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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四化同步"发展、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随着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谁来种地问题凸显。土地流转对解决上述问题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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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简析农业经营、土地流转和农地流转的博弈,分析霞浦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问题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建议,以鼓励现有农户向专业大户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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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努力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水平和能力,担当好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角色。但在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存在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金融服务产品比较单一、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政策措施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体制,符合现代金融发展要求;处理好适度规模经营与贷款风险可控的关系;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降低保险门槛,增加农业保险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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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对黑龙江省来说至关重要。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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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业经营主体构成不断发生变化,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难以稳定获得、公共服务不足及政策落实效率低等多种困难及瓶颈制约。我国应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制度及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农业扶持方式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育建设等多种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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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已经成为限制我国发展的重要阻碍,为此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制订了一系列的行动方案,其中便包括农村三产融合。 与其他兴农方案不同,三产融合并不是对农业的某个方面进行提升,而是将农业一产、二产、三产进行全面升华、融合,使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进而发挥出农业的全部生产、经济价值。 文章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三产融合中的地位、作用为切入点,对农业三产融合发展路径进行了探讨,并对农业三产融合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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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6,(11)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这些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对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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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场现代化》2017,(4)
面对农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现状,不管是政府还是基层集体都开始探索农业发展的新模式,以形成农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在对农业发展模式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它较传统农户的巨大优势,使其发展得到了许多肯定和扶持。本文根据目前我国农业经营格局现状,分析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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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全面深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把握经济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新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任务,也是当前吉林省在金融方面支持农业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国务院及吉林省各地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举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任何经济形式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当然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本文基于对吉林省各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深入调查,探究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融资该如何高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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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与对策——以丹东市凤城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商贸工业》2016,(29)
凤城市作为全国百强县,辽宁省传统甲级县,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据此,将基于3个乡镇、8个自然村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凤城市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为推动凤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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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8,(2)
近些年来,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但仍面临干群认知度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高素质人才短缺、发展遇资金瓶颈等问题。永城市必须采取相应对策措施,以减少与先进市的差距,具体对策为提高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规范管理、帮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纳农业人才、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投融资渠道等,并以此促进新型农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