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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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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加强国家对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国发[1995] 15号)决定,将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两条线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对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政策性粮油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精神,到将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油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国有粮食购销储运企业如农村粮管所(粮站)、军粮供应站、粮库、转运站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作价办法经营(包括批发、调拨、加工、零售)的政策性粮食免征增值税.进口粮、购进议价粮转作政策性粮食,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作价办法经营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性粮食是指:国家定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城镇居民口粮、农村需救助人口的粮食、军队用粮  相似文献   

2.
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49号为了加强国家对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国发[1995]15号)决定,将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两条线...  相似文献   

3.
税收部门对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始终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人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已有原则性规定,税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二是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三是对民族贸易县县级国有民贸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在2O00年年底以前,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50%,对县以下(不合县)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特别是1999…  相似文献   

4.
各行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使用说明均未涉及税金问题。企业转让不动产,其核算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借方应反映计算缴纳的应交营业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出售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涉及应交增值税的业务处理。由于增值税系价外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并不反映应交增值税,然而目前多数企业却忽略了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八)个项目免征增值税,其中第(八)项是:“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26号文件“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5.
企业销售免税与应税货物应交增值税额的计算○华蓥市国家税务局虞世全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一些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这是国家为鼓励部分特定的行业优先发展或扩大其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经营中,既销售免税货物又销售应税货物,根据...  相似文献   

6.
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在以前年度的经营中,有平价粮和议价粮之分。国家规定议价粮要征收增值税,因此在议价粮及其相关的材料物资等存货购进时,都要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形成了应交增值税中的进项税额这一账户。目前国家取消了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经营的议价粮,并停止了对其经营的粮食征收增值税。对于在停止征收增值税以前形成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求还原到当初抵扣进项税时的各种存货的成本中,以还其各种存货的真实成本。 但是,我们在对国有粮食仓储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有部分企业在国家停止对其经营的粮食征收增值税后,依然将原来…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用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才允许抵扣。我们都知道,国有粮食仓储企业以前年度经营的粮食有平价和议价之分,其中议价粮征收增值税。因而,在议价粮及其相关的材料物资等存货的购进时,都已经按照税法的上述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形成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额这一账户。 然而,目前国家已发布规定,取消了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经营的议价粮,并暂停对其征收增值税。而在暂停征收增值税以前形成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七四授规定将真还原到已经抵扣了进顶说的的存货成本中,以…  相似文献   

8.
《财会通讯》2006,(8):I0035-I0042
一、总说明 为了统一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油(含饲料,下同)经营、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的粮油有关业务(包括粮油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0月11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文),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如果超过规定的起征点,无论超过的金额是多少,都将全额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相似文献   

10.
政策法规     
国家出台新型墙体材料扶持政策(1)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0%的政策。(2)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可列入国家开发银行的基本建设政策性投资项目,享受政策性贷款。(3)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可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产品增值税。(4)凡企业利用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做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5)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及其它废渣的建材产品,免征产品增值税。(6)排渣单位不准以任何名…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涉及依照有关税法对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本文就此谈点见解。一、税法对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规定我国依照国际惯例,为避免交易国之间双重征税与鼓励出口,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并对该出口货物因生产耗用原材料等发生的进项税予以退还。由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有的兼营内销产品和出口货物,且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立库存产品及货物销售账核算,税法规定实行“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免,即免征出口货物出口环节增值税;抵…  相似文献   

12.
全国粮油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中的1998年,上海市长徐匡迪审时度势地提议以"粮油"的谐音"良友",为上海的地方国有粮油企业命名,使其能更多地融入市场、走出上海;不仅做粮油,也可兼营其它,既做国家政策性的粮油储备业务,又做市场经营性的粮油食品加工、贸易以及粮食现代物流业务.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  相似文献   

14.
笔者通过内部审计了解,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认真贯彻执行总行一系列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政策规定,虽然经营状况初见成效,但"封闭运行"仍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其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粮油企业尚未实现顺价销售。全市粮油企业九月份销售收入1282万元,同期我行政策性贷款余额按加权平均利率5.7‰计算,每月产生利息近1200万元,产生的利息相当于当月销售的粮油款。造成农发行应收利息余额大,收付实现制利润小,用政策性资金垫付税金,经营状况日趋恶化。(二)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较低。截止九月末全市政策性财政补贴到位率中央财政为73.8%,地方财政为41%。财政补贴是农发行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财政补贴到位少,不仅影响粮食企业执行敞开收购,而且也直接影响农发  相似文献   

15.
在增值税方面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 ,可按法定 17%的税率征收后 ,对实际税负超过 6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 ,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 6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属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并可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业税方面规定 ,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 ,对社会力量 ,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相似文献   

16.
正免税农产品的"税",指的是增值税。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免税农产品的涉税政策首先,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次,发票的开具。《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相似文献   

17.
我国粮食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粮食局对粮食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定了《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然而,粮食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还是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的储备粮油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就是比较典型的问题,下面结合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对此问题的理解和体会谈几点浅见。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19.
《西部财会》2010,(3):80-80
陕西省永寿县粮食局是主管粮食市场流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局属企业——永寿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是永寿县粮食局按照全县粮食企业改制方案而成立的唯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是全县的粮食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现有粮食储备仓库41座,占地面积66739平方米,仓容32800吨,总资产3500万元。年储备经营粮食量15000吨,承担着永寿县13个乡镇及毗邻县区的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  相似文献   

20.
现金交易中粮食企业偷漏增值税的几种表现刘森水,余自文一是开假抬头发货票。某国有粮食批发企业销售给邻县加工厂稻谷1326770公斤,计价1110523.10元,但对方帐上购入数只有773920公斤,其余552850公斤稻谷则由粮贩冒充加工厂购去,少交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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