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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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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相似文献   

2.
<正>业主大会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物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制度,六年多的实践证明了它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适应环境变化和现实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修改、补充和完善《业主大会规程》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细节决定成败,任何宏大制度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细致具体规则的执行,作为业主大会制度的配套性文件,《规则》对新时期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积极稳妥推行业主大会制度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3.
<正>建房[2010]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相似文献   

4.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于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指导规则》与2003年实行的《业主大会规程》相比,最大的进步就是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筹备和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具体由谁来  相似文献   

5.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末制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物业管理条例》的配套性政策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替代性文件,《规则》是适应法律环境和总结实践经验的产物,其中许多规定和内容都是建立在深入认识业主大会制度和准确把  相似文献   

6.
<正>随着《物权法》出台,《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业主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也急迫地提到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发展的重要议程。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发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缓解成立和运作过程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总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海、天津等地按照《规则》要求加  相似文献   

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毋庸置疑,业主也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同时,《物权法》也没有对业主大会的组织性质作出任何规定。2013年3月,全国首个业主大会社团法人在温州市注册登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在业内引起许多争议。  相似文献   

8.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导则"),于2010年1月1日施行。从《导则》内容看,其针对当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与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从部门立法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成立与运作中的"僵局",更好地诠释《物权法》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定位,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将物业服务的主角更大程度上向业主倾斜。  相似文献   

9.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条例》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执行机构,业主具有监督权和管理权。这就说明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从而解决了过去一些不法开发商收买少数业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损害大多数业主权益的问题。如《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就可以选聘或“炒掉”物业管理企业。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过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  相似文献   

10.
《北京房地产》2004,(4):102-103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业主大会: 为指导和规范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可不再进行招标,直接授权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提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进行。二、业主大会应将续聘或者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议, 作为物业管理区域的重大事项及时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  相似文献   

11.
<正>200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了以往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多项突破,在过去一年的运作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归纳起来有十个方面:一、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业主、业主大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条例》明确了业主大会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的组织。业主大会所做出的决定,代表了全体业主的意愿和要求。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物业的管理人,执行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然而实践中,有些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无关,有些业主大会的决定是违法的。关于这些问题,《条例》第19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  相似文献   

12.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相似文献   

13.
汪光焘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山,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中有十大问题要继续研究和积极探索。一是,关于业主和业主大会。《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业主大会怎么组织,还需要探索。二是,业  相似文献   

14.
物业管理活动的法律主体是业主(前期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能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机构,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只有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职责。据此,《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业主的概念,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宗旨、成立条件、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与组成,业主公约的内容、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5.
《北京房地产》2003,(12):112-116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开发建设单位: 现将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转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 (一)新建居住物业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在物业所  相似文献   

16.
《北京房地产》2006,(10):I0014-I0015
为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我部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落实我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劳社部发[2002]13号),加快职业培训教材建设步伐,我部研究提出了《三年三千种职业培训教材开发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8.
《房地产评估》2008,(7):7-8
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电子财会》2004,(2):55-64,F003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帮助企业正确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将《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和相关会计准关问题解答(三)》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20.
《中国房地产》2004,(1):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现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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