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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资讯     
<正>"网购潮"后遭遇退货难退货率是电商的痛点"双十一"刚刚过去,消费者就遭遇了"退货难"。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尽管新消法中已经确定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障碍。20日,上海市人大通过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明确纳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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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光彩》2014,(8):4-5
正7天退货落实难十大电商被约谈社会各界对新《消法》中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产生争议,网购平台存在随意扩大规定的"除外"条款、退货标准严苛等问题,不少消费者投诉电商平台落实不到位。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日前约谈包括阿里、苏宁易购、京东在内的十大主要电商,并约法三章:除法定排除情形,对排除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要说明理由、明确标注,消费者购物时要"一对一"确认;明确"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  相似文献   

3.
张志伟  谢艳彬  范武春 《商》2014,(50):196-196
2014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构建了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随意扩大后悔权适用范围和条件,设置无理由退货的门槛,在现实网络交易中可谓问题多多。这一制度的构建为解决这些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4.
文章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探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促进网络交易行为的理论逻辑和依据。通过模型分析、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指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实施前后,在委托人激励显著提高、代理人激励较小降低,并在运费险和双方下一阶段交易进一步降低风险情况下,委托人获得无理由退货权利和代理人执行无理由退货要求是双方的最优策略。肯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作用,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制度环境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商业科技》2014,(10):11-11
新《消法》实施后,网购“无理由退货”给买家提供了法律保障。不过,很多网店卖家却在最近遭遇“消费者保证金”这一新型诈骗。 据360网购统计,截至3月25日,已有970名网店卖家举报“消费者保征金”钓鱼网站。保守估计,最近一周此类骗局已攻击了上千名卖家,是近期最猖獗的网络欺诈类型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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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法"当中,赋予了消费者一定的"后悔权",有多个新亮点。网购新增后悔权,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说法: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  相似文献   

7.
新《消法》“消费者网购商品收货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条款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新消法自3月15日实施以来,网购退货遇到了哪些情况,消费者又该如何理解并用好法律赋予的这项权利?  相似文献   

8.
针对网络销售中,新《消法》规定了七天无条件下退货。此文章从电商经营者的角度,对应该如何应对此规则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包括:消费者心理、如何与消费者约定、电商平台的针对性建设、防竞争对手钻空子等四个方面,经营者可通过这些对策,应对无理由退货产生的风险。  相似文献   

9.
王芳宜 《光彩》2016,(3):12-13
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做了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在一年多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电商平台、网店商家和消费者对规定的理解不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时有争议. 2016年2月5日,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0.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生效,在消法第二十五条,对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权作出了规定,但从该法来看,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的适用范围还不够明确,尚需进一步细化,否则在适用过程的引起的纷争将难以化解。本文从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适用的交易类型适用范围、客体范围、主体范围、其他根据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范围、以及商品完好的标准多方面进行论述,试图使该法规在适用中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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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科技》2014,(19):8-8
新《消法》颁布实施后,由于社会各界对该法第二十五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争议不断,成为消费投诉热点。据统计,3月15日以来,电商平台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五城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诉求2.7万件,直接与新《消法》相关的投诉1380件,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投诉741件,占与新《消法》相关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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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5日,针对网购而制定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对于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的意义。特别是其中“无理由退货”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对于广大网购一族来说是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但由于法律的原则性、滞后性,网购还是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3.
网络经济时代,足不出户购遍全球变得稀松平常,先试后买、不满意无理由退货也不再是线下交易的特权,消费者网购看重的不再是千篇一律的商品,更多是充满个性化的定制及消费体验。力求在商家控制生产成本和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的C2B模式将国民带入了全新的个性化消费体验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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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现代化》2014,(13):8-8
新华网5月4日讯,新消法实行一月有余,不少网店虽标有“七天无理由退换”的绿色标识,但在商品详情里却写明“恕不接受因为尺码大小不合适自己等原因退货”等字样。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现象违法,消费者如在此类“霸王”卖家维权受阻,可到工商部门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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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据了解,《办法》是为配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的3个配套行政规章之一,将于今年3月15日起与新《消法》同步施行。其中,"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条规定与修订后即将于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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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近年来以其低于实体商店的价格、送货上门的便利性等优势在中国发展起来.随着我国现行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律进一步完善,在线退货现象趋于增多的情况下,退货物流的复杂性就会增加,电子商务企业的成本也随之上升.本文针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情况下的逆向物流管理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策略,以提升网络商家的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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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远程购物日趋大众化,为更好维护买家利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远程购物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以保障消费者在远程购物中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立法不完善,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适用上的困难。本文探讨现有立法的不足,提出完善远程购物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的建议,希冀为远程购物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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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化妆品的消费者中有趔过一半入遭遇过虚假信息的欺骗。”11月6日,中国化妆品防伪码联盟发布的“打破消费瓶颈网购化妆品进入真品时代”首份白皮书,公布了这一数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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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后悔权作为一项经济法上的权利,与合同法上的权利相区别,是一项特殊的,由消费者单方享有,法定的无因的权利。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出发,不难发现消费者后悔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积极意义,以及消费者后悔权正当性的现实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消费者后悔权进行了具体规定,本文从经济法的视角出发,深入分析我国消费者后悔权的规制困境,从而得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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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网络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消费者退货难、赔偿难等问题日益暴露,投诉不断增长。《消法》修订时注意到这些突出问题并作出积极回应,确立了"7天退货"、有条件的"先行赔付"等制度,此举虽然弥补了立法空白,仍然趋于保守。本文认为,在后悔权的行使中,退货费用原则上应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负担;同时应当建立起更为彻底的便于消费者维权、由网络交易平台承担更多担保责任的先行赔付制度,从根本上实现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倾斜保护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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