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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良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赋予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从而使粮食部门的管理手段、方式和范围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由过去主要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的粮食经营企业;由过去管理国有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转变为管理市场主体的准人和行为规范;由过去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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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行政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赋予了粮食行政执法的内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由过去的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全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粮食市场主体;管理手段由过去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为主;管理方式由过去的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这既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提供了依据,又对粮食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现状(一)机构编制不足,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不明确当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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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一周年,《条例》的颁布,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由过去对粮食系统的管理转变为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管理;管理手段由过去行政手段转变为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并且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加强对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一、为什么要制定新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4年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历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最深入、最彻底的一次。我国的粮食流通自1953年11月起,在全国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从那时起,我国的粮食流通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这也与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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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化,推动并促进了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则为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执法依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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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由过去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向全社会粮食行业的行政管理转变。各级粮食部门已成为社会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规章制度执行的行政主体。粮食部门过去从未涉及行政执法问题,随着职能的转变,现在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项新的任务。一、行政执法概念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指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狭义上的行政执法,指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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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泰安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能转变,认真履行粮食监管职责。加快粮食执法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配套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逐步由过去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经营企业转变,由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活动向管理市场主体准人和行为规范转变,由过去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粮食行政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纵观我市粮食行政执法的历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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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级以上粮食部门如何转变职能 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过去从事粮食部门系统内部管理,管理对象是粮食企业,管理内容是粮食资源分配。粮食流通市场化后,其管理职能要从计划管理转变为市场管理,从粮食部门内部管理转变为社会粮食管理,.从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其内设机构也要适应粮食流通市场化的需要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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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以来,粮食部门一直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仅要从事粮食行政管理,更主要从事粮食收购、保管、加工、运输、供应等具体的经营行为,承担确保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的社会责任。在改革开放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进程中,这种角色定位仍然没有什么改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国家和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其管理对象由过去的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全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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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成为了行政执法机关。为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分贯彻《条例》应当注意的和行政执法容易忽视的主要问题两个方面进行总结归纳。一、贯彻《条例》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关于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问题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解决粮食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一是争取当地政府恢复粮食局行政编制,二是属事业编制的粮食局由地方政府在三定方案中给予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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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各级政府的粮食工作职能部门。粮食市场化改革之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管理范围上看,由过去只管理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粮食市场主体;从管理手段上看,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法律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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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之际,河南省濮阳市粮食局本着完善法律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保民生促和谐的指导思想,对濮阳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现状与问题
(一)濮阳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基本情况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辖五县二区,其中五县一区设立粮食局,另一区设立粮食管理办公室,均为事业性质的管理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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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了,作为粮食战线的工作者,由衷的为之振臂高呼。《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系统内的行政管理向全社会粮食行业执法管理的转变;标志着国家粮食安全、农民、消费者及粮食经营者都同时有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完成了宣传培训、职能转换、人员落实及执法相关的配套文件、文书准备等,为全面执法做好了各项基础工作,成绩显著。但是,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才刚起步,路很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最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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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的粮食流通秩序已初步建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从部门管理、行政管理转变为社会管理、依法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发挥主渠道作用是企业管理者、粮食经营者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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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2005年,笔者结合多年粮食市场管理实践经验,撰写了《对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探讨》一文,发表于《中国粮食经济》2005年第5期。如今,《条例》实施已经五年,它推动了粮食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根据目前粮食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制度措施还需做更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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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5月26日颁布实施2年多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践,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但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现结合益阳市的情况作些粗浅探讨。1《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基本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全新工作,通过2年多的实践,益阳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1夯实基础,构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基本框架一是成立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