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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经济》2016,(1)
充分肯定并集中概括了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与制度创新。浙江省全省年林业产值超过4000亿元,用占全国2%的林地产出了占全国8%的林业产值,实现了由资源小省向产业大省的跨越,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出了最好的诠释,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等地的典型经验。强调要从推进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提升林业经营水平方面,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出当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并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吸引各种资本进入林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等7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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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增收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南方集体林区90%以上的林业用地属于集体所有,因而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林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但相对其他产业来说,其成本较高、经济效益低也导致了农民发展林业的意愿较低。农民在林权主体改革中获得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后,其对实现林权带来的经济利益需求更为迫切,因此,本文认为,保障改革成效的配套措施的有效实施,是农民投入林业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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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集体林权改革中的补偿与经营制度障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四川集体林权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主体改革,逐步开始建立和完善配套改革部分,积极探索林权流转和林业经营的新型模式.然而,在此过程中原有的诸多制度性障碍仍然制约着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本文将从补偿与经营制度障碍的层面,着重分析集体林改后农户最切身相关的林业补偿和经营问题,尤其关注林改后国家公益林建设、林业经营产业和规模化、森林资源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推进四川集体林权改革的对策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四川集体林权改革在补偿与经营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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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问题》2018,(1)
<正>近日,国家林业局发文批准依托福建农林大学设立"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这是福建农林大学部委级智库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该中心将紧紧围绕着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研究,理论总结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国林业和生态建设新理念在福建的具体实践,探索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动向、新问题,积极开展深化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咨询。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批示精神后,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发挥学科与人才优势,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域社会服务,对接"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县和全国深化农村集体林改试验区沙县,深入开展校县合作,助推地方产业发展和集体林权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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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林业统计数据,运用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四川省林业复合系统现代化发展的协同度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林业复合系统现代化发展的协同度不高,但呈波动上升演变态势;林业子系统发展的有序度由高到低依次是产业经济子系统、建设保障子系统、社会文化子系统、生态资源子系统;建设保障子系统的有序度与林业复合系统协同度的线性耦合度最高。在此基础上提出: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改革;克服"木桶效应",加强对林业复合系统"短板"子系统的扶持;发挥建设保障子系统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强各子系统的"反哺"与互补;建立健全林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绩效评价、监测与预报体系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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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业制度改革研究前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从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等6个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系统分析,指出已有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宏观分析过多,中观、微观分析不足,存在以静态分析为主的倾向;大部分研究忽视了各项制度之间的逻辑关联和目标协同,同时还有研究目标定位不够清晰、研究内容与国家既定改革目标需求衔接不够紧密的现象;对未来集体林业经营模式、林业行政管理模式、公共财政支持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方式的争论还没有形成共识。因此,提出深化集体林业经营制度改革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的若干前沿研究命题,以期为后续深化研究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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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伊春林区实际,分析现阶段伊春国有林区林权试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经营者资本短缺;相关林业政策限制了经营者的经营权;林权证的效力问题;试点内容的充实;体制性矛盾的存在;林权资产评估制度的建设;有效林地流转和林价体系的形成等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提出通过建立服务型林区政府,解决林权改革资金短缺问题,建立和完善林权改革的配套措施,适当调整采伐限额制度,着力提升林权证的作用,加大林权改革试点的范围,扩大承包经营的范围,建设新的经营模式,尽快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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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林业十二五产业发展的任务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的新形势,提出了创新科技管理,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思考:创新项目管理机制,由分散式立项到链式立项,由单一管理到综合管理,由任务评价到效益评价;创新拓展产业研发领域,延伸林业产业链,发展林业新兴产业;创新产学研合作共赢机制,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产业研发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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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福建省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顺利、成效显著。体现在完成主体改革要求市场,建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建立县级公益林补偿制度等六个率先。改革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包括林改前遗留问题排查、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深化,林业管理服务体制完善等,提出构建合作经营新主体、林业生产要素聚集新机制、林业可持续经营新模式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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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分析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因。指出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落实“四权”(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实现“三还”(还山于民、还树民、还利于民)。坚持五项原则,即先行试点、逐步推广;以民为主、体现民意;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兼顾各方、合理分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其改革的具体做法:一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确保收益;二是进行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三是完善流转机制,规范流转行为;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促进产业发展。实践证明,通过三年改革,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加快了造林步伐,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增加了农民和集体的收入,推动林业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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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当前,我国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对于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形成"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林业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