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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11)
从今年7月1日起,江苏省建立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小时工(即钟点工)是指在法定年龄内,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3.6元/小时,二类3.1元/小时,三类2.6元/小时,四类2.1元/小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小时工资的140%,以后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凋整而调整。调整后的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各类标准:一类430元/月(原390元/月),二类360元/月(原340元/月),三类300元/月(原290元/月),四类250元/月(原240元/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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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山东劳动保障》200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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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用工形式复杂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呈明显的上升趋势。面对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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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市场经济下劳动力资源利用的必然结果.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它是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劳动者)到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用工费用的行为.一、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要派机构(用人单位)派出员工,使其在要派机构的工作场所内提供劳动,接受要派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劳务派遣中传统的一种劳动关系分割为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以劳动合同为载体的形式,劳动关系和要派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这种特征使其兼具了灵活性和保障性.它在我国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我国灵活就业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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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务派遣作为我国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劳务派遣是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将员工派送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进行的劳务活动。雇佣关系与劳动使用关系分离是其一大特点,即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权益,用人单位只是用工,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的优势:一是可以降低用人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在核算租赁劳务的总支出时,主要考虑岗位效益,以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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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并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困境。一方面,2002年以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趋高;另一方面,地下劳动力市场和灰色就业现象却十分普遍;而同时,企业和个人都欢迎的灵活就业却因为就业机制的刚性受阻,被视为非正规就业。重新认识和定义就业,建立21世纪新就业机制显得尤为迫切。灵活就业及积极作用灵活就业即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包括工作时间、地点、环境、薪酬和管理方式等,灵活的就业形式导致劳动关系、用工制度、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的个性化转变,派生出许多用工形式,如季节用工、小时工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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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半年前就出现的新兴职业--网络钟点工,最近一段时间却成为职场的最热话题.按照互动百科网的解释,网络钟点丁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在网络上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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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等等,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本文正是通过分析新劳动法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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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用工模式日益多元化。劳动力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模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但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本文以S汽车公司为例,分析该公司如何以"星级劳务工"为核心,成功优化其劳动力派遣用工体系,为使用劳动力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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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派遣作为非标准劳动关系诸多形式中的一种,最显著特征是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结合了派遣机构的专业化与用工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共同雇主责任、不公平待遇以及雇佣关系不稳定成为劳动力派遣中的突出问题,应主要从如何确定共同雇主和完善用工制度两个方面来尽量确保劳动里派遣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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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8日,在浙江省安吉县秋季劳动力交流大会上,226家用人单位招聘5369个用工岗位,只有1084人签约了录用意向表格,仅占用人单位需求量的20.19%。不少企业呼吁“劳动力短缺”。为了帮助企业缓解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安吉县劳动保障局组织了一次跨地区招聘活动,3家工厂和1家大酒店带了450多个岗位专程赴安徽省安庆市劳动力市场招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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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招工,劳动自由择业,是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之一,但是在建国以后近四十年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劳动力基本上都在市区、县劳动部门层层批准下达的劳动计划范围内进行招收,基本上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双向选择的可能,这种用工制度不仅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为今天的劳动制度改革和全面建立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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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企业用工更为谨慎。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规避劳动法律风险、降低人力成本的法定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的青睐。如今在金融危机影响的持续蔓延下,企业纷纷采取了降低成本、压缩编制的战略,劳务派遣则更是成为很多企业关注的焦点。本刊以前对劳务派遣做过多次探讨,但在新的形势下,劳务派遣的存在价值有什么变化?劳务派遣公司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对于不合格的被派遣员工如何界定和处理?对于因公负伤或患病的被派遣员工如何对待?本期“甲方乙方”栏目专家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条分缕析,帮助用人单位合法规范地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的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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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所谓的“临时工”,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概念,是与固定工、合同工相对应的一种用工形式,般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动法》实施后,“临时工”作为项用工形式已失去继续存在的法律依据,“临时工”作为与”正式工”相对应的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一用人单位招用的切劳动者,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他们之间的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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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不容忽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是当前农民有组织地进城务工的重要途径,也是城镇下岗、失业职工自我创业、灵活就业的重要形式。但调查发现,目前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亟待规范。 劳务派遣即劳动者由派遣单位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务派遣适应了一些单位的订单用工、季节用工、临时短期用工的灵活性需求,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和人事、社会保险问题的成本。同时也适应了一些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亦工亦农、短期就业、工作变动频繁、流动性大的特点,是促进灵活就业、推进劳动力有序活动的客观需求和有效载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