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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难于发展,不仅给政府财政带来沉重负担,也在社会中产生了不安定因素。为减轻财政压力,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全国各地方政府对这部分企业一般采取政策性破产的办法来解决。在此过程中就要涉及破产财产的处置,就产权交易机构如何介入其中、何时介入的问题,介绍一些山西省临汾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经验和做法。临汾市地处晋南,属四、五线城市。多年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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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人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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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入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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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是新的《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企业破产法》为指导产权交易机构承接破产改制挂牌交易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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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律制度以公平清偿债权为目标,破产企业的哪些财产可用于清偿分配,不仅关系到破产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能否最大实现。因此界定破产企业的财产范围,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2006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人的财产范围做了许多新规定,然而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就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范围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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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破产财产是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具体保障,我国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企业具有破产能力,但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适用问题比较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何界定其与合伙人财产的范围,合伙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问题是目前实务中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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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显得日益迫切,这不仅是克服和弥补民事诉讼制度不足的需要,同时也是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从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管辖、破产财产的范围与自由财产制度等几个方面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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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背景下个人破产制度应该成为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从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个人破产财产的立法模式选择、个人破产财产范围界定、个人破产程序的模式选择、个人破产原因与举证责任分析等几个方面就个人破产立法问题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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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管理过程中,一个人、一个企业对资产的态度起决定作用。在破产过程中,我们管理人的善良管理义务必须得到非常慎重的对待,在实践中一定要准确把握管理人的角色。管理人在破产管理过程中拥有非常大的权力。破产人、企业的财产就是由他来玩转,他也能从中取得报酬,也能决定这些资产的命运,债权人债权的比例,这些都取决于他的工作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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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国内首部针对个人破产的立法文件——《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这是我国个人破产领域进行立法的一次创设性尝试,填补了我国破产法仅规定了企业破产而未考虑个人破产的立法空白。应当认识到,个人破产制度并非近现代凭空创造的制度,其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的财产委付制度。纵观世界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破产法的存在与完善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全球性的消费升级与信贷市场的泛化致使个人债务问题突出,在我国作为破产程序替代的民事执行程序在当前个人破产实践中作用日渐式微。本文从个人破产制度中债务人财产之一的房产入手,首先,进行个人破产制度阐述与前瞻性及必要性研究,同时分析法定夫妻财产制视阈下共有房产的处置,论述房产在个人破产中的分割,厘清不动产尤其是房产作为破产财产中自由财产的范围;然后,对个人破产中房产作为自由财产(豁免财产)进行价值分析以及对房产进行豁免的理由;最后,构想具有普适性的原则与标准。相信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首部立法的实践与探究中可以推动我国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营造出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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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往往被忽视,或者在破产清算时被遗漏,或者在资产评估中被低评,这种现象不仅造成破产财产的隐性流失,也不利于对广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延续,因此,加强对破产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引起一定重视。本文从几个破产案件引发的思考出发,分析了我国当前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明确了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并提出了有关的建议与对策,以促进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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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在企业破产案件中不仅涉及到经济问题,还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不仅债权人需要律师维护其自身的利益,破产企业也需要律师维护自身的利益。律师还可以是破产清算组的成员之一,所以在破产案件的全过程中离不开律师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而且随着破产法律的不断完善及破产主体的多元化,对律师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律师参与的程度还会进一步深入。 一、债权人的律师在债权人会议中的实务 破产即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将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者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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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三类实物资产”包摇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核销实物资产;属于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资产;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待报废资产和闲置设备。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对三类实物资产实施公开处置,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及产权交易工作的有效措施。[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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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破产法>赋予了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的巨大权力,为避免破产管理人因受利益之诱惑而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应当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遏制破产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应当认识到破产管理人执业的高风险性,综合考量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及破产管理人的职业生存空间等因素,对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承担予以限制,以实现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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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破产和解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已显得简单、滞后,特别是在债权人的保护问题上急需完善。建立债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银行作用。消除地方行政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明确破产财产范围,建立完善配套的破产法律制度等是保护破产债权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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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破产处理过程中,实现破产银行及其资产价值最大化的直接效果,是减少银行及其资产价值的损失和减少处理费用的支出.但其实质是通过破产银行及其资产价值的最大化,使破产银行的资源能转移到最有效率地使用这些资源的机构手中,实现资源的重新和高效率配置.本文以美国的经验为例,着重讨论实现破产银行价值最大化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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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已显得简单、滞后,特别是在债权人的保护问题上急需完善.建立债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银行作用,消除地方行政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明确破产财产范围,建立完善配套的破产法律制度等是保护破产债权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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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中心主义是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关键,而指定合适的破产管理人是管理人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我国法院主导型的、合并规定的管理人指定制度存在较大缺陷。对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的完善需跳出现有制度的瓶颈,并将其放在整个破产制度中进行考量。从破产法的价值目标出发,在还原破产案件中各方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寻求我国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逐步的、分阶段的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