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7,(4)
《电力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和1996年度检查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国资局文件规定和要求,电力部制定了《电力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和1996年度检查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基本原则、登记对象及登记范围、登记企业投资主体、登记方法、组织方式、时间安排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l.凡1997年1月1日以前已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含有国有资本出资的电力部所属各类企业及各企、事业单位投资开办的企业,均应按规定通过电力部申请办理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1997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 相似文献
3.
4.
在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务院国资委首次明确提出了经济增加值(EVA)的概念.虽然,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依然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的主要基本考核指标,但<办法>同时提出,鼓励企业使用E-VA指标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且规定,凡企业使用EVA指标且EVA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国资委将给予奖励. 相似文献
5.
6.
7.
8.
余庆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22):34-34
<正>基本流程县供电企业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编制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建议,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规定程序于每年年末上报相应管理部门,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汇总,编制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上报预算 相似文献
9.
10.
<正> 五、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应用 例1:某企业年度内实现利润总额100万元,其中使用的一台设备原值为400万元,会计计提折旧时,选择的使用年限为两年,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四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会计前两年实现的利润总额 相似文献
11.
12.
13.
梁新怀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4,(5):43-44
2004年1月1日起,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对196家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其中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 相似文献
14.
《哈萨克斯坦石油和天然气行业2010-2014年规划》简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3月19日,哈萨克斯坦政府批准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10-2014年加快工业创新国家发展规划》。依据该规划,哈石油和天然气部编制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石油和天然气行业2010-2014年发展规划》。该《行业规划》规定了油气目标产量和出口量等具体指标,要求哈油气行业完成规定的原油和凝析油开采及加工处理的年度指标;满足国内对油品和天然气市场的需求;实现原油出口路线的多元化;增加本国油气加工量和加工深度,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 相似文献
15.
《中国印刷物资商情》2001,(6)
爱克发·吉华集团2000年的数字清晰显示公司业绩持续理想。 集团的销售额达52.6亿欧元,较1999年度的47.31亿欧元,上升了11%;而未计算重整和非经常性开支/收入前的数字显示,集团的收益(EBIT)为5.27亿欧元。较1999年度的3.64亿欧元增加了45%。销售回报也由7.7%增至10%。 2000年集团实施了相当多的重组措施:净支出为1.26亿欧元(1999年度为2.73亿欧元),扣除重组开支后收益为4.01亿欧元(1999年度为0.91亿欧元),集团的净人为1.69亿欧元(1999年度1400万欧元)。 相似文献
16.
17.
<正> 我国现行的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未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1998年年初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又规定,三类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即除了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外,还可选择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其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也可照此执行。相对而言,非股份有限公司计提 相似文献
18.
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简称年报)在向所有或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之前,都应当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验证。这一事项通称为年报审计。 相似文献
19.
20.
《中期财务报告》准则的实施将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及时、相关的财务信息 ,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体系 ,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财政部颁发的《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依照独立观的理论基础 ,规定中期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笔者试图根据中期报告准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会计处理和披露问题谈一些看法。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念的重新界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中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