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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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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间借贷发轫于民间,其建立在个体信用基础之上,这种基于血缘、亲缘、地缘、业缘关系的个体信用容易监督,具有稳定性但不具有成长性。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的欺骗方法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集资的犯罪行为。在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相关联罪名均被列入非法集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纠纷交织在一起,使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准确判断,因此,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刑民交叉案件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杂症",回答这个现实问题,会受到如金融机构、市场、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司法裁判机构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本文从交叉案件现象、交叉案件实体法律关系研究、交叉案件程序处理方式研究、交叉案件裁判研究四方面展开,归纳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要点和裁判要旨,形成判断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司法指引。  相似文献   

2.
张勤 《新疆金融》2009,(9):35-37
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本文归纳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以案例形式分析了发生在新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提出了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一直没有根治,且呈多发态势。公安部有关数据披露,2007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就破获74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4.
毕雪 《浙江金融》2012,(9):73-74
非法集资行为的主要特征非法集资在中国刑法上并不是一个明确的罪名,而只是对于类似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在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相关罪名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上述几个罪名之所以统归在非法集资的罪名之下,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一些共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一直没有根治,且呈多发态势.公安部有关数据披露,2007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就破获74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5000万元.非法集资这个社会毒瘤,危害人民,破坏社会稳定,多年来一直受到我国政府的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11,(3):57-58
法释〔2010〕18号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7.
深圳私募诈骗案告破3月6日,深圳警方宣布破获一起以"高回报私募基金"为名目的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受害者遍及15个省市逾2000人,诈骗总额达3.6亿人民币,目前刑事拘留7人,其中有6名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去年11月中旬起,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陆续接到多名深圳及外地受害者报案,指控在金博亿公司投资后无法收回本金及回报,涉案金额逾310万元。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实践中,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常常以民间融资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各种各样的资金互助会、基金会、企业集资等.  相似文献   

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名目繁多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经济和社会稳定。对于某些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行为,仅依靠民事和行政手段来规制是不够的,而必须用刑事的手段来予以打击。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和手段也逐渐增多,由于部分客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个人身份信息出现泄露,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案件频发,以虚假证件、虚假资料、假凭证,利用电信、汇款、网络、自助设备以及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欺诈方式和手段并存多发,外部欺诈形势十分严峻。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电信诈骗、虚假广告等持续高发,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新手段也更加蔽匿.这些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金融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方面狠下功夫.从2013年开始,人民银行选择每年9月统一开展全国性的"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今年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共同推出"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人民银行在2020年启动了金融教育示范基地试点工作,各地分支行迅速响应,积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高标准建立基地,通过定期开展多样化、体验式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增强受众群体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12.
我国非法集资频繁发案的深层诱因包括融资体系功能欠完善,民众暴富心理较普遍,欺诈手段隐蔽程度较高.非法集资者通常以较高的利率为诱饵,以知名人士或者企业为招牌,以投资或者预付消费为名义,利用网络、广告和传单等展开营销而进行诈骗.为防范非法集资的爆发和蔓延,我国必须通过立体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构建起多渠道举报与发现非法集资的机制;司法与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行为须严惩不贷,金融机构通过适度创新以满足融资者的需求,民众通过终身学习以提高投资理财水平.  相似文献   

13.
本文结合剖析A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分析了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及成因,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梁亚  赵存耀 《南方金融》2012,(1):75-78,42
由温州"跑路潮"揭示的温州"全民借贷"现象令人震惊。温州全民参与的形形色色的借贷并非全部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充斥其间。本文通过分析温州民间借贷的形成根源与表现形式,探讨了民间借贷的合法与非法以及民间借贷与金融犯罪之间的界限,为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保护民众及中小企业的利益、维持我国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转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社会上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涉及面广,危害极大。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破坏了金融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6.
韩松 《时代金融》2014,(9):24-25
浙江省民营经济法规,民间资本活跃,是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高发地区。由于我国现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金融秩序"的法益规定的过于宽泛,使得罪与非罪的界定讨论喧嚣尘上,也还引发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及到的涉及的刑民交错问题的争论。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及的刑民交错问题,需要从其间的交错与分野之处找出异同,才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相似文献   

17.
民间金融:如何阳光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持人的话:近年来,许多与民间金融有关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正如这些事件所展现的,由于资金的利诱性,民间融资在资金来源方面,更加容易演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行为,进而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因此,在民间金融领域,如何界定合理与非法的融资行为,进而,如何推动合理的民间融资活动的规范发展,已成为民间金融阳光化道路上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边界在哪里?对于新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谈论起来仍为时尚早,但“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条法律红线,已经成为明确的法律边界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案件频发,以虚假证件、虚假资料、虚假凭证,利用电信、汇款、网络、自助设备以及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为主的欺诈方式和手段并存多发,外部欺诈形势日益严峻。本文对工行河南安阳分行外部欺诈形式进行了调研分析,就进一步加强外部欺诈风险事件防范工作进行了思考。近年来,工行河南安阳分行针对外部欺诈形势严峻,严重威胁广大客户的资金安全的情况,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有效遏制了外部欺诈案件的发生。近期,笔  相似文献   

20.
为了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特作如下决定: 一、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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