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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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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劳务企业应该准确掌握国家有关出口劳务退(免)税的法规和政策,按照要求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准确进行计算,特别要在申报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上下工夫,减少错误的返报率。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企业办理出口劳务退(免)税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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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概念、适用范围、计算公式等做了解析,以期解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复杂的理解与计算问题,减少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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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贸易方式的纳税筹划出口贸易方式的纳税筹划以加工复出口货物的纳税筹划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3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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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本文从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退税政策,适用范围,计算方法、账务处理等分方面进行分析,目的是加强对出口贷物退(税)的理解和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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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2004,(1):60-61
针对各地反映出口退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免、抵、退税办法中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按以下公式计提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征税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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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情形不得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2006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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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我国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货物,全部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这对于加快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国民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所谓"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以免征或退还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对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因此,探析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实施,将给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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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财会》2006,(4):61-6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我国外贸出口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严禁出口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严格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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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财会》2013,(7):90-90
自2013年8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货物,除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收汇的以外,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出口企业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还应按规定进行冲减或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外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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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财会》2005,(3):18-21
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出口企业应当在获得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发生准予退税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未办理退税登记证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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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1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计算比较复杂,本文就“免、抵退”税的简化计算作一分析。[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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