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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文希 《商业经济(哈尔滨)》2020,(2)
国际商事仲裁因具有异国执行、平等中立、一裁终局等特点,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所起的作用备受瞩目,随着中韩贸易的不断发展,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尤为重要。为顺应《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修订内容,符合国际仲裁制度标准,2016年韩国新《仲裁法》正式实施。据此,正确理解与适用韩国对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规定有助于尽快解决双方涉及的国际商事纠纷,提高"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效率。 相似文献
2.
《现代商贸工业》2016,(20)
一国纠纷事项是否能够以仲裁作为解决方式与该国的公共政策密切相关,各国将公共政策作为一道分水岭,有违公共政策的事项交由法院负责,而与国家利益没有冲突的纠纷则可以交付仲裁。除此以外,各国对于可仲裁性的事项也有几种分类标准,如和解性、商事性和财产性等,我国兼采几种模式。垄断作为与国家经济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具有可仲裁性一直备受争议。根据欧美国家对此的实践发展,各国都对于反垄断争议采取了越来越宽泛的限制,我国也应跟上世界发展的步伐,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以及《仲裁法》的对于反垄断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以及仲裁程序,建立着重于公共政策的司法审查,一步步完善我国反垄断争议的仲裁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3.
仲裁制度的概述我国仲裁制度的建立始于20世纪初,191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商事公断处章程》被看作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仲裁的专门规定。建国后,我国先后建立了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制度。涉外仲裁包括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国内仲裁则主要是经济合同仲裁,并曾经过了只裁不审、两裁终局制、先裁后审、两裁两审制以及一裁两审制和一裁终局制。然而,以往的国内仲裁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性仲裁,主要由设在政府行政部门内部的仲裁机构行使仲裁裁决权。1994年8月31日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第一部《仲裁法》,对我国仲裁制度的统一和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此之前,我国已有14个法律、82个行政法规和192个地方法规对仲裁作出了规定,但这些法规只是解决某类纠纷或某方面问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仲裁制度。《仲裁法》颁布对仲裁制度本身的健全和完善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并基本上统一了我国的仲裁制度(不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但仲裁法实施十多年来也暴露出诸多的问题,未能完全实现立法的初衷。特别是它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加入W T O后所面临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同时也与国外仲裁制度的通行做法也存在一些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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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贸试验区的发展需要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深度开放的市场,而商事纠纷数量也会随之快速增长。作为使用率最高的商事争端解决方式,仲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仲裁的服务质量将影响北京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和法治化程度。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组成部分,仲裁行业的发展状况还会直接反映自贸试验区市场的开放度。因此,构建北京自贸试验区商事仲裁机制,应对《仲裁法》滞后性引发的临时仲裁效力、仲裁裁决籍属等实践问题,是北京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开放发展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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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仲裁作为司法监督的形式之一,其适用情形应仅限于程序事项。《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英国和美国的立法也将重新仲裁的适用情形主要限定于程序事项。中国仲裁法将国内仲裁案件重新仲裁的适用情形限定于两项关于证据的实体事项,这与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不符。中国仲裁法应将国内和涉外仲裁案件重新仲裁的适用情形均限定于程序事项。 相似文献
6.
高田甜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8,(5):34-39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最重要的手段,而管辖权的确立是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当事人常基于各种原因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何解决,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能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关于仲裁管辖权的理论学说,目前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接受和采纳,成为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本文从自裁管辖权原则的产生、存在的理论基础、世界各国在实践中的通行作法以及中国的实践和改进方案等方面出发,对该原则进行全方位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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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跨国纠纷也逐渐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经济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将越来越受重视。笔者认为未来的国际商事仲裁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弱化趋势联合国在1958年通过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确立了可操作的标准,但《纽约公约》所规定的许多条款的内涵仍可以作出诸多不同的解释,这给各国承认和执行他国仲裁裁决仍然留下了不少灵活性,使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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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一个法制较为健全的国家.其现代法制建设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法律体系严谨.日本的外贸商事等经济活动繁盛,但在商事仲裁领域的法制状况却一直比较薄弱,始终没有相应的法律.近年来在司法改革的推动下,一部单行的仲裁法于平成十五年(2003年)在日本国会通过并生效,使仲裁这种诉讼外解决争议的方式,开始了一个新的时期,同时也使日本跨入先进现代的国际商事仲裁的行列.本文简要介绍了日本仲裁法颁布的背景,主要内客,以及依据该法制订的仲裁规则.并且对这部法律的作用、影响做出概括的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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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模式。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重视.并作为诉讼外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仲裁法是程序法,程序规则的设计直接影响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本文拟对仲裁法协议的效力及其效力瑕疵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仲裁制度运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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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中,法院只对程序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实体已成为一项为绝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和遵守的原则,因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法的适用问题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核心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引发的非内国化理论对仲裁地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然而,无论是纽约公约还是各国仲裁法却仍会要求必须符合仲裁地法。本文试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现状及发展,对我国仲裁法提出几条建议,以使其更能适应现代的国际商事仲裁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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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经济贸易)仲裁制度的建立,如果从1954年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算起,迄今已有50年。1994年颁布的我国《仲裁法》,则奠定了我国仲裁制度的基础,开辟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崭新局面。10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人们对仲裁制度的认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迄今不论是理论界、司法界,还是仲裁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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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仲裁员是国际商事仲裁中新近出现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指仲裁一方当事人可以不需要等待仲裁庭组成,通过向仲裁机构递交申请,由仲裁机构任命紧急仲裁员来作出是否采取临时措施决定的一种紧急程序.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国际知名仲裁院均采用这种制度安排.结合我国的仲裁立法情况,对紧急仲裁员制度在我国适用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立与完善我国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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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加深,跨国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国际商事纠纷也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实践中,从事跨国贸易的商人也越来越倾向于采用国际商事仲裁这种非诉讼方式来解决国际商事纠纷,避免由各国间迥异的司法体系和民商事法律制度带来的法律障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涉外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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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国际间知识交流的空前频繁和对知识产权“私权性质”的确认,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在理论和实践上已逐渐得到认可。仲裁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种高效、快速、保密的解决方式,尤其是涉外纠纷的解决方面必将得到更多更广的应用,但同时,相关的理论问题也就亟待解决。其中,“法律适应问题”对于纠纷解决有着实质性的作用,在知识产权仲裁实践和理论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主要从国际商事仲裁法的角度,结合冲突法,知识产权法等基本理论和中外在此问题上的立法、司法和仲裁实践,对涉外知识产权中的法律适应问题进行专门的探讨,指出在仲裁法律选择过程中通常考虑的诸多因素及基本原则,并针对中国的涉外知识产权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一些自已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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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旨在论述合同纠纷处理的管理实践问题。论文运用流程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理论,结合现行《民法》、《民诉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国际商事仲裁惯例,联系笔者的企业法律顾问实践,尤其是所在企业的诉讼、仲裁实践,提炼出企业合同纠纷处理应予关注的十个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