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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国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建立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的优势在于结合了公司和普通合伙两种企业制度的优点,呈现出独特的法理特征——"两种不同性质出资,两种不同性质责任、两种不同性质合伙人并存"。但本次修法,在把握"两种制度"的结合上还存在不足。因此,文章结合我国实际对"两种制度"的适用条件、有限合伙中两种责任、两种合伙人的转化等提出若干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新的《合伙企业法》。  相似文献   

2.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克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6年修订的我国《合伙企业法》首次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制度的精髓在于"糅合"了公司和普通合伙"两种制度"的优点,但新法在两种制度的"糅合"上还存在着未充分认识到有限合伙中两种投资的性质和资本制度的构建等方面的缺陷;两种责任的适用范围及转化的规定比较模糊;两种合伙人转换条件以及转换后的权利义务设计不合理等.应区分"两种制度"的宗旨、功能、适用条件等构建有限合伙制度,同时也应对有限合伙中两种责任及两种合伙人的转化设计合理的径路.  相似文献   

3.
杨慧 《江苏商论》2006,(11):115-117
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人资格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在规定合伙人资格问题上存在明显的矛盾。应在我国的合伙制度中引进有限合伙制度,同时赋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限合伙人资格。这既完善了我国的合伙制度,也解决了我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资格规定的矛盾,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与尊严。  相似文献   

4.
资本与知本最佳组合--建立有限合伙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一样,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着截然区别.但有限合伙具备普通公司的一个重要特性,即投资者的有限责任.例如,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二者区别在于,有限合伙中只有部分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待遇,而公司中的全体投资者都享有有限责任待遇.  相似文献   

5.
<正>合伙制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公司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出资出力,参与经营管理,对经营损失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提供资金,不直接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合伙企业法》承认有限合伙的企业形式,这有利于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有限合伙可能成为某些人规避法律的工具,要加强对有限合伙的监督,防止有限合伙人滥用其承担有限责任的地位,来损害企业债权人和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本文通过对有限合伙制度的利弊分析,提出了完善及合理建构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同一合伙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企业的现象,被称为复合伙①。包含3种类型:包涵型,即某一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加入另外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并列型,即某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第一个合伙企业解散之前,又以  相似文献   

8.
有限合伙对比普通合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但是按照控制权原则,有限合伙人干预或控制了合伙事务就会丧失有限责任的保护.<美国统一有限合伙法>在制定的时候引入了控制权原则,但在2001年的修订版中却将其彻底废除.文章指出,赋予有限合伙人一定程度的合伙事务执行权是合理的,但完全放弃控制权原则不利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权益的保护.立法应对控制权原则予以变通适用,建立一个完整的"安全港"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立法虽然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在合伙人数量、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转化、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换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应当在立法上加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光彩》2012,(2):40-40
问:我们为合伙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两人合伙,各占一半,我是合伙事务执行人,现另一合伙人另开同类型业务企业直接与我企业竞争。请问怎么处理?能否告他?律师解答:对方违反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的义务规定,可以要求其退出。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  相似文献   

11.
孙志超 《商业研究》2011,(4):135-142
我国的新合伙企业法实施四年了,其亮点之一就是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而这一新制度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特别是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虽然有限合伙被广泛认为是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佳组织形式,但是这也并不妨碍其他业务性质的企业采用这种形式。有限合伙不是风险投资机构的"专利",只有了解有限合伙的本质问题才能正确地适用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才能把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推广得更好。  相似文献   

12.
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激励约束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有限合伙制对发展风险投资有着重要的金融经济价值,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一个前进方向。对有限合伙制中基金与管理人、项目遴选、项目经理人、投资对象和有关专家聘用等五个方面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有限合伙制的利益激励与风险约束相对称,构成了风险投资系统的两个方面,二者共同作用保证了风险投资收益的可靠性。现阶段,我国发展有限合伙制,就激励与约束机制而言,应尽快完善有限合伙制的相关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孙长坪 《商业研究》2006,(21):89-92
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对法律提出了挑战。有限合伙符合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企业实践的发展需要有限合伙,而我国也已具备有限合伙立法的条件。为适应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我国应适时进行有限合伙立法。  相似文献   

14.
高新技术的发展对传统的投资方式和产权制度提出了挑战,高风险相对应的高收益直接带来了风险投资的出现及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有限合伙制的出现。有限合伙制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成熟,并带来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有限合伙是在借鉴英美模式的基础上刚刚开始尝试,目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相关规定,而且原有的法律体系在某些方面还限制了有限合伙制的发展,如何让有效率的有限合伙制被中国的高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运用,还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  相似文献   

15.
会计聘任制使会计监督不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单位领导与会计人员合伙造假.会计聘任制应当取消.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正会计服务制.  相似文献   

16.
宋智文 《商业研究》2002,(19):67-69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执业质量低下的问题。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签署报告及允许退休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缺乏内在的约束机制,是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低下的内在原因;激烈竟争的会计买方市场、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和执法力度太轻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低下的外在原因。要解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低下的问题,应从改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着手,加强外部监督和执法力度,实行退出机制,并辅之以其他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7.
贾勇 《江苏商论》2012,(6):139-141,145
本文通过论述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在美国取得成功的外部条件,以及中美在法律制度、历史传统、文化影响等宏观方面的差异,指出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不适合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需要,反驳了我国许多学者的观点。然后论述了我国实行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的优势,说明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更适合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最后指出不断修正的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存在趋同的趋势。  相似文献   

18.
隐名合伙本质上应是隐名投资合同,而非商事合伙组织,与有限合伙、两合公司、挂名投资等形似而神异。隐名合伙的性质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的有限性,隐名合伙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严格的身份限制,隐名合伙人仅限于自然人,出名营业人则主要是独资企业主。隐名合伙关系中隐名合伙人的隐名性暗合了部分国人不愿露富的传统文化心理,具有不同于有限合伙的优势和特色,同时也潜藏着一定的投资风险。隐名合伙的立法模式选择,权宜之计是通过合同自由的司法解释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想方案则是将其作为一种有名合同纳入民法典债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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