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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03年8 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2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予以公布,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并于11 月28日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台该《办法》背景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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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09月02日颁布,随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并于2003年11月28日颁布。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已于2003年12月01日实施。为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称“旧版合同”)作了重新修订,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于2003年12月12日发布。现本所就旧版合同与新版合同之间所存在差异,以及新旧版合同中均存在的需开发企业在实际应用中加以注意的主要方面,简要对照和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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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6,(7):I0009-I0012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等相关单位: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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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2003年11月28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印发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200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2003年12月25日,针对30多个项目[京房售证字(2003)376号(含)以后的预售商品住宅]都应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卖房,但在实施中许多开发商认勾有些问题不好操作,仍等待观望等问题,市国土房管局主管局长和相关处室领导听取了30多家开发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法中的一些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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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3年8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2日市政府令第135号予以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房地产已成为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房地产的转让活动,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内容,这其中既有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又有不可缺少的政府行政管理。原《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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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日前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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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颁布之前,房地产登记规则散见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登记规则》以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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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对此概念中的合法方式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