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时,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土地仲裁案件审理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以便当事人谨慎地选择仲裁手段解决土地纠纷,将仲裁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收到了较好效果.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主要注意九个方面风险. 相似文献
2.
积极开展仲裁工作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也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2004年8月,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江苏泰兴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5月底,仲裁委员会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上访42起,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调处32起,正式立案受理10起,庭审调解9起,庭审裁决1起。全市首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得到领导的肯定。其主要做法是:一、因势利导,强化对仲裁工作的认识在农村…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日益凸现,农民因土地纠纷而申请仲裁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从一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的地方来看,很多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写得不符合要求,直接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对纠纷案件的受理. 相似文献
4.
5.
江苏省江都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农村经营管理》2005,(4):33-34
为保证及时、公正地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具体部署,2004 年我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通过调解和仲裁,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农村基层组织处理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有效化解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发展。 一、建立仲裁组织机构,确保仲裁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是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6.
7.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日益凸现,农民因土地纠纷而申请仲裁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然而,从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以来,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写得不合要求,直接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对纠纷案件的受理. 相似文献
8.
甘肃省庄浪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农村经营管理》2010,(1):34-34
2006年,甘肃省庄浪县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调解土地承包纠纷24起,仲裁裁决23起,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9.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时,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土地仲裁案件审理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以便当事人谨慎地选择仲裁手段解决土地纠纷,将仲裁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收到了较好效果。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主要注意九个方面风险。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安徽省泾县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当前新形势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特点的纠纷仲裁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能力,进一步促进了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相似文献
11.
12.
13.
自2003年7月起,我省首批选择了5个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全省已有37个县(市、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其中15家被列入农业部试点范围.仲裁已成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种重要形式,通过仲裁可以形成快速、便捷的纠纷调处机制,对维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15.
开展伸裁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河南省驻马店市农经站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筹建仲裁庭,完善仲裁制度,严格仲裁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积极指导有关县区依法开展仲裁工作。目前,全市建立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试点示范庭1个,市级仲裁示范庭3个,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咨询和上访案件380多起,立案仲裁78起,其中庭前调解43起,开庭审理35起。仲裁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6.
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吉林省柳河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上,作了有益的尝试。一、主要做法1、成立仲裁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具有合法资格,经县长批准,柳河县编委发文,以县农经局为主体依法成立了“柳河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各乡镇设立仲裁庭。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县仲裁委员会共… 相似文献
18.
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具有简便快捷的特点.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人员多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人员,他们既系统掌握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又熟悉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裁定一般比较客观可行,易于被当事人接受.正因为如此,近几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在各地普遍开展起来.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错综复杂,有些矛盾还比较激烈,其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那些,不应该受理那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于巩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尤其是对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营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