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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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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银行信托收据有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金泽 《金融论坛》2001,6(7):32-38
进口押汇已经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在该项业务的开展中信托收据是一基本的法律文件.在我国出台<信托法>之前,银行已有大量的信托收据实践,但是因信托收据所发生的纠纷,银行在诉讼中往往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信托收据项下的权益.在这些纠纷中,信托收据,质押担保、保证等的有效成立及相互关系也经常成为有争议的问题,即使在<信托法>生效后银行仍将面临这些问题的困扰.本文对信托收据、信托让与担保和动产设备信托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并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信托收据与质押、保证之间的关系,以提示实际工作者对有关风险予以充分重视并积极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2.
信托收据:银行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的信托法制还处于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中,仅靠一部《信托法》是不足以全面有效地维护银行在信托收据项下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银行有必要对其所带来的风险给予足够关注。  相似文献   

3.
进口押汇业务是国际信用证贸易中进口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在实际操作当中,进口押汇业务的保障措施包括设定抵押担保、设定质押担保、出具信托收据以及第三人提供保证等。由于这一业务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故商业银行在办理该业务时,应注意规范进口押汇协议及其担保文书,选择适当的保障方式,慎重构建信托收据的内容,并做好贷前审查和加强放汇后管理。  相似文献   

4.
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我国信托行业得以进一步蓬勃发展。至2013年,为进一步满足信托行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对其行为进行规范,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法三规"的信托法律制度体系。家族信托作为民事信托的一种新兴事物,给《信托法》带来了挑战。《信托法》难以对家族信托进行更为有效的引导和规制,操作性较弱。本文主要分析当前家族信托给《信托法》带来的挑战,并据此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5.
进行《信托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推动《信托法》司法解释与信托配套制度建设,是我国信托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2001年《信托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信托制度的正式确立,它与《证券投资基金法》一并在法律层面构建了我国信托活动的制度基础。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商事信托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是,信托制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明显。实践中,《信托法》自身存在的理解歧义和立法滞后等问  相似文献   

6.
信托制度是一种以资产为核心、以信用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现代财产管理制度。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机制,对于防范资金风险、提高管理效率是一种良好的技术选择。如果受托人破产或受到别的侵害时,信托财产可以受到保护。在运用财产时,信托管理的方式比较灵活,有利于实现基金的安全。信托业务涉及多项业务领域,既可以对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也可以从事投资、融资、财产保管、处理债权等多方面业务,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高度的灵活性,在激活金融市场、促进金融产品横向交叉合作方面能发挥巨大的积极作用。在现行分业监管的法律环境下,银行如何依据我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利用信托制度进行业务拓展,如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业务、信托资产托管、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等,对银行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进行重塑和创新,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在进口融资业务中使用信托收据,是英美两国银行及我国香港地区银行普遍采用的做法,这一做法也为我国内地银行对进口商或本地购货商进行短期融资时所采用。一般而言,信托收据业务是指:为了进口货物或本地购货,进口商或本地购货商与银行签署融资协议,进口商或本地购货商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为银行处理(出售)货物,由该行为带来的利益优先用于偿还银行提供融资所产生的债权。  相似文献   

8.
在信托的法律结构中,引起较多误解的是信托受托人对第三人的责任问题。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不少人认为信托法上的受托人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对受托人对第三人应如何承担责任、信托法上是否存在有限责任等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从日本《信托法》(2006)看,限定责任信托的创设具有合理性,有鉴于此,在信义关系时代到来、国民投资意识增强、各项立法尤其是《民法典》的立法如火如荼的情况下,我国引入限定责任信托,进而明确信托受托人对第三人责任问题便有了一定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信托活动中的主要法律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的颁布与实施 ,是中国财产管理制度的创新 ,对中国信托业和资产管理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信托法》使中国的信托实践有了基本的法律基础 ,但完备的信托法律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  国际通行的信托制度是建立在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基础上的 ,并由此形成信托最根本的法律原则———“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原则 ,即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要转移到受托人名下 ,但信托利益要由受益人而非受托人享有。《信托法》第 2条规定 :“本法所称信…  相似文献   

10.
崔泽森 《当代金融研究》2021,2021(2):139-156
我国《信托法》第11条第4项规定,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然而,该条文是对日本《信托法》移植的结果,我国并没有禁止诉讼信托和讨债信托的理由。同时,该条文容易被规避且难以被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缺乏适用的空间。再者,该条文不仅与我国现行的诸多法律条文和制度产生冲突,而且与我国减少社会不良资产和增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目的相违背,故应当删除。事实上,诉讼信托和讨债信托不仅符合信托设立的要求,而且能使债权人、债务人受益,并起到减少讼累等有利效果,因此,应当承认诉讼信托和讨债信托在我国的合法地位。  相似文献   

11.
融资融券业务担保法律制度对融资融券业务起保障作用,我国<物权法>对担保物权的设计与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并不完全一致,但在让与担保和信托机制之外,<物权法>对最高额质押的规定适用于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是可行的.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的融资融券担保法律机制,指出现行法律法规造成学术界争议的原因,并建议采用最高额质押解决目前的困...  相似文献   

12.
企业信托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雷 《上海会计》2004,(3):27-28
近两年来,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信托法》等若干有关信托的法律法规,并对信托业进行了全面整顿。但目前只是在《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中,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于一般企业以委托人、受益人身份开展信托业务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还没有相应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李荃 《金卡工程》2009,13(6):106-107
在信托法中,受益人可对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它作为受益人最终的救济手段在信托法的适用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从信托受益人撤销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结合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对信托受益人撤销权的行使与其法律效果进行一定的阐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龙云 《上海金融》2004,(1):47-48
由于缺乏与《信托法》规定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配套的辅助性法规,使得目前我国信托登记面临种种障碍,信托业务无法规范开展。本文通过时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研究,对完善我国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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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业与房地产金融有着不解之缘。《信托法》实施以来,在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中房地产项目始终占有较大比重。尤其是国家加强房地产信贷监管政策出台后,房地产信托逐渐成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信托公司的主要信托业务之一。  相似文献   

16.
随着《信托法》的颁布实施,真正意义的信托产品在我国相继问世,建立健全信托会计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除《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四章“信托业务”以外,财政部还没有出台系统的核算制度。笔者认为不研究信托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信托会计的核算制度难以科学制定。因此,本文在会计基本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信托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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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信托”这种来源于英国且颇具英国法律特色的财产管理制度和理念在中国渐入人心。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从法律上确认了信托作为一种重要而又充满活力的制度的存在,并提供了信托业依法健康、稳步发展的制度路径。顺应这一形势,中国金融出版社适时出版了徐孟洲教授主编的《信托法学》(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一书。该教材是一部全面了解我国信托法和信托法学不可多得的好教材。与其他信托法学的著作相比,《信托法学》一书,具有以下的主要特点。一是理论深入。《信托法学》从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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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押汇是商业银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短期贸易融资产品。针对该业务,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的法律规定,论文借鉴英美法上的信托收据和大陆法上的让与担保制度,对如何完善银行在进口押汇项下的权益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9.
《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经历了多次整顿的信托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而大量的储蓄存款、公益基金为信托投资机构开展基金信托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本文从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信托业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认为我国信托投资机构全面开展资金信托、动产及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部分投资银行业务等各项信托业务的时机尚未成熟,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充分论述了我国信托业应以投资基金信托业务作为重新启动的战略突破口,提出我国信托投资机构当前应重点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公益基金管理等三项投资基金信托业务。  相似文献   

20.
信托收据是进口商为了进口融资,与开证银行签订的关于由其代理银行处理进口货物,所得收益优先偿还银行信用证融资,银行凭此释放信用证单据等内容的协议。从本质上讲,其安全程度对银行而言较一般贷款和贴现高。但是由于法学理论界和银行界对信托收据存在较大的争议,使银行感到信托收据业务中存在着法律风险,导致了银行在实务操作上难以把握。本文拟对信托收据风险点及其防范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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