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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兰州市榆中县宗地编号为“2014—HP—09C”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5376万元的价格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成功转让,这是交易所自2009年以来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一级市场交易领域的第32宗项目。近年来,交易所充分发挥产权市场平台功能,服务于甘肃省一级土地市场出让、二级土地市场转让等土地流转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各类土地使用权交易46宗,总成交额接近24亿元,其中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32宗,总成交额近17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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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乡村各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是乡镇企业及农民个人将自己依法获取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让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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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87年深圳敲响了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槌,此后被誉为“以土地换黄金”的“二次土地革命”席卷全国。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截至1993年上半年,全国已出让使用权的土地7000多幅,总面积37000多公顷,共收取出让金826亿多元人民币。 土地市场的开放和形成,一方面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活跃房地产经营,聚拢吸纳资金,增加财政收入,带动区域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带来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级市场上,土地供给量失控。我国土地市场共分三级:所谓土地一级市场,是国家把土地使用权批租给土地使用单位形成的市场;二级市场是土地开发公司把经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给各个用地单位形成的市场;三级市场是一般拥有土地的企业和单位(不含土地经营汗发公司),横向让渡土地使用权给其他需要土地的单位形成的市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编制的年度用地计划,1992年全国建设川地指标为4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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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国家对土地的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根据用途的不同,农村土地可以划分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的使用人享有承包经营权,按照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一定的方式流转.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却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除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农村各种公共公益设施用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企业用地或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兴办企业外,其他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必须先由国家征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再由国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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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10,(16):7-7
据悉,国土部目前正在配合证监会,对部分申请IPO和再融资房地产企业中的25个涉嫌违规用地项目进行清查。此次国土部主要负责审核证监会送审房企“购地用地”的合规性,具体核查内容包括项目涉及土地的农用地核用和征收、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动工和开发建设以及转让等情况,并据此出具是否支持融资的意见,而其他审核内容则由证监会把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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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加大了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农村土地的成本远低于城市。同时,转让、出租土地和房屋获得的经济收益远高于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农业收入,这就促使农民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来获得高额的回报期望。我国的集体土地可分为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其土地使用权可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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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与资金是企业生产及发展的最根本保障,而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关键性的生命线,土地的获取一直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面临的难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土地市场管理强度的不断提升,土地二级市场中招拍挂政策的实施及膨胀,使得原本就僧多粥少的土地市场陷入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在这种现实条件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取得土地,必然会产生极高的资金流出及税负,因而采取将在建项目进行转让的方式来加快资金的回笼、降低投资的风险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的最新选择。本文就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转让的涉税问题进行相应的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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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是实现土地优化配置的基本形式.因而,尽快形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和完善对这一市场的宏观管理,是当前土地使用制度深化改革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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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8,(2):13
最近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主要内容是: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土地的“位置”一律改为“界址、空间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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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 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甘交所")组织的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兰州市七里河区民乐路两宗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项目经过2小时48分19秒、 226轮次激烈竞价,最终以17.5946亿元顺利成交.成交金额、增值额均创下甘交所操作的企业存量土地交易新高,也成为甘肃省国有土地二级市场成交价的新标杆,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房地产行业的瞩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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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土地隐形市场存在的原因分析
1.城市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是“土地隐形市场”存在的客观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增加,各项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城市的用地需求迅速扩大。但是,我国可供利用的土地面积却急剧减少,在这种情况之下,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利益逐步独立化的企业或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也有把各年闲置或滞存的国有土地转让出来,以此获取土地经济价值的愿望;另一方面,当急需用地的单位或个人无法通过正常供地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只能转向隐形市场以满足用地需求。因此,城市土地供求矛盾是土地隐形市场存在的客观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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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实行城镇国有、农村集体二元土地所有制。随着城镇国有土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的不断提高,土地的市场价格逐步得到充分体现,征地补偿与市场出让的差距日益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冲动与政府限制的矛盾日趋激烈,这导致集体土地投机猖獗,私下转用、转让屡禁不止,土地市场秩序混乱现象得不到遏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对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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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收紧,土地交易市场形势日益严峻,土地供给量缩减明显,市场中逐渐涌现不同形式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国有企业、央属企业由于资质优良、背景可靠等因素,在"摘地"中占有明显优势,囤积了一定的低成本土地资源.但是,由于企业发展规划、投资意向等问题,许多土地摘得之后并没有条件立即转化为有效资源,反而占据了企业大量的资金,成为企业发展的阻碍,从而产生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为了企业能够有序发展,以所摘得土地名义成立项目公司并转让该项目公司股权的行为就成为土地二级交易市场的一种重要形式.本文在此着重探讨的是作为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承办此类业务的合法性,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够使此类业务合法合规,从而更好地拓展服务范围,实现各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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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已成为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必须破解的瓶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当参照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改革模式,以提升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为基础,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尊重土地资源要素的市场价值规律,激发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经济属性,并尊重土地不可移动的自然属性,是化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城乡一体化资金,实现城乡结构平衡组团式发展的有效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