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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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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广明 《理财》2006,(11):74-76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明确指出:“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在实务中,由于不同时点的销售退回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对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影响也有所不同,现根据笔者的理解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2.
一、提前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企业应该确认收入.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都是不恰当的。但在实务中存在某些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常见情形包括:一是以开具发票作为收入实现的标志,而不管销售过程是否完成.商品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实际上.开具销售发票仅是税务机关作为计算纳税的依据.并不能标志企业收入的实现。如果企业销售商品不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任何一个.  相似文献   

3.
马广明 《财会学习》2006,(11):42-43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明确指出:"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而实务中由于不同时点的销售退回,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对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影响也有所不同,现根据笔者的理解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4.
营业税应税项目“不含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双方依合同协议或约定,由对方负担交易事项中应由纳税人承担纳税的税款所取得的收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这种交易方式,大都发生在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实行税务“双定”管理的不设账个体工商业户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私营企业上,这种“不含税收入”,即是日常经济交易中俗称的”不开票收入”,它既是一些不法分子在经营活动中隐瞒收入的一种惯用偷税手法,也是一些纳税人为图“省事”采用的交易方式,规范这种交易方式的账务处理和实施严格纳税检查,可以有效的防止税收流失,笔通过对下面征管中的案例分析,来说明如何对这种交易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和实施纳税检查。  相似文献   

5.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营业税劳务的行为.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根据税法规定.不同主体的混合销售行为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计算依据、适用税率的不同导致了缴纳不同税种金额的差异性。客观上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这里我们借鉴管理会计本量利分析中的盈亏临界点分析原理.探讨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平衡点分析.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导.  相似文献   

6.
徐双泉 《税收征纳》2001,(11):24-25
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其应税营业额是购买支付给销售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由于销售不动产的方式较多,除了一般的直接从对方取得货币等形式外,还有其他特殊形式:如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和以不动产作为抵顶货款等情况,这就决定了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的确定及其税款的计算也有多种情况,为了正确计算特殊情况下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下面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7.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涉及许多营业税特殊业务,如委托代销、转手、混合销售行为、代理销售和代垫运费等,对这些营业税特殊业务有着特殊的筹划思路,本文对其纳税筹划逻辑进行梳理,并举例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8.
特殊销售方式是指在销售活动中出现某种特定的行为。如折旧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纳税人在一般销售方式下难以逃避的纳税义务,往往试图通过某些特殊销售方式来逃避。因此,税务机关有必要对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方式进行税务检查。  相似文献   

9.
李昕璇 《税收征纳》2005,(10):32-33
企业在销售活动中发生的折扣折让主要有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实物折扣与销售折让四种不同的类型,采用这四种方式销售货物,在会计和税法处理上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10.
在近年来的财政检查中,发现单位对收取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仅指取得的合法收入)在账务处理上很不统一,有作收入反映或冲减成本的,有挂往来账的,有作为单位"小金库"的,甚至有个人私分的。对此,笔者认为必须予以明确。购进货物、接受劳务或代卖主招揽顾客而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当于商业折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而对于本文所讨论的销售(或劳务)发生后收到的返还资金,制度及有关文件都  相似文献   

11.
一、虚假账务的现状及危害当前虚假账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瞒报产量,搞账外经营。尤其是在煤炭市场较好的情况下,煤产品紧缺,不仅价格高,而且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使企业有机会搞“体外循环”。二是生产副产品不入账,如洗煤、焦化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煤、煤泥产品不进行账务核算,大部分搞了现金销售。不仅漏掉增值税,而且这部分“无成本”收入对所得税影响也很大。三是以物易物,隐瞒销售。有的焦化企业用焦炭换回钢材,按规定做了进项税额抵扣后,直接不开票销售,收入不反映在账上,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四是抵账物品销售后挂账。一些企业对其清理陈年旧账换回的小车、手机等物品,又顶付给其它企业或折价出售,不作销售处理,而将这些物品长期挂记在库存账上。五是混淆生活、生产用品,多列成本费用。一些私营企业,将家庭自用物品以折旧或直接列支的办法摊入生产经营费用,虚列成本,影响应纳税所得。除此之外,多头开户现象也十分普遍,税务机关不能完全掌握企业收入情况,这一点也是使不法企业有机可乘的关键性因素。虚假账务严重影响到税收征管,一方面使税基缩小,税负失衡。这些企业通过编制虚假账务使自身税负下减,税基减少,使那些守法经营的企业的经营成本高于这些...  相似文献   

12.
龚克华  马国赢  陈亮 《中国外资》2010,(18):150-150
一些汽车销售企业通过违法偷漏税收已是不争的事实。主要手法是收入不入帐,如装潢费、加急费、服务费、返利、赠品和零配件销售等,都普遍存在未开具发票或未申报纳税的情况。据调查发现,企业隐瞒这些收入,一是利用为顾客提供按揭、保险、上牌等一条龙服务的便利,收取保险、代办佣金,并在发票作废上玩猫腻:二是利用消费者逃避车购税的心理.分解销售收入.只给一部分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另一部分价款和装潢费开具收据;  相似文献   

13.
增值税是一种主要的流转税,对增值税进行合理筹划,不仅能通过“少缴税款”或“节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且有利于从总体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增值税的筹划点很多,本文仅从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特殊销售方式及利用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纳税调整与帐务调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有些会计事项是需要调帐的,即计算与调帐同时并存,有些会计事项是不需要调帐的,单纯只是计算。但许多企业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时只是单纯进行了计算,往往忽视进行账务调整工作,觉得按照税法规定完税后即做完工作,其实这是个错误的认识。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不按税法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势必会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利因素和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15.
销售核算管理既包含商品实体的转让,又包含了货币资金的回笼,是企业商品价值得到补偿的关键环节。如果企业对销售核算的管理缺乏严密性、系统性,那么一方面会使企业的债权债务不清.另方面企业物资会流失.造成企业损失。笔者以为科学的销售核算管理体系要突破传统会计核算的单面性,还需同时在统计核算管理上下功夫。销售行为主要涉及到三个因素:销售发票、销售货款、销售商品。日常的会计统计两种核算管理要有分工:会计核算侧重于销售发票和货款,而统计核算则侧重于商品的实物数量。由于销售发票、销售货款、销售商品三者存在着时间…  相似文献   

16.
释疑解惑     
《财会学习》2006,(5):41-42
销售退回事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发生的,可能发生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也可能发生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这两种情况的账务处理应注意什么问题?;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中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是否存在每股利润无差别点?;在息税前利润——每股利润分析图中,为什么债券筹资方式的斜率大于股票筹资方式?  相似文献   

17.
袁国辉 《财会学习》2011,(10):69-70
大多数企业对营销人员的激励方式大都采用“销售提成制”,根据业务员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成;在销售款回笼后,兑现提成;出现坏账时,扣减业务员的工资或奖金。只要不存在业务员与客户相互勾结的情况,销售提成制可以较好地规避销售部门盲目踩油门的弊端。  相似文献   

18.
刘小玉 《税收征纳》2006,(9):32-32,34
增值税税款交纳情况的期末正确计算事项是增值税账务处理规范的重要基础。也是财务与税收在缴纳和征管关系中相互联系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财税法规.结合一般纳税企业当期可能发生没有预缴税款和有预缴税款下的几种具体实际情况.笔者通过假定并列举方式对期末增值税计算缴纳及账务处理要点加以概括和归集,便于实际工作中的理解、熟悉并运用。  相似文献   

19.
杨爱义  韦明 《上海财税》2001,(10):39-39
1.混合销售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营业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足50%。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6,(11)
视同销售是特殊的经济行为,在税法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均有体现,但在会计上并无体现,因而,视同销售行为给企业财务人员在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方面带来了很大的财务风险,稍有不慎,可能会导致账务处理差错及偷漏税风险。鉴于此,本文对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及会计核算四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不同视同销售的处理异同,为会计及税务稽查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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