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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叫继红 《新智慧》2005,(8):47-48
关于判断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规定,企业至少应考虑下述迹象。外部信息来源方面有:①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技术、市场、经济、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朗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③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汁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并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④报告企业的净资产账面金额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计量的方法作了较大的调整。本文现就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比较。 一、资产减值迹象规定的比较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若出现如下迹象时,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③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④已遭损毁,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⑤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对此问题作出的规定是:企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种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低者)。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 于其账面金额时,资产的账面金额应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价值即为资产的减值损失。 对于如何估计减值迹象,该准则提供了以下参考: 1.在外部信息来源方面有:①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  相似文献   

3.
一、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关于判断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规定,企业至少应考虑下述迹象。外部信息来源方面有:①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技术、市场、经济、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③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  相似文献   

4.
郑淘 《新智慧》2005,(7):24-25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资产的期末计量,《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存货应按成本与呵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应按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因此,明确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的内涵对于准确地进行存货及长期资产的期末计量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5.
资产减值准备的制度缺陷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散见于若干具体资产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中,虽然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制度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还存在不少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迹象的确认条件、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新资产减值准则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如不能杜绝企业操纵利润、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存在技术难度和资产组确认随意性较强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企业内外部两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赵霜霜 《全国商情》2007,(11):78-79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新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相比较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资产减值迹象的描述更能反映资产的经济实质;新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理念;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对资产减值测试对象的界定更科学;新准则中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更具可操作性;对商誉减值的处理进行了单独的规定;详细地规定了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信息.  相似文献   

8.
《新智慧》2006,(4):31-33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相似文献   

9.
秦琰旻 《新智慧》2006,(5):56-5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核算方面发生了如下变化:1.无形资产减值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同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对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可收回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孰高来确定。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明确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具体问题。解决了目前企业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财务处理不一致,会计实务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本准则的特点、内容及会计处理规范,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有关固定资产的计量与会计核算问题,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旧企业会计准则或制度比较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固定资产的确认强调使用寿命而忽略单位价值;除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外,其后续计量强调公允价值和现值,并充分考虑资产减值等因素。现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成本为基础,后续计量以计税基础为依据,而对于所谓的公允价值、现值、资产减值和预计弃置费用等因素是不予承认的。由于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对资产计量、处理上的不同,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然会产生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尤其是企业在年中取得固定资产且年末计提了减值准备,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话,后续年度应该如何计提折旧?怎样正确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这些实际问题,不但相关的会计准则没有具体说明,而且比较权威的辅导资料(如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讲解等)也未涉及。  相似文献   

1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的规定,企业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可能发生资产增值与减值。若投资增值,则将增值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暂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留待以后股权发生减值时,用作冲抵,或者以后转让或收回投资时,列作“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准则》又明确提到“如果由于市价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首先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由此可见,只要企业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投资时产生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在会计核算上首先应用于冲抵,其直接后果是产生纳税额或抵税额与该项资产的真实收益或损失不符。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账面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投资评估值为85万元,以后先后经历了股权减值与转让,假定股权减值为3万元,股权转让收人为86万元。从收益情况看,该项固定资产的真实收益应等于6万元(86一80),应纳税额等于 1.98万元(6 x33%),但从财务处理这方面来看,评估增值时,确认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5万元,处置时其应...  相似文献   

13.
龙子午 《新智慧》2004,(3B):34-35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其全部资产的减值进行测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除保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项准备  相似文献   

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准备金的支出不予扣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每个会计期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其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的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不同。笔者认为,为解决这一问题,可引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指出,如果已经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通过比较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纳税基础,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1998年生效的经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由原来要求企业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亦称损益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同时禁止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  相似文献   

15.
安慧 《新智慧》2006,(9):22-23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之间较高确定。第九条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虽然具有一定优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相似文献   

16.
王会兰 《新智慧》2007,(12):35-36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对于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款项(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其减值损失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对于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款项(如预付账款等),其减值损失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本文侧重于探讨具有金融资产性质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17.
谈江辉 《全国商情》2010,(15):58-59
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稳健性原则,是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一步。但目前资产减值会计仍有些不足之处,成为某些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用来操纵利润的工具。本文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方面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并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通过对比,两者关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的资产的范围并不大,基本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部分。  相似文献   

19.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的若干理论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资产组合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与单个资产基本相同,但其可收回金额和帐面价值的确定更具复杂性和技术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涉及资产现金流量和拍现率的估计,应兼顾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资产减值信息,对投资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刘宏 《新智慧》2004,(9A):56-56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企业资产发生价值减损时,应对发生减值(或跌价)的资产计提减值(或跌价)准备;如果资产价值回升,则再按资产价值回升金额转回相应已提取的减值(或跌价)准备。但是,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可操作性差,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计算的资产可变现净值和可回收金额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从而导致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的现象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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