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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国营农场内部最基层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方面,家庭农场与一般的生产厂家一样,对内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地完成了产品的全部生产过程;既不象工厂工人那样只是固定地严守干产品生产线上的某一个岗位,也不象过去农场职工那样只对产品生产的某一个具体劳动环节负责。在交换方面,家庭农场生产的产品或直接进入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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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认识与两种不同倾向的实践 近三年来,江苏农垦共办家庭农场3.3万多个,参加农户4.3万多户,承包耕地95.7万亩,分别相当于总农户和总耕地的98.7%和92.1%。家庭农场的迅速发展,把农业主要置于以户经营的基础之上,从而在根本上动摇了高度集中、统一的旧体制,促进了农垦经济的发展。但究竟如何办,看法仍不统一,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意见主张,家庭农场要办成“承包型”,即把农户仅作为某一个生产环节、作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在分配和管理办法等方面,类似于先前的承包到组、到劳。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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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给职工家庭农场下这样一个定义:“在国营农场领导下,以户为单位,实行家庭经营、定额上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不准确的,它与实践中的职工家庭农场是不相符的。这是由于: 第一,就目前职工家庭农场的状况看,还不是经济实体。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它应拥有从事生产所需要的足够的生产资料和资金,能够相对独立地完成再生产的整过程;它除了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外,与其他经济组织都是平等的伙伴关系,是等价交换关系;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有权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向,有权处理自己的产品,有权决定经营成果的分配。目前我们的职工家庭农场显然做不到这一点,它要承包使用国营农场的生产资料,要由农场为其垫付生产资金,要接受作为经济组织的国营农场的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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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一个新课题。三年多来,职工家庭农场正是沿着实践—认识——再实践一再认识这一过程逐步完善、发展和提高的,人们对职工家庭农场若干理论问题的研究,同样也是沿着这一过程逐步深化和明确的,而且有些问题至今仍需要继续研究、探索。本着这一精神,我们拟就下述问题提出—些看法,同大家商榷。 一、小农场和职工家庭农场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自从赵紫阳总理1983年秋在新疆提出国营农场要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行大农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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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龙江垦区办家庭农场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雇工型家庭农场。雇工和雇工型家庭农场今后发展的趋势如何?本文对此发表一点看法供参考。 一、雇工型家庭农场产生的原因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营农场突破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经营方式,形成了农场统一经营与职工分散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这场变革中生产力诸要素进行了重新组合,农场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组合形式,其中就有雇工的组合形式,即雇工型家庭农场。据九三管理局统计,1986年有雇工型家庭农场43个,平均每场雇工6人,最少3人,最多43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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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体的含义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办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是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所赋予的战略目标。家庭农场既然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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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实体”的概念,我曾认为要分成“完全的”或“目标性的”和“不完全的” (或“过渡性的”)两类,并认为强调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都必须办成独立企业式的经济实体,是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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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市场改革日趋深化,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也显示出其不适应竞争的弊端。在此背景之下,我们要从农业组织和技术先进的国家中获取经验,并结合我国农业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提供思路。家庭农场从产权上来说属于个体,由户主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和经营,并在一定情况下雇佣部分劳动力的农业企业。这与历史上的自然经济明显不同,即其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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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经》2017,(11)
近年来,新绛县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关于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和《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新绛县家庭农场认定暂行办法》,积极宣传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通过土地流转力推家庭农场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借助金融扶持土地流转来带动家庭农场扩大生产,改善生产条件,利用申报省、市、县示范性家庭农场来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截止目前,全县认证家庭农场88家,其中:种植类48家、养殖类39家、种养结合1家。家庭劳动力248人,雇工274人,其中长期雇工35人,平均工资20 514元短期雇工239人,平均工资2 949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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