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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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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进光 《企业经济》2003,(11):189-190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15)(以下简称《通知》)以来,股民状告上市公司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银广厦、红光实业等公司均因虚假披露信息而受到股东的起诉。从各地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在涉及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责任主体范围与责任形式、因果关系与过错的认定、赔偿金额的确定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难点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  相似文献   

2.
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应如何认定?这是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公认的难点问题。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18、19条针对上述问题,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的做法,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第十八、十九条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了信赖推定原则,即只要投资人买入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而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并造成损失的,法院即可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被告能举出反证。这实际上意味着  相似文献   

4.
200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给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开了个“小门”。2003年1月9日,最高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适用范围、前置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第十八、十九条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了信赖推定原则,即只要投资人买入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而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并造成损失的,法院即可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被告能举出反证。这实际上意味着法院推定在上述期间买卖证券并遭受损失的所有投资者都受到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影响,因而免除了他们证明因果关系存在的举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拉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民事诉讼的帷幕,在此之前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无法可依的历史到此结束。可以想象,随着资本市场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多,在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务会计师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在审计侵权民事诉讼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认定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会计师事务所需就其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证明,因此,在此类案件中诉讼时效制度安排尤其重要。本文在分析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多个国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对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民事责任案件(特别是影响巨大的证券审计业务民事责任案件)设置特殊诉讼时效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8.
文章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诉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案件受理前置条件的规定,进行了探讨,并认为虽然还存在有争议的地方,但却全面的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监管。  相似文献   

9.
王鹏 《企业技术开发》2003,(9):38-39,42
文章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诉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案件受理前置条件的规定,进行了探讨,并认为虽然还存在有争议的地方,但却全面的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监管。  相似文献   

10.
20 0 3年 1月 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司法权正式介入了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领域 ,使投资者可以针对虚假陈述的不法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赔偿。这必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产生强大的震撼作用 ,从而有效遏制当前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本文以《侵权行为法》为基点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 ,对审计项目责任人认定及其责任分担进行研究 ,以期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能有所借鉴 ,减少执业风险。一、上市公司会计虚假…  相似文献   

11.
胡梦如 《河北企业》2023,(12):155-157
因果关系认定是认定内幕交易活动中的关键一环,然而我国在理论方面的认识依然停留在对国外案例研究的移植和对虚假陈述的参照适用阶段,存在诸多操作难题,对后续责任分配产生偏差影响。因素关系以大数据手段为依托,以因果关系为基础,运用创构手段演绎动态因果关系变量,对传统因果关系认定模式进行创新化研究,数据化分析原因构成比例及其与损害结果之间的相关性,合理确定因果关系责任范围,平衡原被告双方及证券投资机构之间的利益,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交易环境。  相似文献   

12.
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会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虚假陈述被披露后,公司市值较欺诈行为发生期间有所降低,两者的差额即为损失。一旦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且股票破灭时,使用公司市值差额法计算损失,在形式上不会发生问题,当公司股票仍保留一定的价值时,使用该方法计量损失则会发生很多的问题,这是因为市场并非是理论上的有效市场,而且欺诈性信息之外的因素也在影响着股票的价格。《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第七部分对损失认定的规定过于简单。本文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忽视其他因素对股票价格影响。  相似文献   

13.
<正>我国《著作权法》专章规定了侵犯著作权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文对著作权损害赔偿的侵权构成、赔偿范围、赔偿事实的认定、赔偿数额的计算作了分析论证。提出了在侵权构成中不能将“因果关系”作为必备条件,赔偿范围方面提出了权利人为制止不法侵害而进行的调查、取证及资料费、差旅费用以及律师费因  相似文献   

14.
证券市场的先行赔付对象就是受损适格投资者。在确定了受损适格投资者范围后,先行赔付主体理应对其进行民事赔偿,使其成为获得赔付的受偿主体。然而,通过实践案例分析发现,受损适格投资者不一定是获得先行赔付的受偿主体。面对证券市场上不同类型的证券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首先需要界定哪些受损投资者属于适用证券市场先行赔付的对象,即界定最终获得证券民事赔偿的受损适格投资者。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对象在立法与实践中的界定,发现先行赔付对象尚未进行证券投资者类型化区分,势必在一定程度上给先行赔付主体积极主动地承担对先行赔付对象的赔付平添一份困扰或者压力,究其原因是主体地位不平等、先行赔付属于一种非强制性措施以及先行赔付资金来源有局限。建议从细化赔付对象确定标准与确定对受损适格普通投资者范围的优先赔付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对象类型化区分的立法。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推行法务会计势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改革工作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会计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直困扰着会计界,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件愈演愈烈,渤海集团公司、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等纷纷被推上了诉讼舞台。我国正面临着虚假会计信息的诉讼高潮,由此引发的的法律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成为会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细规定了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制度,对当前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  相似文献   

16.
在2019年新修订《证券法》实施的背景下,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虚假陈述中承担审计侵权责任的风险陡然上升,其责任认定机制急需明确。本文基于《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信息披露辅助人,提供的是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然后在采用“二分法”厘清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行为标准的基础上对其过错类型进行区分,并强调在界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承担形态时慎用连带责任,做到过责相当。同时,应认识到巨额侵权赔偿责任并非唯一激励机制,应注重做好行业风险防范、完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优化声誉机制,以有效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履职。  相似文献   

17.
黄震 《山东审计》2002,(7):36-37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大的压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为证券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人员和机构,与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确立会计师事务所合理的组织形式对在案件的处理中如何界定责任,如何赔偿有着重要意义。笔者主要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我国目前会计师事务 所组织形式的分析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可以设立合伙制…  相似文献   

18.
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商品房是否适用“消法”中双倍赔偿有关规定一事近日又有新进展:发生在河南省鹤壁市的一起商品房欺诈案经过一审、二审以及申诉后终于尘埃落定,法院三审均认定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韩华胜4月1日在参加由中消协和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商品房市场反欺诈研讨会”时向记者介绍说,这是全国首例终审生效的商品房双倍赔偿案。在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双倍赔偿索赔案件中,这个案件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全国首例商品房双倍索赔案终审认定 商品房适用“消法”双倍赔偿@成真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劳动保障》2012,(4):43-43
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我公司的一辆大巴车在接送员工下班途中,与一辆重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当场死亡。公司为9名员工提请了工伤认定申请,均被认定为工亡。由于这9名员工的年龄不一、工资层次不同、有城镇户口也有农村户口,在计算他们的工伤赔偿标准时各方发生了分歧。请问,国家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有什么规定?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关注的重大议题。2022年1月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尤其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完善。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司法解释规定和《证券法》等,从取消前置程序的影响、民事责任范围扩大、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审计免责情形、赔偿损失计算方法等五个方面,全面解析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的新变化,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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