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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20年岁末,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向中央企业印发《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一轮委托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通知》是国资监管机构改革、完善国资监管机制,推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相似文献   

2.
业界动态     
正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的通知》5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的通知》,公布了18家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1.北京产权交易所2.天津产权交易中心3.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相似文献   

3.
赵亮 《产权导刊》2014,(2):41-43
正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目的是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资产处置的管理,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3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目的是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资产处置的管理,并首次明确中央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通知》的发布,是在  相似文献   

4.
2016年6月24日,由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明确规定,包括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和国企增资扩股业务在内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这为当前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特别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  相似文献   

5.
吴伯利 《产权导刊》2014,(12):65-67
正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东北地区成立最早的产权交易机构之一,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规范运作,在服务吉林省(市)国企改革、促进资源合理流动、推动企业战略重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中心是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理事单位、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吉林省唯一从事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和中央企业实物资产交易机构;财政部认定的中央  相似文献   

6.
李纪 《产权导刊》2004,(11):13-15
今年以来,沉寂多年的产权交易市场出现了少见的热闹景象,随着国务院国资委一系列与国有产权交易相关文件和政策的颁布实施,业内人士振臂为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春天欢呼!三月份,国务院国资委正式下文,明确上海、天津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三家机构为中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首批指定试点机构,一场无声的国有产权交易定点机构的竞争尘埃落定.透过国务院国资委在产权交易机构确定过程中的点点信息,业内人士较为关心的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形式仿佛也给出了某种暗示.  相似文献   

7.
沈波 《产权导刊》2014,(3):35-37
正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简称"3号令",明确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从而确立了产权交易机构在统一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上的主平台和主通道地位。2004年7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又发布了《关  相似文献   

8.
秦冬冬 《产权导刊》2015,(12):62-63
实物资产交易业务是产权交易行业的重要业务领域.随着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中产协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文件的下发,实物资产交易项目数量有了大幅度攀升,为企业盘活资产、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实体经济下滑压力依然很大,实现企稳任务十分艰巨,产权交易机构应该做好实物资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防范工作,提出对应的防范措施,保障项目顺利成交,为企业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9.
2016年6月24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 "32号令")适时出台,清晰地界定了进入产权交易机构的企业国有资产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国有产权、资产转让、增资扩股三个大类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10.
今年以来,沉寂多年的产权交易市场出现了少见的热闹景象,随着国务院国资委一系列与国有产权交易相关文件和政策的颁布实施,业内人士振臂为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春天欢呼!三月份,国务院国资委正式下文,明确上海、天津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三家机构为中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首批指定试点机构,一场无声的国有产权交易定点机构的竞争尘埃落定。透过国务院国资委在产权交易机构确定过程中的点点信息,业内人士较为关心的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形式仿佛也给出了某种暗示。其中以上海、天津为代表的会员制事业单位榜上有名,以北京产权交易所为代表的公司  相似文献   

11.
阎严 《产权导刊》2017,(12):60-63
1 大交所基本情况 大连产权交易所(简称 "大交所")成立于1995年,是国务院国资委、辽宁省国资委、辽宁省财政厅指定的可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省级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是大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面向各类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是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交所是我国北方唯一一家拥有国家、省、市三级资质的非省会城市产权交易机构.目前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企业增资、公共资源交易、金融资产交易、涉诉资产交易、民营企业及个人资产交易、PPP、资产租赁、采购、投融资及相关企划、招商、托管等.  相似文献   

12.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 的出台,是产权市场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号) 之后,又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亮点突出,兼具极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32号令首次对国有企业增资须到产权交易机构对外披露信息公开挂牌征集投资方、企业增资的审批、审计评估、信息披露、投资方遴选、交易结果公示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对产权市场的一个重要拓展,开启了产权交易机构业务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3.
正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发布半年来,其促进国企阳光化建设、促进产权市场发展、促进产权交易行业成长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并日益增强。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国务院特设机构对中央企业的行文,78号文件对资产转让进场交易作出了明确、具体、周密的安排。主要是,明确了中央企业为其资产转让决策与管理的责任主  相似文献   

14.
资产评估与产权进场交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3号令、54号令等法规都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进入产权交易机构交易之前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成为产权进场交易必备条件之一。因此,认真把握资产评估对产权交易的影响,维护市场公平,防范交易风险是产权交易从业人员应高度关注的事项。  相似文献   

15.
1 国务院国资委发文央企资产转让须进场交易 2013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各中央企业印发《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进场交易".本人认为,"进场交易"不仅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必要条件,更是前提条件;如果"进场"这点做不到,谈"规范"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相似文献   

17.
由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主办、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承办的 "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国企改革创新论坛" 于11月23日在成都举行.资本市场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中央企业、地方国企、产权交易机构、中介机构等产权交易市场主体,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工作局、产权管理局、四川省国资委的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共同规划设计产权交易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深入探讨产权交易市场创新转型之路,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和提升市场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战略,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提质增效.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工商局,各中央企业: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工作要求,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拟共同组织开展针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专项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工商局,各中央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工作要求,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拟共同组织开展针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专项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陈鋆 《上海国资》2009,(7):66-67
关于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最早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中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进一步从立法角度明确为:“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非上市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平台地位更加明确,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也成为国资监管的重点,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规范进入、操作透明”的16字指导方针后,各级地方政府和国资监管部门更是提高了对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及国资监管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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