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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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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若干法律问题齐红自1979年起,我国农村开始了以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集体使用、集体收益的经营方式,在明确土地仍然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农民有权对其承包土地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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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县激发集体土地活力的实践平泉县土地管理局局长于景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的第一步改革,是把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人平均,承包到户。这种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和经营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房地产应确权为农民私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第十条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也属"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乡(镇)、村和队三级集体所有.显然,农村宅基地属队或村集体所有,尽管非生产性的土地--宅基地为农民长期使用,即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以法定程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力,其权属不是物权,即不属农民私有.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剖析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的关系,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研究结果: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先后历经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民所有、家庭经营"、改革开放前期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到改革开放后期的"集体所有、均田承包、家庭经营",再到现阶段的"集体所有、均田承包和多元经营"4个阶段。在这个过程当中,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既遵循人口与土地关系、生存与发展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大逻辑,又遵循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逻辑"、农业经营制度的"生产逻辑"等小逻辑。研究结论:为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革,需加强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经营制度联动改革的制度设计,发挥要素、组织和制度的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房地产立确权为农民私有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宪法》第十条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也属“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乡(镇)、村和队三级集体所有。显然,农村宅基地属队或村集体所有,尽管非生产性的土地——宅基地为农民长期使用,即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以法定程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力,其权属不是物权,即不属农民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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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农村经济》2003,(3):15-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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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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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根本目的,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制度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带领亿万农民创造出来的。它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二是集体的土地以农户为单位由集体成员承包经营;三是集体为农户提供统一经营服务;亦称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须为保障农户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当前,全国各地涌现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在坚持农村土地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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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与保护不重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显化不充分;农户土地承包权不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其基本特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继续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则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有限的使用权或经营权。承包责任制虽然较好地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下普遍存在的“吃大锅饭”的问题,带来了生产率的巨大提高,但目前这种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的理论准备与系统的政策设计情况下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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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品潮 《中国农村经济》1991,(10):28-29,F003
我是赞同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在此前提下,仅就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中的几个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谈点自己的肤浅认识。 一、关于对土地双层经营体制的正确评价问题。农村的第一步改革,实质是土地经营体制的变革,将土地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体制改为“两权”分离、户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是很有成效的,劳动效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继续向前发展,农民十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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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面临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经过农村改革而建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其特点有二:一是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经营使用权由承包农户享有。二是集体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包给社员,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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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也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也是决定经济社会全局的基础性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于发展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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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山西农村改革的历程,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基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山西省农业、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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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方向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30年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揭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此后,农地制度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对于农地制度的变革方向,学术界有四种主要观点:完善家庭承包制、恢复合作所有制、倡导国家所有制和实行私人所有制。本文认为,农地制度变革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而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日益融合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等都给土地制度的变革带来了更大的空间。从短期看,稳定家庭承包制、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最为有效的制度选择;从长期看,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则是可行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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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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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对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发展始终高度重视。经过亿万农民的广泛实践和探索,终于确立了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并引发带动了中国农村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和巨大发展,更对中国农村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一、通过改革确立家庭承包制度(一)当代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旧中国的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封建地主所有制,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农村土地的70%-80%,他们凭借占有大量土地所据有的政治经济特权,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封建土地制度严重束缚着农村生产力发展。新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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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云 《农业经济》1995,(9):26-27
1994年我省农村改革有新的进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日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一)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我省同全国一样,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使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产品收益分配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业和农村经济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包干到户,按人均承包土地这一土地使用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问题,影响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发[19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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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农业生产经营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产生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场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分离,改变了土地集体经营的模式,使农民获得了对农地的自主经营权。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首次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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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民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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