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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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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磊 《全国商情》2005,(4):23-26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弥补了我国正式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融资不足。其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融资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已逐渐趋淡,但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且十分活跃。本文在总结农村民间借贷现实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归纳了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探究,最后提出促进农村民间借贷规范运行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日益活跃,民间借贷活动日益成为正规金融活动的重要补充,但鉴于民间借贷在规范性、风险控制、社会稳定性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需要对民间借贷进行司法监管。本文在深入探讨民间借贷及其司法监管内涵,以及考察海峡两岸民间借贷监管的历史的基础上,针对海峡两岸民间借贷司法监管机制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构建海峡两岸民间借贷司法监管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受经济结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民间借贷日益活跃.文章从宏观经济学的视角,在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现状的基础上,探寻其产生的根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和规范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平稳发展的对策建议,这对民间借贷的发展以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民间借贷主体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形式要求、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民间借贷的担保、民间借贷的其他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等方面,对我国现有民间借贷立法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的民间借贷立法存在着体系不完善、协调性差、规定模糊、利率不合理、监管缺失等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解读民间借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借贷是存在于官方监督和主流金融学研究范围之外的非正规融资形式,它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主要融资渠道。本文通过对山东省肥城市部分农村地区的调查,对民间借贷的特点、原因、社会效应进行了分析,并对民间借贷的合理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温州金融危机进行个案考察发现,民间金融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转变进而恶化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时,民间借贷的性质将从互助合作性转向投机性,民间借贷参与者的范围也将超越有效信任边界;于是,其私人治理机制再也无法有效约束借款人的败德行为,从而为金融危机的爆发提供了可能。由温州个案还可引申出如下结论:中国长期实践的金融管制政策不仅为温州式金融危机的生成提供了必要条件,还抑制了非正规金融自发地向正规金融转型,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扭曲效应,如企业家人力资本才能错配、民间金融内聚高违约风险、投机行为泛滥以及租值耗散等。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迅速但乱象丛生,亟须进行法律规制,在规制过程中应秉持私法自治与公法管制相结合、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立法理念,选择社会影响较大的商事性民间借贷进行重点规制,注重对民间借贷主体权利的保护和金融自由的保障。除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经验外,还应结合我国民间借贷的实际及金融法制改革的趋势,建立健全民间借贷法律制度,以法制化手段促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   

8.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既弥补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不足给农民需求带来的矛盾,也缓解了农村借贷资源的匮乏问题,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民间借贷缺乏担保和监管,操作不规范,风险较高,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对此,规范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对于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文章以温州民间借贷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温州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利率变化,结合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剖析了温州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民间借贷的产生原因,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政策建议。这些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在法律上给予民间借贷合法地位;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模式,即使是改革开放以后也大体如此。具体到金融领域就是政府通过绝对控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导了金融资源的配置,以民营经济为主的中小企业则基本被排斥在官方金融体系之外,其结果是一方面民间资本被禁止或变相禁止进入金融领域,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求资若渴却告贷无门。民间借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适应市场需要日益活跃兴旺的,它通过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三农”,为民营经济的崛起和“中国奇迹”的创造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民间借贷呈现规模迅速扩大、资金来源日益广泛、利率不断攀升等新特点,带来了借贷纠纷和案件频发、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上升、国冢宏观调控难度加大等新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制度的越位与缺位,即政府对金融的绝对控制和民间借贷缺乏法律规制。因此。解决民间借贷问题需要从加快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和法制化建设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1.
民间金融是与官方正式金融相对应的概念,指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通过绕开官方正式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的、未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交易活动.目前,社会上存在着相当规模的民间金融活动,这些民间金融活动客观上能够灵活调节社会资金余缺,对扶持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地方经济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民间金融大规模的资金流动还处于无序状态,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实现民间金融的正规化、合法化.  相似文献   

12.
消费信用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用和法制是市场经济赖以存续和发展的两大支柱,信用是一个包括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的体系。只有建立起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银行信用为媒介,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结构合理、彼此促进的信用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对经济的正面作用。但我国目前的信用关系基本上呈现出银行信用异军突起,国家信用逐步发展,商业信用畸形发展,消费信用受到抑制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加快消费信用立法以塑造、引导、扩充消费信用,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3.
“信用长三角”建设是“十二五”期间加快区域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区信用联盟建立过程中,完整的信用体系界定与信用主体分析是打造“信用长三角”的前提.从信用体系涵盖征信体系和资信体系入手,研究企业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节点,在网络社会结构观下建立完整信用体系的理论架构.分析表明,信用关系的主体包括信用信息的需求方、供给方及信用关系的监管方.信用主体按照信用关系网络的规模及密度维度,决定着其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征信、征信体系与信用、信用行业、社会信用体系、信用评级等概念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厘清它们之间的异同是征信建设与研究的前提。信用是一个动态、多层次的概念。征信衍生于信用活动,但又服务于信用活动。服务于征信的一系列因素构成征信体系。征信是信用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的子集,不能与其等同。征信与信用评级同属于信用行业,但差别极大,不宜把信用评级纳入征信范畴。  相似文献   

15.
征信就是独立第三方向授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活动。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征信采集的数据信息主要是信用信息;建立个人或企业的信息账户;征信具有微观性,需要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特别是消费者的权益;征信是一个行业/专业;征信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授信机构和授信活动;征信是一种信息分享机制;由独立于信用交易当事人的第三方提供服务;征信的功能,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征信业发展更适合市场化运作,也需要政府的监管;征信行业是较严重依赖于法律法规,并与社会文化环境有密切关系的新兴行业。  相似文献   

16.
对征信体系与消费需求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出结论:健全的征信体系对拉动消费需求是有效的。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失信惩戒机制缺乏等。应借鉴美国先进经验,健全我国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建立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征信效能宣传,发挥征信体系对消费信贷的作用力,快速建立信用产品的需求市场,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征信体系对内需扩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信用局个人信用评分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国外得到广泛应用。我国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已经建成,开发信用局个人信用评分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有重要意义。在分析信用局个人信用评分特点、意义及其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信用局个人信用评分发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间信用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民间信用产生、维系、发展的社会基础条件是亲缘与地缘关系,维系原则是礼俗与伦理,而担保与惩戒是我国民间信用关系维系的主要方式。对于信用风险的控制与制约机制,又以体现我国传统社会的情、理、法三者结合的惩戒原则为主。  相似文献   

19.
运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襄樊市1999~2009年期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和2002~2009年期间的信用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得出结论:征信制度、企业征信系统及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对企业信用环境的改善产生了深刻影响;变一元目标为二元目标,将更大限度地发挥征信体系对企业信用环境的积极作用。因此,应强化对企业信用环境、征信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关联性与可持续性的认识,建立企业三级信用环境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20.
信用权立法的缺失及其信用法律体系的缺陷是导致目前中国失信行为泛滥的重要原因。信用权作为信用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信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征信立法以及对信息利用的监督,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尚未确立信用权。借鉴国外信用立法的先进经验,为我国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思路。中国的信用法律体系建设必然以信用权的确立为起点,并以征信立法的完善以及对有关信用信息的应用的规制完善作为重点。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的建立必将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为法治国家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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