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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调控,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1日发布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对1988年制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这次修改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将其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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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几年来,我省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不断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工作,切实发挥税收调节作州,为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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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将纳入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也发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596号)明确了外资企业开征土地使用税不设立过渡期.要求各地对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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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指: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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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我国调整了土地使用税制度,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新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以下简称场地使用费)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疑问。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给予了解释:场地使用费是国家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而收取的费用,是企业在土地取得环节支付的成本,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无偿取得的税收收入,是企业在土地保有环节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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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我国调整了土地使用税制度,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新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以下简称场地使用费)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疑问。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给予了解释:场地使用费是国家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而收取的费用,是企业在土地取得环节支付的成本;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无偿取得的税收收入,是企业在土地保有环节支付的税收,场地使用费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性质、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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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的现象普遍存在,房租金额也比较大,但是房屋出租者主动纳税的人还为数不多。必须大力宣传出租房屋的纳税问题,增强房屋出租者的纳税意识。那么,房屋出租者应该如何纳税?根据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租房屋应该缴纳以下几种税收:1.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或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的,按照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部分城市已对个人住宅出租调整或降低了税率)。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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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