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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15,(12)
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形势下,家庭农场和专业农户大规模农地的"非家庭经营"应运而生。这既是农业经营主体追求总收益最大化的逻辑行为,也有政府保粮稳产、培育中坚农民的政策缩影。现实中,因经营成效较难实现预期的投入要素节约和经营规模收益,大规模农地"非家庭经营"所追求的农机规模耕种收、大量雇工操作、农资采购低价等无力弥补"大规模农地流转价格溢价"和"刘易斯拐点下雇工工资棘轮效应"所带来的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而一些经营中的相关问题,例如雇工效率低下、监督成本上升增加等,又加重了这一不利,成为家庭农场和专业农户大规模农地"非家庭经营"行为的"墨菲定律+马太效应"。同时,土地产出率下降促使经营者行为逻辑向依靠规模扩张和寻求政府补贴倾斜,偏离了政府扶持其发展进而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政策目标,易增大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加重地方政府政务和财政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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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基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雇工农场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梳理家庭农场等相关概念,认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五个基本特征;并通过比较家庭农场、传统小农户和雇工农场三种经营主体,发现家庭农场既把现代农业要素融入到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中,又避免了雇工农场大规模流转土地带来的解放劳动力过多、企业运行风险累及农民、农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是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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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与农户小规模农地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差异及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以集约化土地种植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将极大地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这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追求效益的最大化的选择性行为,也是政府主导和扶持的新型农民的政策缩影。文章探讨现代农业发展的背景下不同种植规模经营主体对于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行为差异和影响因素。[方法]以新疆棉区的1 043户小规模种植农户和683户家庭农场主的调查数据为例,对以家庭农场(种植面积267hm2及以上)为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小规模农地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1)家庭耕地面积是影响家庭农场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的主要因素; 而文化程度、是否参加农业合作社、村里是否有农业合作社是家庭农场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程度最大的。(2)而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次数是影响农户小规模农地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的主要因素; 是否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是农户小规模农地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程度最大的。[结论](1)农业技术服供给机构应根据农户经营种植的耕地面积,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2)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应协同基层部门加大对农业技术服务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种植农户的认知程度。(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技术服务培育不同规模需求的优良农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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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
家庭经营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经营单位和形式。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到276万户,其中100亩以上的近80万户。在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家庭农场不断发展,逐渐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重要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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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专业大户稳步发展。农户家庭经营是新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2016年新疆农村经济统计数据》显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为4731.6万亩,农户总数为276.5万户,经营耕地面积100亩以下的农户数量达到268.7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7.2%。其中,经营耕地10亩以下138.5万户,约占到50.1%。家庭农场逐步兴起。截至2017年底,新疆各类家庭农场773个,家庭成员劳动力1785人,常年雇工1133人。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383个,畜牧业167个,种养结合13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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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迅速发展.所谓"新型",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进行的经营制度创新,通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的市场竞争力,破解农村空心化、农民兼业化、土地零碎化等现实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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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学书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6,37(5):130-134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组织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过土地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实行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等方面有独特的内涵。文章对比分析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相比,在家庭经营、土地规模、土地来源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工商登记、制度规范化等方面区别较大。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相似,但两者在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规模化途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相比,都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两者在组织形式、监督费用、分工水平、生产要素来源方面有明显不同。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并不矛盾,无高低优劣之分。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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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亮点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农村经济》2013,(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第十个一号文件.全文约10000字,共分7个部分26条.其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亮点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集约化家庭经营与产业化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通过机制创新,更好地激发家庭经营的活力.一是在支持普通农户提高生产集约化程度的同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二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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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16,(1)
本文在界定制度目标及其评价基准的基础上,对我国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典型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表明,农地的流转集中及其租赁经营,大多是对家庭经营主体的复制与替代,土地转出农户并未成为农业经营体系中的积极参与主体。文章认为,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背景下,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关键就在于盘活农地经营权。因此,农地产权的细分、农业分工的深化与家庭经营空间的扩展,将是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基本方向。以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产权细分、分工经营、管住用途"为主线的制度内核,有可能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架构。文章进一步通过一个目标模式的设计来解读未来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可能趋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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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坚持把家庭经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出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里说的是"规模经营主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