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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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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合作社法是对合作社的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法律。换言之,合作社法是合作社的行为准则。它既要反映国家对发展合作经济的态度,又要反映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系统,以及为实现目标系统所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合作社法应着重就合作社的性质和组织合作社的目的作规定,立法的中心之点是保障社员的利益,发展社员的事业,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其内容主要  相似文献   

2.
<正>合作社被证明是最适合农业特点和农民特点的高一级组织形式。就中国现实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完善合作社组织形成机制。一是合作社要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小农户特别是兼业农户,缺乏合作意愿与动力,而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载体的家庭农场由于适度规模的形成,合作意愿和发展动  相似文献   

3.
<正>合作社之于中国农民并不是新鲜事物。新中国成立后,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成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而彼时的中国农民也拥有了"社员"这个新的称谓。  相似文献   

4.
国营农场以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高度集中、统一的僵化模式,调动了广大职工及其家属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快了商品生产的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对职工家庭农场的性质、地位及其与国营农场关系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在积极探索。它关系到国营农场的改革方向和继续坚持改革的问题,如果理论上概念不清就会导致实践中出现混乱,甚至会使国营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半途而废。世界农业发展史证明:农业适于家庭经营。家庭农场就是家庭经营农业的经济实体。资本主义国家有欧美式的私有制家庭农场,社会主义的中国农村有合作经济的集体所有制家庭农场,两者的共同点是独立经营农业的经济实体;不同点是,由于社会制度和所有  相似文献   

5.
<正>新型合作农场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或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结村组干部、农场经营者以及广大农户,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经营组织方式。自2018年起,南通市海门区开始发展以“党建引领+合作社+农户”为模式的新型合作农场。截至2022年12月,  相似文献   

6.
政府对于农业合作社微观层面的扶持体现在对合作社经营状况的动态识别与精准帮扶,形成家庭经营与集体合作功能"互嵌"。本文通过数理模型构建,并以东营市妇联对合作社社员实施定点帮扶典型案例为佐证,论证政府对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精准扶持应注重提高合作社内部社员资产专有性,通过发展合作社内部成员家庭农场,既增强其获取合作社"组织租金"的谈判力,又能优化合作社组织结构、实现合作社经营成本与组织成本降低。  相似文献   

7.
法国1864年,法国出现第一个具有健全章程的合作社——通用供应消费合作社。1883年建立了第一个供销合作社,"共同购买工会"。1884年,法国农业信贷的互助合作形式得到法律承认,并定名为"地方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法国农业合作运动的发展相当缓慢。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农业现代化和商品化的推动下,农业合作经济迅速发展。(一)农业流通领域的合作社农业流通领域合作社包括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是法国农业合作社的主体。全国120万个农场中,有一百万农场主参加了产前、产后的流通领域合作社。法国有流通领域合作社4千多个,营业额2千多亿法郎,几乎和农业最终产值相等。食品加工合作社占流通领域合作社营业额的50%,比重最大。在法国的农业食品出口中,合作社占有重要地位,占谷物出口的45%,鲜果的80%,罐头的40%,肉类的35%,家禽的40%,  相似文献   

8.
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江苏省高邮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甘垛镇棉花产销合作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当地农民金开明、赵云福等发起创办,主要从事棉花产销合作,注册资本66万元,2000年在工商注册登记,获得收购、加工、经营权资质。几年来,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和巩固、发展、完善、提高的要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完善运作机制,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棉农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入社社员达到2710户,其中跨乡、跨县的社员分别达到260户和350户。合作社拥有固…  相似文献   

9.
<正>江苏省太仓市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由集体组建合作农场、劳务合作社,充分利用“统”的优势,带动家庭农场发展,“统”“分”结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逐步形成“村合作农场+家庭农场+劳务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走出一条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美丽宜居,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之路。  相似文献   

10.
本文在阐述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所出现的问题以及所应采取的措施。文章认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处理好专业大户与专业小户、公司与农民社员以及社员与雇工的关系;扶持以农产品生产专业户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是真正扶持农业、真正扶持农民。  相似文献   

11.
台湾的农会组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台湾的农业发展中,农民团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团体包括农会、渔会、农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农田水利会。其中,农业合作社与合作农场是专业性农民团体,从事单项农业经营;农、渔会是具有多目标的综合性的农民团体,从事推广、供销、信用、保险等多项事业,因而组织体系最为完整和普遍,深入农村,与农渔民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关系非常密切。目前,台湾有农会305个,渔会40个,农业合作社场410个,农田水利会17个。  相似文献   

12.
正(接上期)三、发达国家合作社发展的共性条件与中国合作社实践条件对比(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化与专业化条件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是美国、法国、荷兰等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也为其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在合作社得以广泛发展之前,家庭农场已经是多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并均以不同方式实现了家庭农场规模化。美国、法国均通过家庭农  相似文献   

13.
法国的农民合作社很普遍。这种农户之间的合作建立在承认个人产权基础之上,完全由农民自己出资。这种联合体对内保护农民自身的利益,对外则追求最大利润,完全以企业方式经营。在法国中部的里摩日大区,有一个苹果合作社。它由分布在附近的250户果农组成,共有苹果树2.7万亩,平均每户100多亩。苹果的生产环节都是由家庭独立完成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储存、保鲜、包装、运输等环节则由合作社完成。1968年果农成立了合作社,组建了百里姆公司。现在公司已积累了2亿法郎的资产,有5万吨能力的冷藏保鲜设施。苹果合作社负责人肖发介绍说,现在的苹果上市很正  相似文献   

14.
1986年10月,四川省农业经济考察团一行6人,对联邦德国农业政策和农村组织结构进行了为期半月的考察。现仅就个人的感受,对该国农业合作制问题作个简要介绍。一、在个体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发展合作制联邦德国农业合作制的产生和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丁个体家庭农场在经营规模方面的不足,削弱了中间商资本的地位,为农业的发展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德国农业合作制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最早出现的合作社是在农村福利机构的基础上,于1847年由德利茨施市市长莱夫艾森先生在韦斯特瓦尔德组织的一个农业贷款合作社。接着1850年由该市初级法院官员舒尔茨组织了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在以后的几十年里,合作社的思想在整个德国得到传播。莱夫艾森系统的贷款合作让和舒尔茨系统的手工业合作社彼此独立地扩大着合作领域,不断吸收更多成员,使农业商品、手工业  相似文献   

15.
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合作社立法的一些规定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国外合作社方面法律都规定合作社是法人,拥有可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在合作社立法上,规定其法人财产独立于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但有的合作社立法对于法人财产的经营范围和使用方向上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一些国家规定农业合作社享有“反垄断豁免”。一般而言,合作社作为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社员以其出资对合作社负责,但也存在一些情况下的保证责任或无限责任,如德国、泰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检阅,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大体上,社员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个人账户”,即合作社所有财产都量化到社员个人名下,而只存在社员个人名下的出…  相似文献   

16.
世界之窗     
荷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源和发展荷兰的农民早在1877年就建立了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由于个体农民在出售农产品时往往受到外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盘剥,荷兰农民建立农业合作社,起初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成立合作社的方式也大同小异。一般都是由农户合伙建立农产品专业加工厂(合作社),注册公司,然后完全按照企业投放制度经营管理。这些合作社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农产品加工厂由农民集资兴建,而农产品的原料生产仍由一家一户经营。产品由合作社收购,通过多次加工,获取  相似文献   

17.
坚持改革方向,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一)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原则,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得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侵犯农户的财产所有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是独立的产权主体。在此基础上,农民可以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自愿参加或组成一个或多个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属于该成员所有;由国家扶持形成的财产也应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  相似文献   

18.
流通合作是指在农民个体所有的基础上,开展包括采购、仓储、加工、运输、包装、销售等流通领域的合作。流通合作是当今世界上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种合作形式。它之所以最容易为农民所接受主要是因为:1.保护了农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这种合作形式既不动农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又不改变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方式,只是吸收农民少量股金作为农民取得服务资格的条件。这部分股金的所有权仍属入社的农民个人所有,由合作社集体使用。社员要求退社时,合作社则把这些股金退还给社员。合作社也不干预社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群众  相似文献   

19.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20.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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