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事件     
《大众理财顾问》2014,(9):12-12
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8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了解,《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五项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二是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办法》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  相似文献   

2.
文章基于《关于做好有关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总结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基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相关问题解答总结了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最后对我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了评析,认为应强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制,个别制度仍有待明确.  相似文献   

3.
《财会学习》2014,(9):5-5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市场上以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五项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二是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三是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四是提出了规范投资运作行为的有关规则;  相似文献   

4.
<正>基金业协会副会长张小艾表示,外资机构登记备案的政策已基本明确,协会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欢迎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来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据基金业协会在9月26日发布的消息显示,近期基金业协会在北京举办了外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座谈会,期间贝莱德、瑞银海外、英仕曼、德意志资管、惠理海外等20余家国际知名机构参会,会议进一步明确外资私募入华政策口径。  相似文献   

5.
经过连续两年的市场深度盘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在今年开端出现一些可喜变化。首先,在宏观层面,一方面,行业监管稳步落实,证监会通知机构限期备案。近日证监会发布消息各类境内注册成立的私募投资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均应到基金业协会备案,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相似文献   

6.
进入2016年,监管层快马加鞭地对私募机构的行业乱象进行严厉整顿.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全面提高私募机构备案的准入门槛,淘汰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高管或备案已久却迟迟未发行产品的私募机构.  相似文献   

7.
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及其风险控制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殷洁 《金融与经济》2004,(11):23-24
尽管我国现行立法对私募基金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私募基金在我国以各种形式大规模地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促进基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应注意把握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线。私募基金具有高风险性。建议运用投资组合管理;实行基金托管制度;强化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忠诚义务、善管义务和相应责任;建立适度的监管制度;根据现行《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协议或章程等形式明确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开展投资活动。  相似文献   

8.
杨世伟 《新金融》2015,(6):47-49
2014年2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的出台释放了简政放权的红利,使我国私募基金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时代。在此背景下本文对我国私募证券基金进行了研究,比较了私募证券基金和海外对冲基金的区别和联系,对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了论述,探讨了不同的财富管理模式和我国目前财富管理市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9.
数字     
《大众理财顾问》2014,(9):13-13
正12.5万亿截至7月31日,已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有3970家,管理私募基金5696只,管理规模为21477.2亿元。此外,截至6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管理资产规模3.54万亿元,证券公司资管业务资产规模达到6.82万亿元,上述私募产品合计规模约12.5万亿元。目前需在基金业开展登记备案的机构和产品主要包括私募股权、创投、私募证券以及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私募资管产品,私募正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体系。  相似文献   

10.
创新"投资+投行"模式,分享并购价值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70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2217只,认缴规模4.79万亿元,实缴规模3.82万亿元.当年新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4598家,较2014年增长58.72%,而较之五年前的327家增长了14倍多.2012年新设私募基金数量从百位跃升千位,2013年出现井喷,项目投资竞争进入白热化.  相似文献   

11.
<正>私募基金运作涉及多个环节和方方面面,要构建起适应私募基金特点的适度而有效的法规体系,需妥善处理好私募基金监管的八大关系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实施近9年后,2023年7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私募条例》提升了《私募办法》的法律层级,对《私募办法》的诸多基本条款作了修订完善,对于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私募基金蓬勃发展,但也面临未来发展走向的问题。本文通过介绍私募基金的发展历史,并简明扼要分析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最后浅析了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以期在基金业协会的正确监管下,实现长期稳健发展,脱虚入实最终服务于实体经济。  相似文献   

13.
私募基金合法化及其对公募基金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中国探索资本市场化的今天,公募基金已不能满足市场对基金业的要求。私募基金则在自发产生的不合法条件下逐渐发展壮大。私募基金合法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正视私募基金合法化对基金业的影响也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发展的现状及它们的比较的研究,结合现行体制及市场发展规律得出当前私募基金合法化的必要性。并分析了私募基金合法化后对公募基金市场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我国私募基金在合法化后应该主要致力于私募基金的设立监管、运作监管和配套服务与制度体系建设。其中,私募基金的设立监管主要着眼于组织形式、发行方式、合格投资者界定、投资人数的限定、管理人资格监管、发起人资格监管和备案规则的制度建设。而运作监管主要是明确份额流动范围、源头资金的控制、禁止保底条款、制定利益分配指导原则、限制公开招募行为、强化托管人职能、限定投资方向和范围、强化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监管。  相似文献   

15.
华安基金管理公司被确定为中国证券市场首家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试点单位,这标志着我国基金业已进入开放式基金运作时代。这不仅将对基金业、证券市场等产生深远影响,而且还将对与基金业密切相关的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面对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和发展,商业银行如何应对?笔者浅谈管见。 商业银行代理和托管开放式基金,将带来许多业务的发展机会,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改善。 (一)商业银行将成为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主渠道。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商业银…  相似文献   

16.
卷首语     
私募基金行业经过四年的发展,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已经到了需要整顿的时候相应地,证监会的监管理念,也从适度监管理念,走向强监管2018年以来,监管政策频出,一方面对私募行业发展中的乱象进行整顿,另一方面,对基金登记、备案等多个环节出台详细的规则,引导私募行业走上规范发展之路私募基金行业的强监管是一种趋势和方向,将促进私募行业向合规性、专业性方向发展不但不会遏制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活力,反而会在夯实制度和法律基础后,迎来行业更加持续和稳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本文梳理了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及发展的最新情况,介绍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最新立法进展,提出我国应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最新立法进展,以政府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把私募基金纳入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管下,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同时,成立中国基金业协会,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及地方基金业协会对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8.
契约型基金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已经成为一个业内人士交头讨论的热点词汇,2014年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私募监管办法》)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型、合伙型和契约型3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私募投资基金在中国发展的20余年以来,受限于国内政策环境和立法传统的影响,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一直是公司型和合伙型基金占据绝对的数量比例,尤其是2007年《合伙企业法》的修订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制度以来,有限合伙型基金因其较低的税负和较灵活的管理模式受到了市场的青睐.  相似文献   

19.
新政策     
<正>券商柜台市场规则出台打通私募大市场8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表示除特殊规定外,证券公司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同时,协会还发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私募产品机构间交易市场将打通。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推进以及资本市场投资参与群体的自我调节与进化,私募基金作为市场中近几年涌现的后起之秀,正越来越快的发展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资本力量,随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私募基金在基金业协会报备后取得了独立发行私募产品的资质,相比于通过与券商以及信托等渠道合作来募集资金的旧方法,私募行业逐渐摆脱旧募资方式中渠道方发行导致的群体分散单个投资人占比不高的状况,越来越聚焦于发行受众集中且单个投资人占产品比率较高的高净值客户群体。笔者于2014年与合伙人在上海自贸区注册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后,于基金业协会报备并进行产品发行,成为"阳光私募"的一员,对于私募基金行业管理高净值客户有了一些经验与总结。本文着重分析高净值客户群体在财富的保值、增值以及金融服务需求方面与一般渠道零散客户表现出的差异性,以及如何针对相应的需求进行客户关系管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