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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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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政策背景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中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公司将自有的一栋厂房对外投资成立股份企业,现在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转让不动产营业税? 王小姐王小姐:您好!来信收悉。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据此,你公司由于以不动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若你…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1,(3):F0003-F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11,(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5.
陈涵 《财会学习》2013,(1):53-54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概述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2009年国家  相似文献   

6.
问题的提出
  (一)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概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将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购置固定资产等物质和非物质资料价值所含增值税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包括“营改增”中的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流转税,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有密切联系,对商品经济活动都有直接影响,对经济有调控作用。  相似文献   

7.
陆英 《新理财》2010,(1):78-81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税种,以下列示几种针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法。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1,(11):F0003-F0003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本公告自201 1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相似文献   

9.
陆英 《财会学习》2008,(11):64-67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计算方法为:  相似文献   

10.
税务     
《财会学习》2015,(4):37-38
资产重组中货物转让增值税问题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资产重组。在实施资产重组过程中,有的货物发生多次转让行为,请问该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北京市袁帅)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相似文献   

11.
成晖 《税收征纳》2013,(9):38-40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个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特殊税种,因此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尤为厘要。  相似文献   

12.
《理财》1994,(5)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一、征税范围(一)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二)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三)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四)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设安装业务...  相似文献   

13.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税法规定的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相似文献   

14.
1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的对象是土地及地面上的各类建筑物,计税的依据是所转让或出售土地或建筑物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或出售土地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的各项成本及费用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应缴纳的税额=适应的税率×增值额-速算扣除系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相似文献   

15.
根据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为此就出现了是售价超过原值比较有利,还是低于原值比较有利的税收筹划,以及对缴增值税的相关账务如何处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与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是否有关等问题。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月欲将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轿车一辆出售。该汽车原值3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预计发生转让费用50000元。该企业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6.
刘俊辉 《会计师》2012,(14):26-28
<正>土地增值税是指国家向通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赋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其中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最大的税种。在实际情况中,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很复杂,加之房地产开发的周期较长,累进税率的运用也存在问题,国家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成本很高。《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无法确定成本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计算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可以采取预征增值税的方式。这一规定也被大部分企业所采用,直至2007年国税局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体制上扭转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的局面,正式向房地产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然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2013,(22)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相似文献   

19.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和个人投资渠道呈多元化态势,股权投资目益成为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以及个人投资的重要形式,但由于征收管理政策没有及时到位,造成股权转让环节税收流失现象严重,股权转让带来的税收征管问题成为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一、企业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现行股权转让在促进我国股权交易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壮大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如难以确定转让价格的真实性、股权转让营业税政策不完善、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手段失效等问题。1.股权转让价格真实性难以确  相似文献   

20.
韩淑梅 《中国外资》2012,(24):256-256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实现农民人身权利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目前,我国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土地征收补偿不完善、征收程序不规范,严重损害了农民土地权收益,要明确集体土地产权的相关主体,将市场机制引入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二级市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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