邹淇曲 《商》2013,(1):177-177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解释,这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集资诈骗案件时提供了指导意见。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该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但何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应如何认定?实践中没有统一标准,理论界亦无统一学说。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活动的管理,避兔用地不规范、非法集资、虚假广告误导等问题,以期整顿用地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通知中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坚决取缔“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集资”;坚决查处开发企业的超范围经营活动,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一经查实,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以吸收股东开发“果园、庄园”的,均应按公司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各级工商机关对以转让、转租土地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集资。承…  相似文献   

9.
杨艳霞  胡建媛 《消费导刊》2012,(3):149-151,161
在民间金融领域,合法借贷与集资诈骗的界定一直是难题。对于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要认真分析“诈骗方法”、“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内涵,从根本上把握其类型。在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上,可以考虑采用司法推定的方法。非法占有目的也可能表现为间接故意。用后期的集资款本金偿付前期的集资款本金和利息是集资诈骗者诈骗得逞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应当将这一方法单独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0.
以民间借贷的名义或超出民间借贷的范筹而发生的违法行为,与民间借贷有着本质区别.民间借贷在社会融资体系中具有根基性,不应该被金融机构繁盛与繁荣的景象所蒙蔽,而予以歧视或其他不公平的待遇.本文指出了登记机构由于对国家规范理解不透彻、不细致而对某些种类的民间贷款抵押申请不予受理是违法行为;辅助性地分析了相关规定的内在涵义;正拳清源地分析了非法与不合法、合法和不违法因为主体变化而变幻的内涵;从产生机理上分析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总之,由浅入深、层层深入、循序渐进地"还清"了民间借贷的本初自由面貌,力求使登记机关清醒认识、积极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1.
《光彩》2000,(5)
针对近来非法集资活动手段花样翻新 ,危害社会稳定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提醒社会公众要增强分辨能力 ,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这位负责人指出 ,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 ,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法律不予保护 ,国家不会代偿。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对无理取闹尤其是组织和煽动群众闹事者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依法严肃处理。据了解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7种 :一是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是对物业、地产等资…  相似文献   

12.
王桂菊 《现代商业》2014,(3):287-288
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涉及到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与公司以及隐名出资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公司法解释(三)》对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合同效力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为解决隐名出资的实践问题提供了依据,但在出资义务的履行以及认定合同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时间标准等方面仍未明确,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13.
苏忠玉 《商》2012,(3):82+84
民间金融的融资渠道和形式已趋于多元化,除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外,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机构都有大量参与,私募基金、合会或抬会以及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组织也乘机抬头。分析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民间借贷现状存反常之处,探讨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成了执行不了的法律的原因,并提出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的策略。  相似文献   

14.
民间借贷的涵义 广义的民间借贷泛指不通过官方正式金融机构的一切民间金融活动,是各种民间金融的总称。通常包括一般居民间的借贷、社会集资,以及合会、钱庄、典当、担保机构等合法融资形式的融资活动。狭义的民间借贷指的是以私人间的借贷为主,同时包括个人向企业或其他资金互助组织的借贷活动。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的民间借贷。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构建,人们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同当前有限的法律资源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公民代理行为大量涌现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虽然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对公民代理制度进行了规范,但非法民事公民代理行为依然存在。本文在综合分析非法民事公民代理人如何规避新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阐述了非法民事公民代理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并最终提出了完善公民代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以期对当前社会下公民代理制度的完善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16.
《商》2016,(6):227-228
民间借贷在我国已有很长一段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周礼》中便有相关记载,更是当今社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严格来说,民间借贷并非法律概念,对"民间借贷"这一概念范围的理解,司法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也并不一致。2015年8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给出了一个定义,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进行的以资金融通为目的的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市场异常活跃,信贷规模不断在扩大,由此产生的民间借贷也越来越多,但由于法律意识的缺失、碍于借贷双方亲疏关系等,当事人持有的往往只有一张借据、收据或欠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实际借款本金金额问题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聚焦点,也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难点。据了解,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间借贷行为中,提前扣除利息的情形时有发生,且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规定,手段日益隐蔽化、多样化。本文中,笔者总结了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特点,梳理了借贷案件中本金数额难以认定的原因,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法院处理原则,拟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提出些许针对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
张硕 《市场研究》2003,(10):55-55
<正>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少数个人、单位和企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针对这种行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与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相似文献   

18.
史山山  倪伟 《现代商贸工业》2014,26(19):167-168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金融活动,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民间借贷特有的隐蔽性、随意性等特征,易于产生多种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利率的合法化、借贷民刑衔接等问题的规定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制约了民间借贷向着规范化、合法化方向发展。应该明确企业借贷的合法性,同时放宽利率的管制,通过制定符合民间借贷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使得民间借贷真正成为助力经济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王彦东  王丽华 《商》2011,(4):56-58
近年来,涉及破产企业的非法关联交易问题在破产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日益增多,而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标准对这种非法关联交易予以认定和处理,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模糊与矛盾,以及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认识冲突等一系列困难和障碍。本文首先提出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指出了破产企业非法关联交易的隐蔽性和危害性,随后对我国当前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分析了我国破产法视野下的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无效制度在处理涉及破产企业关联交易行为时的缺陷和不足,最后对于如何通过破产法的制度完善来加强对于非法关联交易的认定和处理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20.
金融功能观理论认为金融具有资源分配、融资、信息提供、支付手段、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六大功能。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着资源配置功能受到地域和习惯的影响而作用不明显;信息提供功能缺乏准确性,且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原本正常激励机制容易变成鼓励贪婪的工具;在支付手段和管理风险方面缺乏作为。为更好实现金融的功能,立法应当将以下方面作为重点:明确民间借贷主体准入条件以赋予部分主体以合法地位;对借贷利率进行规制,严格遏制高利贷;详细规定各种非法借贷行为的法律责任;鼓励民间借贷加强行业自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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