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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数额;这里所说的"五年",是指税收上计算弥补亏损的期限,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而会计制度对弥补亏损的会计核算,就没有"五年"期限的限制.会计上无论盈利还是亏损,期末一律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即可.  相似文献   

2.
在企业所得税审计中,审计人员往往只注意对利润总额中收入和费用调整项目的审计,而忽略企业用利润弥补亏损的合规性审计,给国家或纳税人带来一定的损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件》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审计人员进行该项合规性审计时,应正确理解"所得"和"亏损"的含义。所得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亏损是指利润总额为负值。由于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法规定的不同,构成利润总额和所得的收入、收益、成本、费用的范围有所不同。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当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收规定不同使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时,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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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内发生亏损如何弥补?《企业财务通则》第31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 ,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 ;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 ,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 ,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 ,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 ,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还作了进一步规定 :“……5年内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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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亏损弥补期限税法规定与财会制度规定是一致的。为了保证税收政策的执行和延续弥补数字的准确,笔者建议企业建立弥补亏损台帐。现在介绍一种企业弥补亏损台帐格式,供参考使用。企业弥补亏损台帐项目金额年度   企业税务企业税务企业税务申报审核申报审核申报审核 所得额已弥补亏损数待弥补亏损数以前亏损年度亏损数: 登记台帐说明:1.…  相似文献   

5.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以当年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业内人士称为税前补亏,即企业以所得税前的利润(即企业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下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样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的亏损额承担与税率相同的份额,其结果是,企业盈利年度也可以依法不缴或少缴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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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亏损弥补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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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在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就产生了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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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清汇算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注意税法规定的时间界限1.申报时间:企业的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预缴,年度终了4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天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的60天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2.少提的费用在什么时候允许补提:一些企业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少提或不提有关费用,在纳税清算时,因丧失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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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另外,许多国家的所得税法也都有对公司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延续抵减盈利年度利润的规定,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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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 1.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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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1.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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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夏秀梅《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补亏期限;(2)缴纳所得税;(3)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亏损;(4)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向股东分配利润。此处应澄清以下两个基本问题:第一,税前补亏问题。上述规定第一款所指的税前补亏期限,《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作了如下解释:“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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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另外,许多国家的所得税法也都有对公司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延续抵减盈利年度利润的规定,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经济发展,即所谓的经营亏损的前溯和后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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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项政策为亏损企业及时消化亏损包袱,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如何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好此项政策,应掌握三个要点。第一,弥补对象是年度发生的亏损;第二,弥补途径是以后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第三,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纳税年度起,无论盈利或亏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期末弥补部分,用所得税后利润或公积金弥补。这三个要点中,后两个要点是比较清楚,也是比较好理解的。主要是第一要点,弥补对象-年度发生的亏损额应如何计算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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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在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就产生了未来可抵减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的当期无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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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执行弥补亏损的政策龚泽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是有限的,即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事实上,早在1985年,国家对企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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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海军 《财会月刊》2008,(11):14-16
一、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的计算 通过对会计利润进行适当调整,计算出按税法规定可在以后年度用税前所得弥补的亏损额。计算公式如下:可在以后年度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额=税前亏损+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按会计准则计人损益但按税法规定不确认收入或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会计上已计入损益的收入与税法规定的收入之间的差额±会计上已计入损益的成本费用与税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其他应进行纳税调整的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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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可能产生盈利,也可能出现亏损。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否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从这一规定来看,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转回,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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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亏损企业认为,当年未实现利润,就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结果被税务机关处罚。其实,亏损企业也应办理纳税申报。一、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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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对员工个人所得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前者是由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税法规定计缴应纳税额;后者是由纳税人所在单位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人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后一种方法有利于控制税源、防止漏税和逃税.从会计层面来看,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企业无需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账务处理;若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必须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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