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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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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车辆图册》)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前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根据《国家税务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5,(16)
<正>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57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审核项目予以取消。为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要求,现就城市公交企业办理相关免税手续问题公告如下:一、城市公交企业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应当提供《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 财会 [2000]18号 现将《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 2001年 1月 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2000年 11月 3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发布,为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现对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 企业购置 (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 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  相似文献   

4.
罗肖峰 《福建税务》2001,(12):25-27
机动车辆的流动性大、分散难管,税务机关对运输车辆没有上路检查权,而交管部门具有年(审)检查、征收规费、上路检查等其他部门无可经拟的职能优势,因此税务机关对运输行业采取了委托交通部门代征的税收征管方式。但是交通部门在有效控管源头的同时也暴露出几个问题:一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建立营运车辆的登记台帐使主管税务机关对管辖内的运输车辆的底数不清;二是交通部门没有将营运车辆的报停、报废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三是交通部门没有将营运车辆的欠税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四是个别营运车辆存在丢税保费,交通部门减征、少征税款的现象。五是交通部门对欠缴交通规费有加收滞纳金,对委托代证的税费则未加收滞纳金,滞罚不到位。六是混淆市、区收入。例如,两个地税局均委托一个交通局代征税款,由于代征单位电脑程序无法辨别市、区两级营运车辆的税收归属和主管税务机关未及时进行澄清等原因,造成收入级次混淆,不利于主管税务机关日常监管。  相似文献   

5.
《财会学习》2023,(19):2-3
<正>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九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一、公告出台背景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审核并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申请免税。  相似文献   

6.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征管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并增加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纳》2007,(11):I0004-I0004
现将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税收征纳》2005,(8):i0014-i0015
为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抵扣的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的免税条件,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回收经营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与总机构分别认定,异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相似文献   

9.
《新疆税务》2001,(11):6-9
车辆购置税税胎于原来开征的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我国费改税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于2000年10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购置自用车辆时所缴纳的消费税,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215;税率,同以前开征 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率一样,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也为10%。  相似文献   

10.
国税发[2006]123号2006年8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以下简称《征管办法》)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发现一些问题,希望总局予以明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已使用未完税车辆如何办理纳税申报问题(一)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人在主动申请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照《征管办法》的规定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受理纳税申报。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于2001年1月1日征。车辆购置税的开征是整个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车辆购置税代征工作中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着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与管理,制约着税费改革的先导和示范作用的全面发挥。  相似文献   

12.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二条有关饲料生产企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办理免税的规定予以取消。为了加强对免税饲料产品的后续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3.
《税务(辽宁)》2001,(1):36-36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  相似文献   

14.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今年部门规章立法计划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11年税务部门规章立法计划。其中,一类立法项目8件,包括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办法》、修订《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相似文献   

15.
《税务(辽宁)》2001,(1):50-51
2000年11月16日,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消费购买汽车、摩托车等都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购车要纳税的消息让车市一下子热闹起来,许多人都以为此举可能带来额外负担而考虑是否要买车。一时间,车辆购置税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  相似文献   

16.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是我国政府实施“费改税”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进平稳,但实践中也暴露出由于《条例》本身及配套政策的一些不足而给具体执行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2003年5月8日。某供电服务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其提供的资料表明,该公司是1995年新成立的劳动服务企业,按照政策可以在三年内享受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1999年实现利润163万元,按照税法调整后的计税利润为193.21万余元,该企业缴纳所得税63.76万元。企业提出减免税申请,但上级税务机关直到2000年7月才将减免税批复下达到基层征收机关,基层征  相似文献   

18.
(接上期)八、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九、以下出口货物劳务应按照下列规定留存备查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依法拍卖单位购买货物出口的,将与拍卖人签署的成交  相似文献   

19.
<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20.
秦燕  刘剑 《税收征纳》2023,(8):39-41
<正>《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政策,在原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基础上,新增减半征税优惠,施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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