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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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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03年3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成立。有效地解决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的问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并为建立全国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同年12月31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正式出台。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  相似文献   

2.
通过产权市场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公开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磊 《产权导刊》2007,(12):38-39
早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就已经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通过3年多的实践,产权市场已经体现出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向社会表明:我国产权市场诞生20年来,告别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无法律依据的时代,也说明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备案)、以及省级国资委认定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的活动终于得到国家法律认可。《企业国有资产法》也向社会发出了信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4.
2016年6月24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 "32号令")适时出台,清晰地界定了进入产权交易机构的企业国有资产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国有产权、资产转让、增资扩股三个大类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5.
正接到约稿,思绪万千,回想3号令下发前的大连产权交易所发展之路,真可谓是困难重重,来自方方面面的冷遇和压力,使我们进退无路,举步维艰。2003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3号令"),强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隶属关系限制"。闻此,我们不禁振臂欢呼:产权交易界的春天终于到了!根据3号令,我们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以  相似文献   

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出台的文件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其意义远不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项,还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发现"和"为出让者免责"功能.  相似文献   

7.
2003年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2004年又发布252号文《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精神是要保证在国有产权交易中用规范的机构和规范的程序来保障交易的规范进行。  相似文献   

8.
5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54号令,以下简称54号令),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无疑为产权市场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但是,同时规定“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由此,全国200余家地市级产权交易机构的合法地位将会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9.
李杰 《产权导刊》2006,(11):40-41
2005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今年3月,省国资委公布了《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其间,省国资委还印发了指定从事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至此,四川省产权交易机构的整合与产权市场的规范管理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相似文献   

10.
高岳 《产权导刊》2005,(11):29-29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2003年12月31日国资委、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2004年2月1日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在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过程中,就如何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有的当事人认识不清,以至丧失了购买国有股权的机会.为此,笔者以实例提出在收购国有产权中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认识上存在的两种误区:  相似文献   

11.
产权交易市场在国家国资委、财政部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推动下,对有效处置国有资产,促进国企改革,活跃资本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安排尚未完善,加上目前社会上对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的对象不是十分明了,因此人们对产权及产权交易的认知度不深,甚至比较模糊,这有碍于产权交易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进场交易".本人认为,"进场交易"不仅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必要条件,更是前提条件;如果"进场"这点做不到,谈"规范"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相似文献   

13.
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岳 《产权导刊》2012,(4):34-35
正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发布了第3号令,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国有产权进行转让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审查的要件。在实践中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完成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意见书应当分析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明确交易各方的法律责任,对交易标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具体明确的论述。那么产权交易的法律意见书是怎样完成的呢?  相似文献   

14.
沈立群 《上海国资》2007,(11):73-73
国有股东在转让企业产权行为规范方面应当是"一致行动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3号令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然而,在日常的产权交易监管工作中,仍有不少关于某一产权标的是否应当进场交易的政策咨询。因此,有必要结合分析企业资本构成,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企业国有产权标的作出具体界定。  相似文献   

15.
赵锦宏 《产权导刊》2008,(10):63-65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实施,从法律上确立了产权交易市场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的地位和职能,从制度上为企业国有产权通过产权市场有序流转提供了保障。但是,国有企业产权通过市场交易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环节程序多的复杂工作,在国有企业从制订产权转让方案到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移交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主观因素或客观原因都有可能在某一个交易环节或某个工作层面上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在转让中发生流失。  相似文献   

16.
朱茜 《产权导刊》2008,(4):58-58
2008年初春,中国产权市场可谓热闹非凡,高潮迭起。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2月3日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京、津、沪、渝四大产权交易机构与五家媒体共同签署了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合作协议。  相似文献   

17.
4地产权交易机构统一交易系统取得重大进展7月中旬,沪、京、津、渝4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的统一交易制度及交易系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工作小组已共同完成的交易制度文件初稿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操作规则》及其项下的受理转让申请、发布转让信息、登记受让意向、组织  相似文献   

18.
2016年6月24日,由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明确规定,包括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和国企增资扩股业务在内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这为当前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特别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  相似文献   

19.
浅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铮 《产权导刊》2011,(8):29-30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这就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除可协议转让外,都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下公开进行。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也由此有了法律依据,同时,也相应地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 为做好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378号)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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