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调解工作如何与司法程序相对接,激活行政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用,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2009年7月17日,我们房山工商分局和房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新机制,共同设立了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增强了行政调解的法律效力,有效化解了各类经济合同争议。  相似文献   

2.
2009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职能对接机制,共同设立了房山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截至2011年底,房山分局成功调解经济合同争议案件210件,解决合同争议金额2237.83万元。其中工商部门独立受理调解合同争议190件,争议金额为1846.6万元;与法院共同调解15件,争议金额为260.7万元;法院委托调解并予以司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基层调解组织逐渐消失,大量的甚至全部纠纷都涌入了法院诉讼,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企业间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给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工作压力日益加大。同时,由于受行政调解的强制力和执行力的局限,合同争议在行政调解后得不到有效执行,导致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资源的实际闲置,影响了行政调解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4.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因合同产生的纠纷过多且得不到有效化解,必然给经济秩序带来危害,影响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充分发挥工商服务职能,深化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创新机制,探索出一条"行政部门搭建平台,利益主体平等博弈,最小成本、最大限度保  相似文献   

5.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和《合同签证办法》已经公布,这对健全合同监管规章,全面推动合同监管工作的开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之一。不仅案内可以调解,案外也可以解。从案外调解来说,不仅民间组织可以进行况解,行政机关也可以组织调解。工自行政自理机关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的主管用门,切果双方当事人愿意,当然可以组织台同争议行政调解。国务院确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定”S案明用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台同争议的职员。十几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经济合同管理,调解了大丞经济合同纠纷,化…  相似文献   

6.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依法劝导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合同争议的调解有多种方式,如人民法院的调解、仲裁机构的调解、行政机关的调解、中介机构的调解,民间组织的调解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合同监督管理部门主持合同争议调解,从性质上看属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合同争议调解依不同的阶段,分为案内调解和案外调解。所谓案内调解,是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争议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调解。在诉讼、仲裁之前由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调解,称为案外调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持的调解,属于案外调解。这里所说…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适用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第四条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平合理。第五条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申请调解合…  相似文献   

8.
《工商行政管理》2012,(2):58-59
“各位听众朋友,这里是天津经济广播《行风坐标》栏目,今天我们‘走基层、看行风’活动走进天津市工商局东丽分局行政调解中心……”2011年3月14日,天津市工商局东丽分局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行政调解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各类咨询705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69件,其中企业名称争议2件、股权争议1件、合同争议6件、侵权赔偿争议1件,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8余万元,避免了多起诉讼和上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相似文献   

9.
王雨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专家团成员之一。从房山工商分局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之初就参与了整套制度的设计论证,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  相似文献   

10.
为配合《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学习贯彻,本文试就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有关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一、关于合同行政调解的必要性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常用方法。《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凋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从这一规定来看,不仅案内可以调解,案外也可以调解。不仅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可以调解,民间组织、行政机关都可以进行调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经济合…  相似文献   

1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双方自愿是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一项重要原则,收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后,对被申请人是否愿意调解不明确的,应及时征求被申请人的意见,征得被申请人同意后才能受理。如果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不应受理。(二)提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行政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选择用何种方式解决合同争议是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本案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出的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工…  相似文献   

12.
受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是指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同意为其合同争议组织行政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合同争议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该指定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和合同副本进行认真审查,并于五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需要征询被申请人是否同意调解意见的,自被申请人表态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符合受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条件的,也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且应根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予受理通知书应采…  相似文献   

13.
在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中,我们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快捷、当事人自愿原则,注重"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收到了很好的调解效果。  相似文献   

14.
《工商行政管理》2012,(24):56-56
泰和县工商局、县人民法院、县消费者协会设立了泰和县调解衔接工作联络小组,于今年7月11日联合下发意见,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疏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多元无缝衔接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新性服务,在深化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2009年7月,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的经济合同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2010年8月,依托于诉调对接机制又与房山区司法局建立了行政调解与人民  相似文献   

16.
葛楣 《消费导刊》2014,(2):166-166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后,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身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仍未能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工会在调解中的尴尬地位和难点问题,工会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本文所述的"调解",仅仅局限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的涉外因素的调解,而调解所涉及到的领域主要是涉外经济合同、国际贸易、"三资"企业争议、海事海商以及房地产等方面的商事方面的纠纷的调解,而不是其他的调解,如涉及到有关人身方面的婚姻关系、个人财产关系以及抚养关系的调解.这一点必须有一个清楚的界定,否则,概念就很大.  相似文献   

18.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具有民事争议、损害财产争议、赔偿价格争议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共同履行争议调解处理职能,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9.
自2009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和房山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了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以来,主流媒体就一直予以关注报道。最新的报道见诸2011年11月9日《人民日报》刊发的长篇报道——《北京:行政调解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其中首先对房山分局的创新予以肯定。房山分局近年来创新不断。细心读者也许还  相似文献   

20.
葛楣 《消费导刊》2014,(1):166-166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后,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身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仍未能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工会在调解中的尴尬地位和难点问题,工会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