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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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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04,(4):57-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  相似文献   

2.
《中国工会财会》2004,(6):58-58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和推动产权有序流转的战略目标。各中央企业要认真领会党中央精神,抓住机遇,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要从提高企业核心竞…  相似文献   

3.
聚焦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日前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该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将适用该办法。而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会财会》2005,(9):58-59
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指向管理层转让,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05,(12):53-5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7.
1、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09年3月17日,财政部颁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4号)本办法共六章六十二条,分别对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国有资产直接协议转让、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会财会》2004,(12):57-5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中资产处置与《办法》有关规定的衔接问题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经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确定列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范围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及有关配套…  相似文献   

9.
为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2005年4月11日,国资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遵照《规定》的要求,将会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转移中的资产流失。多年来,笔者在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向管理层出资设立的企业转移的审计工作中,深深地感受到一些国有企业及含国有产权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改制企业),  相似文献   

10.
综合信息     
【财政金融】财政部近日透露,《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表示,《办法》的施行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据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12,(11):58-60
财教[2012]242号2012年8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产权登记),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同级政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04,(7):59-6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  相似文献   

14.
为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日前印发《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出台的《办法》共7章38条,包括总则、财务登记、一般财务监管、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财务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和附则。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地方财政部门是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主管部门,对本级  相似文献   

15.
《中国工会财会》2012,(7):62-6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及其分布状况进行登记管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的从业资质、资金托管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自此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真空时代已结束。  相似文献   

17.
《财政监督》2002,(2):48-48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核准项目以外的所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后,在相应经济行为发生前将评估项目的有关情况专题向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由后者受理的行为。第四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实行  相似文献   

18.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的事中事后监管,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吸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新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该省实际,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履约验收、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监督检查等作出全方位规范,并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相似文献   

19.
信息集锦     
两部委联合通知:国有产权要严控场外协议转让《国际金融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这份《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  相似文献   

20.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办法》(省政府令163号)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为此。各地都相继成立产权交易中心。以山东省为例,2003年就成立鲁信、鲁财两家产权交易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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