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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遂宁市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工作在中央和省上还未全面部署前就率先全面推开。经过实践和探索,粮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粮食购销主体多元化格局,打破了束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创建了粮食流通体制的新模式,各项粮食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一、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两放开”,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收购市场从2004年起,取消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收购价格由收购主体自主决定,全市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允许符合条件经批准的各种所有制法人和自然人参与粮食收购。二是“一调整”,即调整粮食补贴办法从2004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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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一周年,《条例》的颁布,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由过去对粮食系统的管理转变为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管理;管理手段由过去行政手段转变为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并且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加强对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一、为什么要制定新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4年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历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最深入、最彻底的一次。我国的粮食流通自1953年11月起,在全国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从那时起,我国的粮食流通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这也与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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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粮食流通体制的现状1.1粮食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虽然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几经曲折,但仍然取得了相当进展。2001年8月,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2002年,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在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允许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开展联营业务试点。”这是为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和中国加入WTO后,对粮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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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粮食购销市场化路子,是我国迎接WTO挑战,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这一改革对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并与国际接轨的粮食市场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农业在更高层面上进行结构调整提供了机遇和动力,对东南沿海乃至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粮食购销市场化,其实质就是放开粮食生产,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行收购市场主体多元化;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调节粮食供求,实现余缺平衡。粮食流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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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关于山西粮食安全问题的调查和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从2004年6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放开粮食购销,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山西省在1998年放开了小杂粮收购。2001年放开了玉米收购。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2004年6月又放开了小麦收购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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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是江苏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稳步推进的一年,是粮食流通体制和企业机制发生深刻变化的一年。全省粮食市场实现了“一取消三放开”,即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购销价格。江苏省的粮食企业走在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前沿。作为粮食市场主体的企业,其形象具有代表性作用。如何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打造新形象,谋求新发展,是摆在粮食企业面前的新课题。一、企业形象是宝贵资产粮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利益,在收购上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在销售上涉及城镇千家万户,在经营中又涉及到广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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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了。这是在我国经历了七个年头的粮改实践后,且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复议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并实施过程中诞生的一部单行法规。它不但能为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且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并逐步走向依法治粮的快车道。勿庸置疑,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几十年的实践,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管粮经验,也曾在前几年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初试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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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粮经学会 《粮食问题研究》2007,(6):24-27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第一生活必需品,粮食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我市2002年成为全省首批6个进行购销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市州之一,全面放开了粮油购销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的经济实体进入粮油市场.在雅安市粮食市场放开、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对其监管,做到流通有序、保证质量、安全消费是当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管的职责,同时为对粮食商品进行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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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以来,粮食部门一直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仅要从事粮食行政管理,更主要从事粮食收购、保管、加工、运输、供应等具体的经营行为,承担确保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的社会责任。在改革开放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进程中,这种角色定位仍然没有什么改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国家和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其管理对象由过去的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全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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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体制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实施“两条线运行”新机制的形势下,粮食企业的体制以及在粮食流通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一、对“两条线运行”下粮食企业体制的基本认识企业应是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但是,我国粮食企业在粮食紧张平衡条件下,长期“政企合一”,过多地体现行政行为,履行行政义务,成为既有行政管理职能,又有企业经营职能的“综合体”。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企业归属不清,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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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件)拉开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序幕,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北京和天津等八个省市已经率先行动,山东也在青岛、烟台、威海三个粮食主销区实施改革试点。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的“一取消,三放开”改革,意味着实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我国粮食计划购销体制行将结束,粮食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开始进入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这有利于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充分发挥各自的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主销区种植业生产结构,为主产区粮食销售腾出市场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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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新方案出台后,各地总的贯彻情况是好的。但是,在粮食主产区,有相当一部分党政部门和相当一部分同志,对新出台的粮改方案,存在认识上的偏颇和误解。这些部门和这些同志认为,新的粮改方案中关于“保护产区”的政策,“不符合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是“变相保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保护落后,助长了粮食购销企业对国家的等、靠、要思想”;有的党政部门甚至不顾政府决策,固执地要求粮食购销企业放弃按保护价收购粮食政策,按收购市场放开的要求进行购销企业改革,等等。粮食流通体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