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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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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将该计划要点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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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第42次部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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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2011年是实现医改三年近期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开局、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特别是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巩固全民医保"为主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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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09]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各地结合机构改革大力加强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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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有效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完善医疗保险付费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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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将与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贯彻意见,随后联合下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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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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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配合推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展现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简称“基层平台”)就业方面的工作成果,深入挖掘基层平台工作者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平台典型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平台建设和重视关心基层平台工作者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期,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与中国就业促进会发出通知,联合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版杯全国基层平台(就业篇)的征文评选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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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建委)、城建局(市政园林局)、规划局、房地产局、农业局、经贸委(经委)、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增城市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现将劳动保障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6号,以下简称十八部门《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以下简称省府《意见》)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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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商务局:为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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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号)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在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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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配合推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展现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简称“基层平台”)就业方面的工作成果,深入挖掘基层平台工作者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平台典型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平台建设和重视关心基层平台工作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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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201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很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仍很艰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进一步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完善就业服务措施,面向离校前高校毕业生广泛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深入推进实名制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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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组部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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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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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2]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十二五促进就业规划,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面向社会更好地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原则(一)保基本。把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以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和优化社会人力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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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根据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部署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总体安排,经部领导同意,2010年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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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组部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提出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要求.现就我省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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