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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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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福强 《中国物价》2011,(9):47-49,52
宪法意义上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平等的,但在下位阶法律体系中却是不平等的。权利主体在主张权利时受到若干制度限制,如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分别被限制使用,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了不完全所有权。因此,需要从立法角度,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解除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完善土地征收征用程序,提高土地出让金补偿.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2.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被普遍低估,分析其一般原因,在法律、制度安排层面:一是相关规定空洞、矛盾、残缺,导致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价值在征收补偿中被虚化,变相补偿方式遭审计否定;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收益权价值在征收补偿中被有限认定,处分权价值无从体现,所有权价值被严重弱化;三是集体土地上经营性用房附带的就业利益、宅基地上房屋附带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利益被边缘化。深层的利益根源在于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即利益与权力双轮驱动的地方土地财政。  相似文献   

3.
李想  禄舒羽 《商》2014,(45):77-77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需求量逐渐增大,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变成了满足我国各种各样建设用地的主要的途径。这几年来,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数量逐年上升,而与之密切相连的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鲥纷问题也日渐突出。征地补偿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快城市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等都有重大影响。如今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存在众多问题,要加强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建设也就极为迫切了。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立法对土地的规定实质上是国家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并不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质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的核心在土地的用途上.本文认为,国家应将集体土地根据用途进行严格分类,将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明确归国家所有,将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真正归集体所有,允许宅基地进行流转.  相似文献   

5.
<正>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规定应该公平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正在制定之中。  相似文献   

6.
刘刚  赵文新 《商业时代》2015,(9):114-115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当前要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长久不变,以此为基础来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构造新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员资格取得的条件,普遍推行新型农地股份合作制,理清农地所有权在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打造新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人治理机制,形成完善的集体成员土地所有权取得与退出制度。  相似文献   

7.
农民的房屋拆迁过程其利益多方受损,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价格未体现市场特性,也没有实现公平性,本文认为建立征地补偿应以维持被征地人民生活水平为原则,考虑农民利益的长期保障,建立市场化征地补偿标准,拓宽补偿范围,灵活运用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建立公正的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本着遵循产权平等保护的理念,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规则,切实...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非常模糊、混乱,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究其实质,在于我们对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认识不清,导致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所有权行使中农民的意思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因此,要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就必须赋予广大农民土地所有者资格,使其享有所有者权益,将集体土地所有改造成总有制度,并且建立和完善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运行机制。同时,通过不断的改革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使农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在社会变迁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加速时期,土地征收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监管缺失、公共利益界限模糊、农村集体农民成员权被架空、司法救济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征地中土地纠纷不断,乱象丛生;保障征地农民权益,理顺土地乱象,需要从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出资人制度、严格公共利益、保障农民成员权等几方面多管齐下,才能使农民权益的保障落实到实处。  相似文献   

10.
因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原因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应一概而论的全部纳入房屋征收条例适用范围。但《土地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是"国家征用"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所以征收集体土地形成的房屋拆迁肯定应纳入房屋征收条例适用范围,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形成的房屋拆迁不应纳入房屋征收条例范围。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城市居民房屋征收拆迁政策和补偿补助标准应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11.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解决农民失地问题,有效平衡国家、社会、个人利益的一项根本制度。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实施,可以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快农村的发展。为此,做好关于土地征收中农民失地问题的思考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研究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本研究针对“关于土地征收中农民失地问题的思考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研究”这一主题进行详细阐述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2.
朱凯 《商》2014,(45):204-205
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作为城市建设的根本土地则成为建设最重要的资源,而我国集体土地就成为了征收的聚集点。随着大量土地被征收,加之目前我国征地补偿的标准较低等,导致大量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农村因征地产生的纠纷频繁发生。我国法律虽有规定,但仍存在不足,包括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救济程序等,这很大程度是由于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的过程都由政府单方主导,被征地集体及农民的参与程度很低。本文通过永嘉县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查找温州地区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程序构建。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目前我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时代特征、公平与效率、当代农民对土地的根本要求以及意识形态观念等诸种因素的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该确认给农民,这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依据,即历史依据、效率依据、公平依据、现实依据和意识形态依据。文章提出,没有抽象的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只有具体的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给农民,并以"土地所有权证券化 土地经营权家庭化"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实践上将给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其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在理论上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4.
潘圣仁 《商》2014,(7):194-194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随着既有城市用地的逐渐缩减,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成为了城市化进程中土地需求的主力。而基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制规定,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在入市、流转等各方面都有着巨大的不同,城乡二元差异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也是产生大量群体事件的重要原因就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本文试着结合近期发生的山东平度征地纵火案谈谈对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商》2015,(7)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因此各类土地诉讼案件,尤其是征地补偿安置纠纷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在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当地政府往往会与被征收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在司法实务中,《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不仅在当事人之间争议不下,就连司法机关对此的认定上也存在分歧。由于合同性质不同决定了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所以必须首先认清土地征用协议的法律性质,才能畅通纠纷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6.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财产权,但由于其主体的概念内涵不清、运行中的缺位和利益虚化,致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在实践中未能发挥预期的功能。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缺陷,应以民事主体的理念对其改进和建构,使其概念内涵明晰,并设计其获取土地所有权利益的法律方式,以引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走出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17.
农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充分的土地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许多改进,但在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转、宅基地等方面还有诸多有待改革探索的空间。因此,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尽快明晰农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分离,并加快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尤其是要明确界定农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范围,探索完善农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以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8.
土地权利立法是中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物权法对其如何规定则涉及中国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土地权利立法必须以物权立法的价值为指导,以平等独立的现代物权理论为支撑,以公私法相互交融为方法。在具体制度构建上,应以生存利益高于一切来决定土地利用权利制度的取舍,以现代民主的要求来构建土地所有权的运行机制。据此,独具中国特色的土地权利制度就能够形成。  相似文献   

19.
由于受现行土地管理法的约束,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在城市化进程中不能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权利,不仅所有权得不到尊重、使用权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土地的主人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土地权益也得不到合理补偿,由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为探索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有效途径,缓解社会矛盾,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必须创新。从尊重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思路出发,对广大农村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集体土地采取不同的政策,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从尊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思路出发,变土地管理法主要是约束农民集体行为为约束政府的征地行为,才是最终之本。  相似文献   

20.
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土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斌 《财贸经济》1994,(11):60-62
一、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建立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机制,实现了家庭经营与集体土地所有制相结合,为农户走向市场奠定了基础。但不完善的土地制度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如下: 1.产权不明晰。产权是平等的所有权之间为解决共同财产问题而形成的权责利关系。所有权是产权的基础,产权是所有权的实现。只有当参加市场交易的各类主体的产权得到明晰界定,市场中的各种交易才有可能进行。明晰的产权关系是使农户进入市场,实行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基础。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制度,就是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产使用权的内容、界线、实现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法律加以保护。而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落后地区,在实行大包干以后,土地所有权在实践中是模糊的。虽然《宪法》、《土地管理法》中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这个集体由谁代表,缺乏明确的人格化,所有权主体呈现虚置状态,以致有的地方在签定土地承包合同时,甲方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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