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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保障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2.
以贵州清水江流域的契约为样本,对林地产权流转的主要形式、范围、价格以及林地产权流转契约的履约机制和纠纷化解机制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从清水江林业契约来看,林地产权流转主要是在本地区的流转;林地产权流转形式和内容主要有林地所有权及林木所有权的整体买卖、林地使用权租赁、林地股权及林木股权买卖等,在分成租赁情况下,山主(地主)与林地佃户(栽手)之间的分成比例多为3∶2;林地流转契约的履约机制主要是基于信任的自我履约机制、基于中人的履约机制、基于担保的履约机制和基于政府的履约机制;林地产权流转纠纷解决机制可以说是一种以当事人协商解决和在寨老等参与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3.
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早,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林业“三定”时期,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近几年,市政府曾两次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进行广泛的动员发动,大力推进。2008年又在全市筛选了百名荒山承包大户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荒山承包大户帮扶活动的意见》。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大部分集体林地、林木,通过大户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制合作等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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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早,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林业“三定”时期,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近几年,市政府曾两次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进行广泛的动员发动,大力推进。2008年又在全市筛选了百名荒山承包大户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荒山承包大户帮扶活动的意见》。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大部分集体林地、林木,通过大户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制合作等形式,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林木、林地资源被依法征收征用现象比较普遍,因征收补偿费分配而引发的纠纷矛盾数量居高不下,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为积极化解该类纠纷问题,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笔者就本溪市发生的林地征地补偿问题做如下调查与思考。  相似文献   

6.
林木抵押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胡玉浪 《林业经济问题》2007,27(3):217-220,224
在林木所有权可以抵押的前提下,从抵押权的历史发展和《担保法》的体系解释两个角度,阐述林木用益物权抵押的可行性;分析我国禁止重复抵押的不当之处以及建立林木重复抵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张林木可以与林地使用权分离单独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与林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权。  相似文献   

7.
<正>广西国有林场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为人多地少,且林地比较贫瘠、分散,与周边群众争议多。为了解决国有林场的造林用地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广西六万林场、桂平金田林场等探讨与社队进行合作造林。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国有林场一部分林木划为公益林,几个区直属林场还把大部分优质林地作为向斯道拉恩索公司的投资入股,林场的林地资源更为紧缺。另外,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移,农村部分林地无人种植,在这种形势下催生了国有林场对外造林的高潮。林场对外造林不同于  相似文献   

8.
分析了林地抵押对于融通林地经营资金、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我国建立林地抵押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对林地抵押客体的范围、林地抵押与林木抵押关系的处理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参考4林地及树木的计价概要1林地(纯山林)的计价每一区划(日本土地册中的一种划分方式)均根据以下算式(倍率方式)进行估价。由于此处省略了对纯山林以外的林地、防护林等的估价,请参照(参考5)的“财产估价基本通告”(以下称“通告”)。其林地的固定资产税估计值×国税局长定的倍率=估计额2林木的估价(1)主要树种(指杉树、日本扁柏、松树、树以及杂木)的林木计价对树种及树龄均相同的每一地区的树木采用如下的算式(标准价格比照方式)进行计价。由于此处省略了有关森林的林木以外的林木、防护林、分收林等林树木的计价。请参…  相似文献   

1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吉林省自2008年开始全面进行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今年已进入到了攻坚阶段.围绕着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出现的新一轮利益分配、林权纠纷、林地面积的丈量,以及林木产权明晰化以后的合法经营等问题给初次参加林改的同志确实增加了一些困惑.笔者就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应把握注意的几个方面提出如下看法,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11.
《农村经营管理》2005,(2):28-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第三条适用本办法仲裁的土地包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承包土地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及其合的履行和解除等事项发生的争议。承土地、林地等所有权属争议不属于本法仲裁范围。第四条依法设立县农村土地承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负责…  相似文献   

12.
本文指出对森林资源实行有效的产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在解决林权纠纷过程中,应当注意林地所有权与林木所有权的不同及其交错现象,明确归属,分别对待。强调森林资源的产权保护是林政部门与林业公检法机关的首要职责。  相似文献   

13.
围绕林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产生了大量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且呈上升趋势。文章在分析我国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成因基础上,对如何应对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用系统全面的措施解决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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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是实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林木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林地资产、林木资产、林中动植物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从实物形态看:林地是林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林木生长越好,林分结构越复杂,林中动植物资源就越丰富;正是林地、林木及林中动植物资源的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促进形成了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和森林景观。因此,林木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一项重要的物质内容。而且,建国几十年来经过林业工作者的努力,无论对林木的技术管理还是实物量管理,都已建立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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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森林赖以生存的条件。作为资产,林地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生产的基础,是林木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我国林地一直未能作为资产入账,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禁止买卖,使用权可以转让。我国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等林业部门的经营用林地大部分是无偿取得的,林地初始价值即林地使用权价值无从确认,且林地的无偿使用及对林地资产的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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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林 变了现 富了农——浙江丽水市深化林改亮点频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浙江省丽水市是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其境内林业用地面积2151.3万亩,森林覆盖率77.6%。有着“浙江绿谷”、“华东氧吧”、“中国生态第一市”、“中国第一森林浴场”等雅称。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丽水开展了“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1985年,丽水市明晰了集体林权,72%的集体林地承包到户,林农们拿到林地20年的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林地间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林地间种主要是在幼林地和经济林地间种农作物,以增加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林木生长的林地经营方式。本文就林地间种的生态经济意义,林地间种的生态学原理和林地间种间作物选择的原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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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即将实施之际,研究天保区集体林改后林农的经营意愿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云南省玉龙县为例,调查分析了天保区集体林改后林农在管护方式、采伐、长期经营、林地林木抵押、联合经营、资金投入六方面的意愿,得出了天保区林农对林地资金投入愿望不强烈,大部分人具有抵押意愿,但并非用于林地投资等结论;并指出改革天保区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是天保区集体林改配套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中国集体林产权现状及安全性研究   总被引:24,自引:2,他引:24  
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称为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种权利构成了完整的林权权束。中国集体林权现状如何?是否安全?下面是有关研究人员的分析报告。  相似文献   

20.
关于稳定完善林地林木权属促进林业生产的建议四川省社科院农经所四川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近几年来开展林地林木权属研究。为了交流研究成果,于1995年3月6日至3月9日在成都召开了《林地林木权属与社会林业研讨会》。来自中国林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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