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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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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补价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差价,如同交易一方先将自己的资产卖出去,然后再从另一方购买同一价值的资产。所以在准则中,换入资产的价值是以换出资产的价值来计量的,即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应支付  相似文献   

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中对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如下解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两种基本处理模式: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账面价值计量.但在具体运用时,对于处理交换中的相关税费、选择换入还是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以及如何确定换入多项资产的总成本的分配比例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说明.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的税费一律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不影响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损益。本文认为,此项规定过于简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税费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的税费一律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不影响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损益。本文认为,此项规定过于简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税费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企业换入一项资产时,无论是按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还是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都应是包含增值税额,在计算换入资产成本时扣除可抵扣增值税额;在计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也应该包含增值税额。当然,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所包含的增值税额相等,也可按不含税价值计算。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首先应按换入单项资产的方法确定换入多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然后确定分配到各项资产的成本。但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相似文献   

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相关税费是应该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还是应该计入当期损益,应当结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模式及其产生的纳税义务来综合考虑。通过研究发现,在账面价值计量模式下,虽然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损益,但是应当确认换出资产价内税对应的损益。这一结论弥补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读的不足,有利于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专业学生和注册会计师备考人员进一步的学习。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具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都不核算收到补价中所含的收益或损失,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笔者认为,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中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税费的会计处理没有遵循谨慎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不是虚增就是虚减换入资产的成本。笔者认为,只有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才能客观准确地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  相似文献   

11.
本文结合案例分析了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成本及交换损益计算有关增值税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确认换入资产成本之前,应首先确认和计量包含增值税额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然后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额从而求得换入资产的不合增值税额成本。在计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时,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都应是含税价值。  相似文献   

1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秀芬 《财会通讯》2006,(10):60-61
一、换入非货币性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更加合理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第4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新准则第7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  相似文献   

1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以及对换出资产损益的确定需要运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和判断标准。本文主要探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会计核算问题。  相似文献   

14.
郭慧  卜华 《财会月刊》2014,(3):119-119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补价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差价,如同交易一方先将自己的资产卖出去,然后再从另一方购买同一价值的资产。所以在准则中,换人资产的价值是以换出资产的价值来计量的,即换人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但是当涉及到增值税时,由于其是价外税,就会存在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的区别,同时存在含税补价和不含税补价的差异。  相似文献   

15.
一、新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比较(一)换入资产的计价不同1.旧准则在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上只有一种确认方法,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情况下,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分别确定: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别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计量规定了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两种计量基础:一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即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二是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即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同时准则中指出两种计量基础下损益的计算: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当期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一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的,不确认损益。  相似文献   

1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18.
彭克强 《财会月刊》2008,(11):75-7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而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则应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②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19.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账面价值计量模式下多项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新准则规定,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多项资产,不符合商业实质或者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换入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应以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总的原账面价值的比例来分配总的入账成本。那么,换人多项资产方必须取得换出方关于这些多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否则就无法确定这个分配比例。而且按照原账面价值的比例来分配,是否会导致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偏离呢?因为原账面价值是历史成本信息,按这样的比例来分配,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显然不具有相关性。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同时确认换出资产的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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