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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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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税务总局 《财会学习》2022,(8):前插1-前插2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22,(8):I0001-I000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度汇算的内容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22,(3):30-35
<正>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2020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4.
《财会学习》2023,(6):1-2
<正>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汇算的主要内容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23,(2):38-39
<正>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9,(24)
<正>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相似文献   

7.
时政纵览     
《中国税务》2014,(7):6-6
公告明确了企业接收政府划人资产、企业接收股东划人资产、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固定资产折旧等五类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若干问题。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2013年度汇算清缴前接收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尚未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可按本公告执行。对于手续不齐全、证据不清的,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充完善。企业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不能补充完善的,一律作为应税收入或计入收入总额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5,(22)
<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为加强后续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境外所得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简易办法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计算抵免。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应向主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0号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应以总机构为汇算清缴主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汇总年度内各分支机构在内的各项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可以单独或选择一个中心管理机构作为汇算清缴主体合并申报各营业机构年度内的各项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0.
个人所得税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后,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申报及税收抵免的重要性逐渐体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境外所得来源地判定、境外所得抵免及征管等规则,对居民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将产生较大影响。本文对完善所得来源地确定规则等《公告》带来的政策变化进行了梳理,结合案例对《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解析,并从注意政策新旧变化、对"追溯抵免"概念和内涵的理解等方面提出了适用政策需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24,(3):46-47
<正>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为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汇算,有关部门总结了年度汇算中容易出错的典型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案例】多项收入合并计补税退税都可能纳税人小李全年工资薪金20万元,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2万元,扣除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和各项扣除后,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小李觉得,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稿酬,单位和杂志社都已经给自己交过税了,没必要再补一笔钱,  相似文献   

12.
《中国税务》2020,(4):28-32
自2019年1月1日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实施。2020年3月,我国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启动,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部落地,意义十分重大。本刊特邀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人员对年度汇算的意义和内涵、我国首次年度汇算的特点以及办理年度汇算的关键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年度汇算、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很有裨益。  相似文献   

13.
为做好2016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汇算清缴范围 凡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相似文献   

14.
关于本市地方国有企业一九九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企一(1995)140号为了做好一九九五年度本市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  相似文献   

15.
"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提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规定的备案资料.  相似文献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都应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际上就是企业进行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阶段,也就是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的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其调整的主要方面有:  相似文献   

17.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又到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税务机关加强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始施行后,国务院和财税部门又相继对诸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了修改、废止、过渡以及进一步明确。为了帮助纳税人做好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确进行年度纳税调整,本文对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希望对读者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8.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4,(8):30-31
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相似文献   

19.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损失等项目的归集与核算,规范税前扣除,调整有关项目,尽量减少税收风险。  相似文献   

20.
法规选登     
《财会学习》2013,(3):8-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直销企业采取直销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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