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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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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论坛》2009,(13):41-41
辽宁省瓦房店市某村委会问:在承包期内村民全家进城市(户口迁出本村)承包地可否收回?菜地及承包果树可否收回?在承包期内如全户死亡。集体可否收回承包土地及承包果树和菜地?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享有的支配权以及享受其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继承等方式流转。笔者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要件进行以下探讨。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我国,自古以来农民和土地密不可分,土地乃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随着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脱离土地向城市转移。劳动力的转移必然要…  相似文献   

3.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某镇一位农民来信反映:1984年我县开展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以我弟弟是超生子女(当时我弟弟三岁)为由,未给我母亲和我弟弟分配承包地。最近我们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就此事我们向县里反映。县里通知镇政府予以处理。前几天,镇政府有关人员会同村干部到我家,告诉我们说计划生育是国策,这种处理是合法的。因此仍决定不给我母亲和我弟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我母亲和我弟弟是否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答: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1年发布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  相似文献   

4.
正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  相似文献   

5.
近一时期,农村土地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至今没有把二轮承包落实到户;部分干部随意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农民搞土地流转;还有的地方竟然要农民拿钱买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相似文献   

6.
颜东岳 《乡镇论坛》2011,(13):39-40
编辑同志: 10年前,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根据我家庭成员人数,与我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由我家承包耕地5.3亩,承包期限为30年。随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承包地块名称、亩数、期限作了进一步确认,并注明我为承包方代表,属家庭承包。前不久,因我与儿子、  相似文献   

7.
四川省盐亭县某村民问:1999年我们村进行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县政府还于当年8月份向我们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中明确写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如何看待这一证书及有关规定的效力?我们村将出嫁、离婚、死人、上学等情形下的承包地收回,作为机动地重新高价发包,请问是否合法?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犤1997犦16号)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8.
山东省沂源县某村民问:我村村干部在未举行村民会议、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村里15亩苹果园承包给其中一名村干部。该村干部承包果园后,又将果园前的水沟填平,侵占公共土地0.5亩。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村干部应负什么责任?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15亩果园的承包应当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的承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其他方式的承包也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应当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也规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村民委员会必…  相似文献   

9.
一位读者来信说:我全家于2002年1月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土地承包期限为10年。2004年8月,我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居住在原地。前几天,村委会以我全家是非农业户口为由,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将我们承包的土地转由他人承包。请问:村委会是否侵犯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口,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该条第三款又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  相似文献   

10.
钱英春 《科技与企业》2014,(23):130-130
自从创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始是被禁止的,之后道路逐步开发最后确立的时期。但是在此过程中,其他每一个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相比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其他每一个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优秀的多,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可持续发展和壮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断稳定的情况下,去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我国去修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规范以及规章制度,从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限制中抽离出来,定位正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法,不断建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流程以及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11.
河南省荥阳市某村干部问:我认为2004年11月“百姓关注”栏目中的“多数人同意能否调整承包地”的答复,不符合农村实际。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限制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的规定,造成个别村民长期多种地、一部分人长期无地可种的现象。我认为只要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一要件就可调整承包地,这样也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规定相一致,避免法律撞车。此外,我想咨询一下,大学毕业生或者下岗工人将户口迁回原籍,以无正…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城镇化的关键所在。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重要前提是有健全,良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法可依,有法能依,且可依之法是良法。文章剖析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问题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外业测量流程及实施方案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对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海南省白沙县某村一位姓符的农民来信说:我村有三位村民,在无承包合同书的情况下,自行在我村荒山上种植橡胶苗。就此,我村多位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现在橡胶苗已经长大了,村委会主任提出,要将该荒山发包给那三位村民。对此,我们其他村民都有意见。请问,村委会主任有权这么做吗?答:你村村委会主任无权这么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  相似文献   

15.
江苏省常熟市某村干部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否表明对于林地之外的土地如稻麦田等,若承包人死亡,村集体就可收回承包地?这与中央“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是否抵触?答: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27条的明确规定,也是中央的一贯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当然不会与上述规定相抵触,也就是说,第31条的规定并没有林地之…  相似文献   

16.
《乡镇论坛》2014,(1):7-7
“看看.这是我的承包地,位置、面积、四至都清清楚楚,有了这鲜红的章,咱的土地咱做主。”2013年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平邑县平邑街道东旺沟村村民唐义军拿着刚领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高兴地说,在老唐手中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相似文献   

17.
试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发展现代农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土地就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基本要素。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18.
三农点滴     
重庆: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重庆市工商局7月1日出台新政策,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支持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这个名为《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称,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相似文献   

19.
法律顾问     
收回的承包地能否高价转包四川省盐亭县双碑乡一姓何的村民问:我们村在1999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事后县政府向承包方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中写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如何理解这一规定?这一规定现在还有效吗?我们这儿将收回的承包地高价重新发包。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答: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在承包期内,除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两种情形外,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增减(如婚丧嫁娶、考学、工作等)而收回部分…  相似文献   

20.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政策的新解,也是完全符合现阶段增加群众收入的一项惠农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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