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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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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女士看中杭州城南某小区楼盘,向一家房产公司支付了5万定金。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房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告知在2008年6月底才交付使用,这样,李女士觉得交房时间太迟了,跟她原来预想的交房时间相差太远,提出不要这房子,要求退还定金。因为双方在定金合同第7条里有明文约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等条  相似文献   

2.
一、案情简介及判决主文 2007年7月7日,刘女士通过某中介公司,选中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寓的商品房,并与房主祁女士签订了一份《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当天,刘女士支付了2万元定金,两天后又支付了38万元定金。此后,刘女士要求祁女士交付该商品房,被祁女士以种种理由拒绝。刘女士认为,因房屋价格上涨较快祁女士反悔,故不愿交房,于是以祁女士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祁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如果合同无法履行,则要求祁女士双倍返还定金80万,赔偿居间代理费8万元,并赔偿损失194万余元。  相似文献   

3.
李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02年6月。合同约定:交房逾期超过3个月,开发商按购房者累计已付款的10%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应予以补足。该房产总价是80万元,李先生首付为30万元。到2002年9月底,开发商还是无法交房,于是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按总房价的10%支付其违约金8万元。而开发商认为,首付款只有30万元,其中50万元是银行按揭款,不能算已付款。法律界人士认为,已付款应当包括银行按揭到位的贷款。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收到了银行的按揭款50万元,已付款就是80万元。首先,向银行按揭借款…  相似文献   

4.
案例   2000年10月,杨某在开发商尚未取得某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和开发商签订了该楼盘某商品房的非正式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最迟于2001年9月1日交付房屋,逾期交房将按每天房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5.
《东南置业》2008,(11):72-73
赵林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07年2月。合同约定逾期超过3个月,开发商按购房者累计已付款的10%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再予补足。该房总价为80万元,赵林首付为30万元。到6月底,开发商还是无法交房。赵林要求按总房价的10%,支付违约金8万元,而开发商认为首付款只有30万元,  相似文献   

6.
《东南置业》2008,(12):94-96
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定购书》,约定向该公司订购其开发的房屋一套,总房价款为人民币60万元。该定购书还约定:买方签订本商品房定购书时,交付定金人民币1万元,买方到期未履行承诺的义务,卖方除有权将此房屋转卖他人外,买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如买方履行了义务,卖方如转卖他人,须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上述定购书签订后,我依约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万元。此后,双方在订立《预售合同》时对交房时间不能协商一致,致使未能订立《预售合同》。  相似文献   

7.
《东南置业》2006,(12):83-83
张某2003年7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90天以上,张某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交房期限到时,原告已支付所有购房款,但开发商拒绝交房。为此,张某起诉开发商要求判令被告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被告辩称,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被告向原告发出入伙通知书和缴款通知书后,原告拒绝缴纳专项维修基金,影响了小区整体办证,因此被告有权拒绝交房。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生效后,据悉我国第一个适用该解释审理的北京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王女士因开发商隐瞒其所售商品房已被抵押的事实给买受人王女士造成损失的商品房合同纠纷案,已于2003年6月20日由当地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杰宝公司除退还王女士已交房价款41万元外,同时赔偿王女士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据报道,本案中王女士的诉讼请求是:依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确认双方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判令杰宝公司退还已付购房款41万余元,并支付相同数额的…  相似文献   

9.
王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商品房,并约定如逾期付款,每日要向开发商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的违约金。王某最后一笔分期款20万元比约定期限延迟了30日才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王某在开庭时称,该违约金计算方法约定过高,请求仲裁庭予以降低。  相似文献   

10.
方先生向某房产公司购买临安某底层商铺一间,双方就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责任达成如下协议: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支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后开发商交房逾期132天,方先生要求其支付60万余元逾期交房违约金,…  相似文献   

11.
《中国地产市场》2013,(4):75-75
2010年7月,唐先生与开发商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唐先生所购房屋;如果逾期,甲公司应自约定交房的最后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每日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唐先生全款购房,而直至2012年年底甲公司仍未交房。  相似文献   

12.
《东南置业》2008,(10):76-76
2007年1月,我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契约》,该契约除对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作出约定外,在交房时间条款中补充约定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开发商应至迟于2007年6月交房,如逾期90日仍未交房,我有权利退房,有权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总价的4%支付违约金,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契约签订后罗嘉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到了2007年10月开发商仍未交房,我多次发函催促,开发商称,我们也想按合同约定按期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但不能如期交房是由于施工中遇到暴雨,致使没法按工程进度施工,上述情况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可以延期交房。在多次交涉毫无结果的情况下,我请求法院解除购房契约,要求开发商退回房款并按合同价款的4%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13.
《中国地产市场》2012,(2):91-91
案例 2011年8月,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王某将自建的120平方米房屋卖给张臬,价格为20万元。张某先行给付4万元定金,余款16万元于王某交房时交清,如一方违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张某给付了王某4万元定金,王某给张某出具了收据。事后不久,恰逢房产部门到王某房屋所在区域做房屋动迁摸底调查。王某为获得高额拆迁款,遂以被张某欺骗为由,多次找张某要求退还定金,不再卖房,但遭张某拒绝。协商未果,王桌不再理会张某,将房屋以更高价格出售给李某,并办理了过户,张某得知后起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14.
《东南置业》2004,(80):59-59
2003年10月5日,王女士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王女士向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价值约21万元,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4年2月底。随后,王女士按约定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首期购房款6.3万元,但房地产公司迟迟不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直到2004年8月王女士起诉前始终未予以交付,在此期  相似文献   

15.
杨明 《中国房地产》2003,(12):56-57
李先生于2002年10月5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双方约定:李先生交纳定金2万元,预定A座401商品房一套,总价款76万元。开发商为李先生预留该套商品房房号直到10月20日。在此期间内,李先生应当到售楼处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批购房款15.2万元,否则开发商有权没收李已交付的定金并另行销售该套商品房。当日交纳了定金后,李先生于2002年10月15日携带首付款及有关资料前往售楼处签约。然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李先生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补充协议,有7条不能接受,要求删去;开发商…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高兴买房,糊涂收房2002年5月18日叶某与通广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通广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通广公司应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叶某使用。如逾期交房叶某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通广公司应自约定交房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每日按叶某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该合同签订后,叶某向通广公司支付了全部购  相似文献   

17.
贾广葆 《上海房地》2010,(11):57-57
购房者无视"定金罚则" 〔案例〕小叶经中介居间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购买一套二居室房屋,并于当日将6000元定金交予中介。过了两天,小叶反悔,表示自己不买此房了,要求退还定金。中介回答,居间买卖合同已清楚写明:"若在支付定金后由于甲方(中介)原因,不能出售此房或违约的,则双倍定金退还乙方(小叶);”  相似文献   

18.
纠纷背景:张某与A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套住房,房屋的售价总金额为17万元人民币,首付6万元人民币;此后张某又与B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将该套房屋抵押给B银行,贷款11万元人民币作为其余的购房款。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出卖人A公司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商品房,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张某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与张某无关),A公司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商品房,逾期超过6…  相似文献   

19.
《中国地产市场》2013,(9):75-75
案例2012年3月13日,吴先生与陈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吴先生将位于商业街的门面房出租给陈女士使用,租赁期从2012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租金为3800元/月。合同签订后,陈女士向吴先生支付押金38000元及首付三个月租金11400元。征得吴先生同意后,陈女士又花费10000元将房屋装修后用于经营餐馆。此后,因餐馆经营情况不好,陈女士便一直拖欠房租,吴先生多次催要无果。2012年10月,吴先生将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诉讼期间,法院审理查明吴先生的房屋系违法建筑,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于是,陈女士提起反诉,要求吴先生返还押金38000元及租金11400元,赔偿装修造成的损失10000元。  相似文献   

20.
据了解,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往往经不住销售商宣传推销的诱惑,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屋销售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盲目交付几百元、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预订款”或“定金”。此后,当因种种原因想放弃购房时,却无法得到“预订款”或“定金”的退还。为尽可能避免此类争议纠纷的发生,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对开发商提出的特别约定应予注意。《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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