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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文献法和比较法,对中国耕作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和总结,探讨当前中国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现实背景,归纳轮作休耕国家试点和地方试验的做法,分析传统耕作制度对轮作休耕的经验意义,提出完善轮作休耕制度的思路。研究发现:(1)中国主要经历了撂荒耕作、休闲耕作、连作耕作和复种轮作4种耕作制度,形成了精耕细作的土地用养结合模式及相关的一整套技术措施。(2)目前高度集约化的复种轮作制使耕地产能严重透支,耕地总体健康状况堪忧。(3)中国实行轮作休耕可从传统的用地养地模式中汲取经验,但并非简单的复制。(4)实行轮作休耕制度需要综合考虑国内外制度基础和政策环境,需要在区域操作模式、技术路径、时空配置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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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粮价和粮食安全看土地新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治刚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7(2):23-25
最近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会上多方面讨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的问题,并做出了一系列有突破性的政策决定.本文阐述一些关于粮食价格和粮食安全的看法,并就农村土地流转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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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于现状用途的管制存在管制方式偏行政化、管制手段无偿化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偏向国有、非农产业和城市分配,重塑用途管制制度已显示出迫切性。基于最佳用途,通过"用途差"和"用途差"交易实现土地用途有偿管制的机制,通过用途有偿管制机制不仅可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且可激活土地资源价值,特别是有助于农用地资源资产资本化,缩小农村、农业和农民家庭资产与收入与城镇的差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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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处置,但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转户农民” 自愿退出土地的比率较低。影响“转户农民”退地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有:配套政策未及时跟上、历史遗留问题、现行政策欠完善、土地利用未明确、改革资金周转困难等。“转户农民”退出土地,利于农村、农业更好地发展,利于其在城市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也利于缓解改革财政压力;而农民转户不退地,可能形成“城乡三元”人口结构,使农村、农业发展陷入僵局,也会阻碍下一阶段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应加强户籍制度改革的宣传,尽快落实户改配套政策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现行户改政策和退出土地利用政策,拓展改革资金来源,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并允许“转户农民”退回农村,消除其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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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退出补偿是对离农农民放弃合法土地权益所造成效用价值损失的合理补偿,是增强离农农民承包地退出内在动力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各地在统筹城乡改革试验中对离农农民承包退出补偿的探索,存在补偿依据不清、补偿构成不合理以及补偿资金不足等问题。承包地退出补偿是对离农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所造成的所有效用损失进行的补偿,应包含对承包地的"生产资源价值""保障价值""财产预期价值"和"其他价值"的补偿。目前我国各地农民的离农程度、离农类型差异较大,应分情况、分类别建立差异性的承包地退出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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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户重要的生计资本,土地问题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中的关键,关乎脱贫成效。基于理性选择理论和“推-拉”理论,本文采用重庆酉阳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数据,从搬迁户的视角出发探讨农地流转对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的促进作用。研究发现,农地流转能够通过为搬迁户带来土地租金收入、促进家庭生产要素优化和劳动力合力配置正向促进搬迁户脱贫,非农就业这个逻辑中发挥中介作用,村干部政策执行则在农地流转和非农就业之间起调节作用。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过程中,要激活农村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加大村干部主动执行政策的力度,不断带动搬迁户非农就业,夯实永续脱贫之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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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地方政府为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倾向于选择土地财政发展模式,在中国式的财政分权体制和地方竞争体制双重背景下,这种现象愈演愈烈。文章试图构建一个解释地方政府选择土地财政的三因素理论框架,从理论上阐述三者共同激励了地方政府实施土地财政的行为策略。通过对A省12个地级市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中国式的财政分权体制激励了地方政府追求预算外财政收益,地方竞争体制进一步驱动了地方政府采取积极的土地财政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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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区农业生产中的土地、劳动和资本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良灿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3):36-40
非线性农业生产函数具有很多优点,适于农业生产分析.通过模型分析表明:目前我国各地区农业生产中,劳动和资本(尤其是资本)的贡献较大,而土地暂时还不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最主要因素,技术进步的作用不明显;各农业生产要素的影响因地区不同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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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嵩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2,(1):44-47
英美法荷四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早,而且教育质量也较高,这与四国的质量评价和保障机制的模式密切相关。其模式分别为复合模式、第三方中介机构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和院校自主模式。四种模式的形成,不仅与其教育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对教育质量的重视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密切相关,而且在评价与保障的组织结构、指标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综合对比分析各种模式的差异,对形成适合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与保障的新模式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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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然而,对于集体土地能否开发商品住宅还存在较大争议,且在已进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中较少涉及商品住宅开发项目,相关研究也缺乏对其收益分配和具体操作的深入探讨。本文对河南长垣、山西泽州、广西北流3个试点地区进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试验的分析发现:政府、集体和企业均可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中实现利益增进,三者利益的契合是改革的创新动力;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都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驻地所在村或中心村,而规划建设区虽然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潜力最大的区域,但也是改革成本最大、收益平衡难度最大的区域,因而未成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试验的首选区位;试点地区通过制定差异化的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标准、捆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收取增值收益平衡再分配金等方式,基本实现了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可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既符合改革的方向,也有现实的需求,并可通过适当的规制妥善解决利益平衡问题。《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扫除了制度障碍,但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受到政策导向不明、配套制度缺位、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基础条件不具备等的影响,实践进程停滞。建议尽快部署新一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并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作为试点的重点内容,鼓励试点地区将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的试验从城中村和城市规划区外逐步扩大到规划建设区、从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逐步扩大到新增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建立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相较于以往文献,本文在以下两方面做了拓展和深化:一是基于实践考察,从利益平衡角度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的改革动力机制、试验区位选择和收益分配调节,进而论证了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的现实可行性。二是较为系统地探讨了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宅面临的现实困难,并提出了相应建议。本文基于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实践的考察和分析,有助于消除认识分歧、推进改革实践,并为稳妥推进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改革提供了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