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吴薇  华英 《当代审计》2003,(1):42-43
新税制实施八年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现象愈来愈具有普遍性。 关于“进项大于销项” 现行增值税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先计算当期销项税额,然后再通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即形成“进项大于销项”。  相似文献   

2.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3.
改革增值税抵扣办法的可行措施黄福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但是,在实际工作中,1.由于某种原因,在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时,其不足扣除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致使企业当期不必纳税;2.由于企业进货不能取得专...  相似文献   

4.
增值税抵扣办法的思考黄福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但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1.当本期进项税额大于本期销项税额时,其不足扣除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企业本期不必交纳增值税;2.由于企业进货不能取得专用发票、一些本来应...  相似文献   

5.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  相似文献   

6.
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允许企业将购买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的进项税额全额抵扣,这样,固定资产取得环节的增值税如同购进原材料、存货等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样,可以直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转型后可直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7.
牛丹阳 《当代审计》2001,(5):21-21,32
增值税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已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之一。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式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审计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纳税企业通过多列进项税额少列销项税额的方法有意少交或漏交部分税款,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违纪问题。因此,加强对增值税纳税审计十分必要。对增值税的纳税审计主要应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两个方面入手。一、对进项税额的审查由于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企业比较重视,因此,最容易出现多记税额的现象。对进项税额的审查以逆查中应以不得抵…  相似文献   

8.
随着1993年底国家进行的大规模税制改革,增值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统治地位正日益加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正是由于这种税款抵扣制度的存在,某些企业便通过两种比较直接的途径,即尽可能地少记销项税额和多记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9.
根据增值税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留抵税额”,它反映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只表明企业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是国家欠纳税人的税款。对于企业欠交的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到期末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上,该账户反映企业累计欠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这样就把一般纳税人的“应纳…  相似文献   

10.
正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解读(一)抵扣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的,显然"进项税额"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只有一般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即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抵扣主体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则不允许抵扣。(二)抵扣时间税法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时间界限是"2009年1月1日"。这一规定明确了二点:一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二是以开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11.
一、两者核算范围不同。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6种情形:①购进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相似文献   

12.
王炳荣 《财会月刊》2013,(4):125-126
一、对增值税价税合并收取的异议 目前,我国增值税的通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从上面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由卖方向买方收取销项税额再扣除卖方已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额,很好地体现了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的特点。但是笔者以为逐环节计算抵扣的方法从原理上讲是可行的,但是价税合并收取并不合理,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3.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同时还规定,切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笔者认为该计算方法并不科学,从税收管理来讲存在着漏洞。现举例分析如下:假设一,以商业企业为例,商业企业缴纳增值税,普遍按月申报。当期即为当月。商业企业当月进货,正常情况,实现销售一部分,实现库存一部分。设某商业企业当月购进电冰箱一万台,当月实现销售一千台.依据上述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用当月已实现销售一千台电冰箱的销项…  相似文献   

14.
李斌 《财会通讯》2006,(3):92-93
《中级会计实务》1、问:第134页最上面固定资产修理的账务处理怎么没有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即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400?答:进项税额之所以不转出,是因为根据税法的规定,该部分进项税额仍可用于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相似文献   

15.
杨应杰 《财会月刊》2013,(12):116-116
一、“营改增”企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进项税额转出 随着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的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运输企业可能同时提供一般运输业务和公共运输业务:前者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后者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其应纳税额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6.
张庆敏 《数据》2001,(8):10-11
在《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中有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规定,本年应交增值税(305)是指当期销项税额低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出数-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7.
增值税是就商品生产、流通和加工、修理、修配各个环节的增值额课税的一种流转税。是纳税人用当期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支付的进项税额,余额为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因为一时资金短缺,出现欠缴增值税现象,这时他们往往用以前月份欠缴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这样,可使企业连续若干期不纳或少纳增值税,造成国家税款没有及时解缴入库。为了正确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缴增值税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缴增值税,避免出现用以前月份欠缴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增值税的情况,企…  相似文献   

18.
“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界定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则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其与该项货物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增值税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对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即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并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常重视,使用管理极为严格.本文主要侧重于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20.
王俊 《会计之友》2012,(17):87-89
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这几部分的内容是增值税会计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实际工作中,也常令会计人员感到困惑。"视同销售"是一个税收概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会计销售,对它的处理涉及的是主体纳税义务的发生和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也是增值税计算中的两个重要名词,它们均涉及进项税额的计算,分别是主体在当期或者日后发生了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需要从当期或者日后购进货物或劳务用途发生改变时的进项税中给予抵减并计入相应时期所购货物或劳务的成本。为何要作此处理?三者的本质区别何在?文章将从内涵规定、税法解读、形式界定和会计处理几个方面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这三个税收上的重要概念进行逐层辨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